Get,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以及重开攻略

自从营改增之后发票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诸多的会计财务人员,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十分重要,那么它的作废条件与重新开具又有哪些要求。

西安会计速成班就这个问题,为各位会计人做了一些整理,希望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对于工作已久的老会计这些自然不用多说,但是就零基础学会计的新人,还是需要普及一下知识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友情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前提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这里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三、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如何重新开具?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代开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代开税务机关应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这就是西安启达财务管理培训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以及重新开具的相关具体内容的总结了,其实关于实操这里,会计人只要够细心是不会出什么大的差错的。

实在在实操方面有困难的朋友,西安会计速成班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学习真账实操吧,不要等到工作中发现问题了才后悔学的知识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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