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宣宏量先生2018年8月14日晚间在DAGA | Blockchain & AI (核心群)所作的在线分享语音整理。
各位群友晚上好。非常高兴今天接受群主的邀请,来跟大家做一个版权和区块链方面的分享。软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想跟大家介绍一下版权的基本概念,我觉得这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机会,能够让大家这么近距离的了解一下版权。第二个方面的内容是关于版权资产管理。在我从事版权工作十多年的时间里面,我感受到很多领域对版权资产是没有概念的。在很多企业虽然有大量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建立版权资产管理的体系。所以作为各位老总,对各位大咖,尤其你们自己擅长创作内容的人来说,要了解版权资产管理。第三方面的内容就是区块链和版权。我们只有在了解了什么是版权,什么是版权资产之后,我们才好去构建如何用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去应用去落地。
一、版权基本概念
下面我就开始介绍第一个部分的内容,关于版权的一些基本概念。版权也叫着作权。在很多人这个眼里面经常会把这两个概念搞混淆,实际上版权就是著作权。那作为版权来讲的话,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权利,或者叫两个类型的权利,一个是人身权,一个是财产权,这是版权的特性。这些权利当中我们大家比较熟知的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还有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有了互联网以后,又出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些权力都是版权的范畴,应该说版权的权利包括了10多种。
正是因为版权权利涉及这么多种类,所以才使得我们在很多行业很多业务领域,如果能够活学活用着作权法的话,会给我们的很多工作,很多业务带来便利。着作权法范畴内的作品,也就是着作权法要保护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有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这些领域所创作出来的作品。那么从作品的类型上,它包括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舞蹈美术摄影电影,甚至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还有包括我们都知道的计算机软件,这些其实都是属于版权所保护的作品范畴。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是1710年4月10号生效的安妮女王法令,这个是开创了整个版权法律法制的这样的一个起点,应该在全世界的版权,或者说文化产业领域,它是一个奠基性质的法律。按照着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有两种取得方式,那一种是自动取得,一种是登记取得,这是在全球范围内有两种方式。那么在中国来讲的话,按照着作权法的规定,是自动取得,也就是说当你的作品完成之后,就自动享有版权,这一点是中国的特色。后面是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关于版权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接下来的内容,是今天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版权的资资产的管理,或者说版权产业体系的很核心的内容。
二、版权资产管理
对于一个企业或者一个机构,版权资产它包括了以下几种来源,一个是自己创作的,二是购置的,三是别人赠予的。是不是?可能是划拨的,还有包括置换哪等等方式,这是版权的来源。版权资产的使用方式,又包括有内部使用,有出售,有赠与出租等等方式。我们今天主要介绍四种跟大家关系最密切的。
第一种是原创版权资产的管理,第二种是购置版权资产管理。那这是关于来源的,那么关于使用的我们也介绍两种,一个是自主使用版权时候的管理,一个是对外销售版权时候的管理。企业通过原创方式所形成的版权资产,这里有四种非常主要的这个产生方式,也是四种这个创作类型或者原创的类型。第一种是法人作品,法人作品的在登记的时候,他的着作权人就直接写的是法人。那么这种作品的特点是什么?组织这个单位的员工集体创作,或者当然也可是个人创作的形成的作品。他是典型的是这个按员工按照这个企业的要求规划工作安排去完成的作品,所以这是一类可以以法人名称进行登记的作品,就是叫做法人作品。
第二类原创的作品是叫做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员工职务创作形成的,他和法人的这个作品的区别是在哪?区别是在于员工职务创作,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自己的发挥他去创造作品,但是他是在这个企业工作的期间去创作的作品,所以这个属于职务作品。
第三类是合作作品,这个指的是这个企业和其他的机构或个人共同合作去创作完成的作品,所以这是叫做合作作品。第四一类是委托作品,也就是企业委托他人或者其他机构去创作产生的作品。这总共是四类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我们了解到了这四种原创的方式和特点之后,那么我们在构建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的时候,我们要知道,分别制定不同的策略保护方案,对于法人作品来讲的话,那一定是要和这个员工签订好合同,约定版权是归企业所有。当然对于职务作品,我们刚刚解释的它跟法人作品的区别,那职务作品员工会享有署名权,职务作品员工是享有署名权的。那么在企业和员工就职务作品的合同中可以约定双方利益怎么分配,全部归企业或者是企业跟员工共享。和对于合作作品来讲的话,那必须是要通过合同来明确版权的归属,到底是企业单独享有还是共同享有作品的版权,同时也需要去明确双方如何去共享这个利益,以及版权对外进行这个行使的时候,由谁来负责?这个我回头我会举个案例,委托作品呐也要通过委托合同来约定,版权归企业所有,委托来讲的话,版权一般是归企业所有,同时也要约定好双方委托的这些商务的这些条款,各自的责任义务。
我举个例子,关于这个合作作品的这个一个案例,也是我最近手头在处理的一个案例。有一家电视台和一家这个制作公司合作,了一档电视节目这个直播分离,在行业内是非常普遍的。他们在这个合同当中去约定版权是双方共同拥有,双方也可以各自去对外销售这个版权,但是他们恰恰没有去约定维权由谁负责。当网上出现了侵权盗版的时候,他们发现谁都没法主张这个独立去去维权,因为是共同拥有的。但是这个电视台又碍于这个影响社会影响的这个因素,他又不愿意出庭,所以就使得这个项目在很长时间内就没有办法去通过法律的方式去获得这个赔偿。所以可见我们在约定这个合同当中,对于各种条款是需要有非常明确的约定的,而且每一项都不能遗漏,遗漏以后就会使得今后在版权使用和版权维权过程当中会出现各种困难。对于企业第二种方式了,对于企业通过购置方式获得的版权资产,这个里面有几个关键点,第一个关键点,先确权后采购,一定要检查版权的权属证明是否清晰,是否这个权利是否准确,一定要避免购买了侵权作品或者有争议的作品。同时在合同当中还要去要明确这个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是转让合同还是许可使用合同,这是不一样的,转让合同签订之后,那么就会变成你是会变成着作权人。
那那么许可使用合同的话,那么你只是个使用者,所以在这个合同的类型上面是要作出非常明确的约定的,到底是转让合同还是许可使用合同,那么确定是许可使用的话,要确定许可使用的范围,使用的期限,使用的这个业务的领域,等等,包括是否还有转售权等等的权利。当然在这个商务条款里面还需要对于一些细节做出一些约定,包括利益的分配等等。这些都是做版权这个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的。在版权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我也举个案例,那一定要以着作权法约定的版权的权利来签订,不要自己去制造一个权利,制造了之后就会给自己带来非常大的麻烦。比如那2014年中国好声音应该是第二季,酷跟。这个好声音的这个一家公司,也是它的一个子公司参股的这个控股的子公司签订了一份这个音频的协议。但是他们在权力的这个描述上面说的是数字发行权,数字发行权这个在著作权法中是没有的。著作权法只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而百度公司和这个好声音的另外一家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是你要明确的说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所以当这两份合同在浙江卫视碰撞了以后,碰撞了的时候,浙江卫视就不知道怎么办了。那么通过我们来认定这两份合同,我们仔细的这个审阅了百度的合同和酷我的合同,我们发现这个酷狗的合同上面签署的这个权利在着作权法上是不存在的,没有数字发行权。
所以我们认定了百度是享有中国好声音2014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传播权。所以整个浙江卫视在电视节目当中,把所有跟酷狗有关的全部都下线了,口播什么的这个全部下线了。那那一次给裤也带来非常大的一个损失,但损失一千多万。百度也是有有情这个这个帮助了一下,是允许库在他们自己的APP上进行使用,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说我们在签订版权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以着作权法约定的这个权利来签署,不能自己造这个权利。下面介绍版权资产管理的第三种类型,就是企业自主使用版权时候的一些的方式。首先第一点还是要强调确权因为现在我们国家各个企业对版权资产管理还是比较的薄弱的,所以很多版权合同也是不一定很清晰,甚至有些认为是自己原创的合同也会存在着这个版权资产也会存在着瑕疵,所以在使用版权资产的这个时时候,一定要对版权资产涉及到的权利归属使用方式期限业务利地域等这些条件要进行一个再次的确认,也避免出现这个侵权的风险。其次就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做好这个版权的使用的控制,一定是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他的个人哪或者部门都不能擅自使用。我们最近也碰到一个情一些情况,就是说有些媒体为了这个有媒体的部门,为了自身部门的这个影响力什么的,纷纷把这个相关的内容都传到自媒体平台,就是内容聚合平台上去,结果给整个媒体的版权的维权工作就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第四种情况就是企业出售版权资产时的情况,还是强调第一步先确权在出让出售的资产这个清单中,一定要逐项的去确认版权资产的归属,是不是权属证明文件都齐全?然后再去确认我们的这个对外的出让的时候是属于转让的,还是许可使用的,分别来制定相应的条款,这样的话会把整个的版权出售这个风险给控制在这个有效的范围内。上面介绍的四种情况,就是版权资产管理的四种最常见的情况。那么也是让大家能够知道对于企业来讲的话,你最重要的内容其实都是版权的资产。如果不做好版权资产管理,你这个企业的价值是很难充分的体现出来的。我再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这个2007年的时候,当时这个有一家公司叫东星,他们主要是做港台的娱乐图片的,大家看到的国内的互联网上的这个港台明星的图片,大概百分之八九十是从这家公司出来的,从07年他们一直在做。当时我就跟他们建议,我说你们要做好版权登记,证明这些资产是属于你们的。当他们当时因为我跟他们创始人都还比较熟悉,所以他们就听取了这个建议就开始做,07年就开始做版权登记。后来这个东兴还有这个汉化印美这个等几家公司进行这个合并的时候,组成了一家新的公司,这家公司也是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的,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这个上市的版权企业,视觉中国当时在做整个这个资产这个评估的时候,因为都是轻资产公司,嘛所以在资产评估的时候这个很难拿得出特别值钱的这个东西来评。
当时就是说我们有版权登记证书,就原来说有图库纳图库怎么拼,怎么能证明这些都是你的?签订的合同又怎么能一定保证这个没有问题,OK好说有版权登记证书有这个版权局发的总量,当时应该发了有大概65万张,所以这65万张版权登记证书在整个过程评估资产评估过程中就得到了认可,因为这是行政管理部门这个正式颁发的,相当于是一个资产的确权证书,那这个在整个世界中国上市过程中还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版权资产管理来讲的话,如何能够让权威机构为你的版权资产来确权,获得版权资产证书,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同时在这个版权资产的这个管理过程当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单位不太清楚,这个相关的成本应该怎么计算?我们也辅导过好些的这个企业,他们在整个产生版权资产的过程当中的很多费用,他们都把它记成劳务费,包括视觉中国,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我们到目前看到还有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的,把它继承了劳务费,那么劳务费就是成本,通过这个劳务形成的版权的资产,结果他的什么?他的资产的成本为零,那么每一年都是用这个成本为零的资产在产生各种各样的收益,所以这个从财务角度上来讲的话都是很奇葩的一个现象。
所以我们给到各家的建议都是要把创作版权资产时产生的相关的这个劳务费用等等的要记录版权资产的成本,那这样的话就是它是作为成本是沉淀下来了,那么作为版权资产来讲,它每一年的产生的这个收入实际上去掉它的这个成本的这个摊销之后,它就会形成一个版权这个资产的一个收益。那另一方面通过这个劳务费的这个转移到资产里面去,又增加了企业的这个利润,所以很多企业都是经过了这样一种方式来改造他们的这个财务制度。上面的内容就是属于版权资产管理范畴的内容,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我就挑了一些重点的内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下面介绍第三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区块链和版权。我本人是比较早开始关注区块链的技术的,但是我一直在思考这个区块链跟版权到底怎么一个一个衔接,这个问题我思考了挺长一段时间。然后到这个16年到17年的时候,我觉得我把这个问题基本上理出了一个脉络。回到刚才的那个案例中提到的一个概念,就是版权登记证书。那么在我们国家来讲的话,版权登记证书实际上立了这么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我把它称之为纸质证书阶段,这也是第一代版权登记证书,大家如果做过版权登记的,可能都会拿到过纸质的证书。第一代证书到目前为止还是非常广泛的使用。
国家版权局曾经想过推第二代版权证书,第二代版权证书我们称之为电子版证书,实际上就是一张照片。一张图片,那么它可以打印出来之后就是纸质证书一模一样的,这个是第二代电子版的。证书。第一代的证书和第二代的证书,其实在使用过程中是非常不好用的,尤其是版权登记的大户,他要向别人去出示他的版权的证明文件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他不可能把所有的这个证书每一次都要拿出来给别人去看展示,这是不方便的。即便是电子版的证书,如果说这个企业登了10万件的作品,他每一次要拿这么多的这个图片发来发去也是不方便的。所以这是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个缺陷,不便捷。另一方面来讲的话,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上面的信息也有限,不太容易看出这个相关的这作品的这些更详细的一些信息。那么当然也存在着咱们现在所说的这种防串就是具备可篡改的能力等等这些弱点。那么第三一点就是纸质证书也好,电子版证书也好,上面的信息内容是不太容易用软件去去自动识别的,所以这些证书上的内容在实际的流通过程当中,它是不容易和其他的信息系统打通的,而所有的这些登记信息又都在版权局的中心数据库里面,所以外界是很难得到这些信息的。
三、区块链与版权
作为版权登记制度在中国来讲,我觉得短时间内不可能是取消的,而且按照现在*中*美*毛*衣*战*对知识产权如此的这个重视,所以版权登记制度之下,版权通过版权登记去确权这样的一个模式,我觉得还会长期存在,并且会加强。所以从技术迭代的角度,我就想到了第三代版权登记证书,应该是数字加密证书。数字加密证书来讲的话,就和我们区块链中的核心技术就实现了一个很好的衔接。那这个观点形成了之后,我觉得从体系上面来讲的话,这个事情他就能够走通了,因为跟现有的这个版权登记制度它不形成冲突,也不存在着什么在版权登记环节中的所谓的去中心化,这个待会我会解释一下这个为什么不太现实。把这个数字加密证书这个定义为第三代版权证书。定义为版权TOKEN之后,我跟这个于佳宁博士做过一比较深入的一个交流,那么他也认为这个模式是目前来说比较好的一个模式。为什么说目前版权确权不太适合去中心化?我是这么来理解这个问题的。因为版权本身就是一种资产,作为一种资产来讲的话,原理上那谁都可以来给你。确权那么这里就存在着一个确权的权威性的问题。在目前对于版权资产的确权来讲的话,行业内比较这个公认的或者比较共识的还是在于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版权登记证书,这个是目前行业内比较公认的一种方式。
和大家可能看到最最近还有一些其他的一些互联网企业也在推这个所谓的版权的数字加密证书,那么他们推出来了以后,实际上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他们自己内部可能这是一个事儿。但是放在其他的这个企业来讲的话,对他们推出的证书其实并不认可,这也是使得他们的这个证书很难普及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就是说行业缺乏这个共识。对于确权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就是正是因为版权资作为一个资产,尤其是版权交易,我们要想大力发展版权交易的话,我们更需要注重这个资产的确权环节。所以我在想就说如何把中心化和弱中心化去中心化,怎么样有机把它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那么我就想到了一个边界的问题。当然这个边界在于确权的事情交给政府,交易的事情交给市场。也就是说政府继续履行他的这个服务职能,帮助产业帮助企业做好版权的确权经过确权之后的版权证书,上到区块链上,以这个为源始的权利证明开展版权交易。那么版权交易的环节其实就可可以不用再回到政府了,直接就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这个时候又充分利用了区块链的可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使得版权交易可以变得非常的这个自由,那么它在整个的这个去中心化环节来讲的话,恰恰市场这个环节,我觉得是去中心化的目标可以实现的。
所以在把这个逻辑梳理清楚了之后,我们就开始了相关的工作。也就是说把之前的纸质证书电子版证书在做乘这个数字加密证书,并且上到区块链上,将来对于权利人来讲的话,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版权证书对外开展版权的授权业务,当然它也可以让别人很方便,通过区块链来进行一个这个版权的验证。所以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这个领域,我们是形成了这么一个解决方案,把它作为第三代版权登记证书,也就是数字加密证书的核心的这样的一个技术与应用。所以在把这个逻辑梳理清楚了之后,我们就开始了相关的工作。也就是说把之前的纸质证书电子版证书在做乘这个数字加密证书,并且上到区块链上,将来对于权利人来讲的话,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版权证书对外开展版权的授权业务,当然它也可以让别人很方便的通过区块链来进行一个这个版权的验证。所以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这个领域,我们是形成了这么一个解决方案,把它作为第三代版权登记证书,也就是数字加密证书的核心的这样的一个技术与应用。版权上链或者叫做版权证书上面有个最大的好处,它就是在于能够实现了白名单的这样的一个透明化。目前版权领域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于权属不清楚,你在互联网上看到的这些内容,你不清楚哪一家到底是有版权还是没版权,是合法的还是侵权的。
同时如果作为一个使用方来讲的话,他要想去购买版权,他也不知道版权在哪里。这个是目前阻碍行业发展一个非常大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认为把版权的证书放到链上,有利于实现版权的公开透明,这也和区块链的精神是吻合的。如果权利人更多的把版权的证书,版权的授权信息,实际上每一次授权会形成一个授权证书,这个都在我们这个体系内,就是当成统一当成版权证书来对待的,实际上有三种版权证书,一种是原创的版权证书,这就相当于登记证书,一种是转让的版权证书,第三种是版权许可使用的证书,在我们这统称为版权证书,只不过是有三种类型。当权利人把版权证书上到练上去以后,实际上就起到了一个版权的一个公式作用。我在11年的时候提出来,这个版权的公式应当成为版权登记,还有版权合同备案之外,第三种能够让权利人快速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那么这种方式经过在北京的几年试点之后,现在在前前几年被国家版权局这个也采用了,所以现在大家可以看到国家版权局会定期发布重点版权保护的这个公司名单,这个就是从这来的。但是传统的互联网这个模式,通过网站发布信息这种方式来讲的话,它不太适合大规模的版权的信息的公示,也不太适合自动化的这样的一个这个对版权的一个验证,所以我们认为区块链技术用于把版权的这个证书上链,把版权监测数据和链上数据去进行比对,可以实现一个版权监测的全程的自动化。
版权监测实现了一个全程自动化之后,实际上通过白名单我们是很容易筛出黑名单来的。那么对于黑名单来说,我们可以把版权监测的这个证据时时进行保存,放在链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区块链的纯正,那这样的话它就构成了一个版权监测和数据存存正的这样的一个业务的这样一个闭环。而且这种服务来讲,它可以把它变成一种公共的一种公益的一种服务,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也就是说有版权部门将监测数据放在链上,那这个链上是权利人是可以看得到的,权利人是经过授权是可以看到和自己有关作品的版权监测数据和这个纯正的,那么将来它通过律所进行维权的时候,那这些数据会在法庭上面会发挥非常大的一个效用。也就是说政府可以构建一个版权保护,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的一个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这个维权的效率,降低企业维权的成本。下面我再介绍一下这个区块链技术,用于版权交易。刚刚其实也提到了一点,就是版权的登记证书上面之后就意味着原始权利,证明已经在练上了,那么基于原始权利的交易,无论是这个转让还是许可授权,都可以从证书登记证书开始,那么每一次交易都会产生新的证书记录在证书的链上,这样的话就使得整个版权的交易可以在区块链上去完成。我现在正在构建一个这个开放式版权授权的这样的一个模式。
因为我聊调研过很多版权的企业,我发现每家企业在版权授权过程当中,有着周期长,那这个人靠人工比较多,然后效率低下的这样的一个一些问题,实际上他们的授权其实很多时候可以很简单。如果说他们把整个授权通过智能合约在练上去实现的话,它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那么这样的话,既提高了授权的效率,又提高又大大降低了这个授权的成本,所以这个是版权交易,我觉得利用区块链技术最有价值的地方。所以从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应用来讲的话,我觉得首先是确权如果有权威的机构能够为权利人,那确权提供一种近乎近乎零成本的这种确权服务的时候,那么大家可想而知这个对产业会有多大的帮助。其次为权利人提供近乎零成本的版权监测的服务,那么又可以让权利人得到非常大的这个帮助,在维权环节得到非常大的帮助,他们可以用这个行政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提供的监测数据和这个链上的纯正的数据去进行维权,这也是会大大降低他们的成本!大家都知道,但凡要经过公证处公证的环节,涉及到海量这个作品的时候,那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三点就是在版权交易的环节,我们通过区块链技术去实现它的这个高效低成本。所以这三个环节是扣在一起的,但它的基础是来自于。确权所以我比较倾向于说把确权的事情交给政府,把交易的事情交给市场,那么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的边界实际上就就在这了,各自做好各自那一段的事情,那区块链技术在双方来讲都可以做到一个这个房产防篡改,互信,公开透明。
四、区块链版权应用试点
最后再介绍一下,我们在区块链版权应用领域的一些规划,我现在正在做的几个试点,一个是这个区块链技术在图书出版领域的一个应用。这个月8月22号是北京国际图书节第16届北京国际图书节,我们会在图书节上正式发布区块链图书出版发行的平台,同时也会有第一批示范项目的这个签约商链的一个签约仪式。第二项工作在做的是正在改造一个音乐公司,我们希望它能够成为国内第一个真正的区块链音乐公司。第三件事情在正在谈的,或者说正在正在做方案的是把区块链技术在影视领域的一个应用。这三个就是图书出版音乐和影视,这是我们目前在区块链领域的三个场景,但是作为版权地确权作为版权的保护和交易的平台,这来三个部分来讲,我觉得这是一个一个基础的一个支撑。以上的内容就是今天分享的主要的内容,我想剩下的时间的话,可以跟大家有更多的一些交流,平时在圈里面在群里面主要是跟大家都是在互动的,在在在开一些玩笑,今天这个群主让我来讲版权,所以还得要讲嘛讲样的比较正式一点。群主我40分钟分享,就是先告一个段落,然后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再可以做更多的互动和交流。
提问互动
问:我想问问版权确权交给政府,交易交给市场后,政府怎么收费?
答:我还需要再补充强调一点的,就是群里面如果有在做和版权和内容有关的这个区块链应用开发的时候,我还是建议大家这个活学活用着作权法。在区块链这么多的应用的领域,大家不知道注意到没有。版权领域是有一个着作权法在兜底的,所以大家很多创新一定要去看看着作权法能给你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兜底,这一点非常重要。交易交给市场,原则上政府是不干预的。因为目前的版权交易也不需要跟政府交费。还有再强调一点,关于版权,确权政府确权是一种确权方式,其他的方式也还会存在,只不过在社会上的公信力会有不同而已。所以从我个人角度来讲,如何把确权的成本降到最低,确权的这个公信力提到最高,那么交给政府显然是一种最好的方式。现在北京是全国最早带头的,在全国很多地方来讲的话,都已经跟北京在学了,就是版权登记是免费的,由政府买单。目前阻碍版权交易最大的因素就是在于确权,海量的作品的确权的确是个难题,但是有价值的作品优先确权有价值的机构优先,确权这是我们这么多年来一直秉承的一个原则。所以对于这个市场来讲的话,一旦有了比较明确比较清晰的这样的一个权利证明之后,他们开展这个交易的活跃度就会大大的增加。
问:老师,请问这版权确权上链预估多久能实现?
答:版权确权上链这个事情已经这个部署了,我们现在在做的是把历史的数据把它变成这个数字,这个证书把纸质证书变成数字证书,这项工作正在做,我们计划是在今年的这个10月份,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是全面正式发布,但是我会在这个之前会做个预发布。
版权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多,从文字作品到图片音乐影视动漫游戏等等,非常非常的多。每一个领域都有每个领域的特点,所以版权的区块链来讲的话,应该说是非常有有有想象力,也非常有挑战性的。其实版权这个领域来讲的话,今天晚上就是一个抛砖引玉,我是把我们自己的一些心得给大家做个分享。刚才大家都比较关注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的边界问题,其实我觉得在每个领域都可以去画出这样的边界,把哪些属于中性化的事情交给中心化的机构,哪些是去中心化事情交给市场。
问:目前运营方和律所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
答:关于运营方和律所之间关系的平衡问题,其实我觉得应该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在一个非常非常小范围的研讨会上,我曾经说过,我说这个律所是将来厄在版权区块链领域非常大的一个受益的一个机构,因为整个上链的信息会要非常的多,而确权又是其中一个关键环节,所以除了政府确权之外,律所的确权会产生非常大的一个价值。所以说律所在版权区块链的这个产业链当中,今后会成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的确权机构,那因为律所你本身你要承担他的这个法律的维权工作的话,你的前提还是确权。
问:商标注册为什么要通过律所?
答:我解释一下知识产权三个部分,商标专利版权。商标是属于商标权是单独的,不属于版权的范畴。但是你说的这个商标注册这个环节的问题,的确比较这个复杂。
因为目前国内的一个现象就是第一商标注册的这个数量是剧增。第二商标注册是属于高额收费的。第三来讲的话,商标注册整个环节当中,它很多的属于交叉的,这个第这个地点这个叫什么?交叉的这个特性,就是你的商标跟别人的商标,它的交叉的这种特性比较的这个突出,所以它人为的环节比较多。可关于版权引进来讲的话,就我说了从出版到音乐到影视动漫游戏各个领域,实际上它本身就很国际化的。那么有中国的这些企业,包括出版社到国外去引进版权,那头几年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像去法兰克福博洛尼亚这个国际书展,中国的出版社去扫货的,一看到国外的这个出版社,你就这一这这些我就全要了。所以到了去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下文,就是要这个减少30%的这个图书的进口。就是什么就是因为这采购的版权太多了。律所刚才我说了,我个人的这个观点是律所在这个版权领域它有两个很重要的作用,一个作用是确权一个作用是维权。那么利用区块链技术来讲的话,江律所的工作上链那确权工作上面,以及通过链上的这个数据链上的纯正去实现更便捷的维权,实际上这是律所今后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向。原则上但凡涉及到法律服务的,不管是哪个领域律所都可以参与。
问:版权TOKEN的获取模式和使用价值能简单介绍下吗?
答:我来解释一下版权TOKEN的问题,这个在传统产业当中,我们的资产我把它称之为传统资产,或者说没有商店的资产,我现在统一都把它定义为传统资产。那么商店的店上的资产或者上面的资产,我把它定义为数字资产。那对于传统资产上链来说,它实际上是将传统资产进行了数字化,在链上形成了一个唯一的映射关系。所以这首先是他们传统资产如何变成数字资产,这是第一层逻辑。那变成了数字资产之后,实际上它就是版权脱坑。那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在线下资产或者传统资产在交易交割来讲,你最终交易的实际上就是这个产权证明,比方说你买卖方,二手房,那你把房子卖出去,房子还在那,最终你要变更的是什么?是房产证。你你卖房如果房产证不变更,那买房的人肯定不干,你买房对方不变更你也你也不干。所以说不管是传统资产也好,还是数字资产也好,它的交易直接对应的就是这个产权证明得过户。
问:版权TOKEN如何设计?
答:所以对于版权TOKEN来讲,为什么我要定义它就是版权证书?这就是我们要和这个传统资产和数字资产之间的这个映射关系,就是不能脱节。你在线下的传统的纸质证书和在链上的数字证书,这两个之间就是一一对应的,那么到了恋上以后你就没有纸质证书了,你只有你的唯一的这个这个权属证明就是数字证书,所以版权托肯的价值就在于它替代了传统的纸质证书。
问:版权TOKEN获取模式和使用价值能简单介绍下吗?
答:原始TOKEN的获得,也就是版权TOKEN可能获得是通过登记来获得的。所以对于版权TOKEN来讲,为什么我要定义它就是版权证书。这就是我们要和这个传统资产和数字资产之间的这个映射关系,就是不能脱节。你在线下的传统的纸质证书和在链上的数字证书,这两个之间就是一一对应的,那么到了店上以后你就没有纸质证书了,你只有你的唯一的这个这个权属证明就是数字证书,所以版权TOKEN的价值就在于它替代了传统的纸质证书。那么TOKEN的原始TOKEN的获得,也就是版权TOKEN可能获得是通过登记来获得的。如果这个资产要进行转让,那么这个TOKEN就会过户,就会从你的名下会过到别人的名下去,他就会生成一个新的这个版权TOKEN,但是因为你是通过交易完成的,所以它可溯源,他会知道这个新的TOKEN是从哪个TOKEN过户过来的。基于版权TOKEN就是版权资产证明版权证书,所以它的价值就自然而然就体现了,因为你买的就是这个版权托肯。有了这个版权TOKEN,意味着你就是权利人,你就可以行使这个证书所对应的作品的所有的权利。
问:简单介绍下您现在的运作?上链后的资产是确权后清晰的,和纸贵有何不同?
答:我们和纸贵的模式是不一样的,他们上次过来跟我交流过,我也跟他们指出过。我说这个从确权角度来讲的话,不能以一个时间戳来代表这个权利。这个作品权利的归属这是不严谨的,因为确权来讲的话,它必须要审核相关的这个权属证明文件,那权属证明文件那有问题,包括作品内容有问题的话,他都不可能获得这个版权部门这个发出的版权证书。
里面的这里面的逻辑关系是在于第一确权,线下确权,第二,把确权的结果,也就是那个版权证书上链,这是关键点。你在链上就已经是一个数字证书了,这个数字证书你要用他到版权局是可以打出纸质证书来的,它两个之间是一个E的映射关系,但是它替代掉了纸质证书,所以才使得数字证书能够更好的去流转。广通总刚所说到的潜规则是肯定存在的,这个是目前他也没办法更改的。那也是在商标注册领域将来需要去突破的地方。但是版权领域来讲的话,目前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版权TOKEN的作用就在于一,它是对应着传统纸质证书,唯一的数字证书,这是他的第一个这个关键点。第二一点,正是因为它是数字证书,所以它的流转会变得非常的便捷,它的使用的成本会趋于零,这个是对版权产业来讲,我认为意义非常重大的。TOKEN获得刚刚我已经说过了,是通过版权登记获得版权TOKEN,一个TOKEN就对应着你这一个登记的版权证书,这个作品的版权证书,准确的解释一下,确权成本趋近于零,这个指的是企业不需要承担原创作品的确权成本,这个是由政府来承担,所以对于产业来讲,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企业自身却全成本趋近于零,和降低维权成本,最重要的两个环节第一是发现环节,第二是纯正环节。
那么对于很多企业来讲的话,他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去开发一个爬虫去去满世界去爬去,它实际上是可以利用那个版权监测的公共平台来完成这个发现的侵权的发现的,同时这个平台能够实现这个侵侵权这个取证的链上纯正,这就为企业直接可以用可使用,所以这就使得企业的维权成本会大幅降低。我回答一下张总的版权TOKEN的设计问题,版权TOKEN的设计来讲的话,它是把版权登记所需要的核心的数据,通通的打包,进行哈希的这个运算形成的一个这个哈希值,所以这个来讲的话,每一个作品它的这些创作信息是不一样的,他的作品的这个相关的这个内容是不一样的。包括这个里面,当然还有他申请的时间戳着在内,它最后面构成了一个这个完整的一个权力信息,那么我们把它打包成一个哈希成为这个版权TOKEN。
问:底层链是自建的吗?系统现在已经和版权局数据库打通了吗?
答:回答一下汉江网络李总的问题,第一关于这个练练,我们是以以太坊为基础进行修改的,因为我认为以太坊比较适合用来改造成为一个为版权产业服务的这样的一个区块链平台,所以这是我们的一个技术选型。第二来讲的话,这个系统和版权局的这个登登记的数据库,这个是已经打通的,因为这个作为版权登记来讲的话,权利人我们这里面现在是这样的,所有的在通过这这个登记的权利人,他们在登记完了之后,版权局会给他们发出这个版权登记号,那么这样的话他们一方面是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得到这个证书,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实现证书的商链。
问:請教以下的問題:
1.確權,授權,溯權,監權,維權,哪一個環節較困難?難在哪裡?
2.對現有著作權中介團體的影響?
3.推動試點過程中,比較擔心的是?
4.對於許可授權,應該是複雜多了,可能與原始和轉讓情況未能相提並論?區塊鏈技術
答:
我先回答一下我们美女律师(郭善琪注:人家其实是美女法学教授)的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确权维权这个授权这几个权的这个关系。严格意义上来说,目前这个版权产业当中不同的领域,这个涉及到的确权健全维权授权这个工作是不一样的。因为这里面有非常多的历史原因。我举个例子,比方说电影,电影,一个电影往往有很多的出品方。那么每个出品方都是这个合作合作者,就相当于一个电影是联合出品,那大家就是属于合作创作。但是经过了这个若干年以后,很多这个电影公司都没有了兼并重组,有的就甚至就注销了。所以在现在你会发现很多的电影,要想让权利人都来确权,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其次在这个音乐领域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词曲录音就录制,还有包括表演者,很多的权利都不清晰。我可以不夸张的讲,不光是大陆的这个唱片公司在音乐版权上面,很多不清晰,港台的甚至欧美的也仍然很多不清晰,它不能够去凑成一个完整的这个权利的一个这个清单在授权环节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也是在于确权环节遗留过来的。比如举个例子说,音乐。词曲。如果是分属在不同的权利人手上,你就算是有录音录像的权利,你也只能受录音录像的权利,单独行使录音录像权利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实际上是存在着版权风险的。
授权的问题同样来自于确权环节的一流,就是因为你前面权属关系的不清晰,所以导致你授权环节中的瑕疵,那么你往往上说你实际上是找不到源头的。版权监泉这块也是我们发现有人在使用,但是我们无法知道这个真正的权利人是谁,也是因为没有权利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权利,它就会造成这个你可能发现,但是你无法识别。目前在国内维权领域来讲的话,我觉得出现了比较好的这样的一个趋势。尤其是在2008年奥运会以后,整个中国的版权秩序是在快速的好转的。几个典型的标志,第一个典型标志是快播,当时因为做P to P最后面这个那因为侵权,因为这个涉黄等原因被打掉了,它使得整个互联网视频网站这个领域的这个版权秩序得到了非常大的好转。第二个标志就是音乐客户端,酷狗酷能合并到海洋之后,整个音乐版权秩序得到了非常大的好转。所以从版权维权角度来讲的话,政府还是起到了非常大的一个作用的。从另外一个层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着作权案件,这个数量虽然真的增加的很快,但是你会发现但凡证据确凿的案件,其实判赔的这个判决效率是非常高的,而且判决金额也在不断的在增加。当然这里面我们排除恶意这个维权的之外,正常的情况下,我们会发现中国的版权维权秩序已经得到了比较大的一个改善。
这次这个*中*美*毛*衣*战*,美国政府给的这个官方文件当中说到,知识产权部分讲的两个案例都是我们推的案例,这也是中国在版权领域第一次上了美国政府的这个材料!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对于现在着作权中介团体的影响。这么来讲,吧目前的着作权中介团体有这么几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就是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这个是在这个大陆和在港台在欧美都是存在的,那么这是一种类型。第二种类型就是所谓的版权代理公司,这是第二种类型。那么作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的产生和出现是因为在几百年前这个信息不不发达,大家不能够作为着作权人来讲,不能够去很方便的去行使这个自己的一些零散的权利,所以会形成了这个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权利人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来管理自己的版权。所以你会发现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影响力实际上是在削弱的,很多版权代理公司也在这个领域这个得到了比较好的这样的一个发展,当然还包括一些巨头通过这个资本的运作,实现了很多版权的独家,这都会是对版权中介机构产生非常大的一个影响。但是我个人的观点是,这个版权中介机构其实应该拥抱新技术,在新技术的这个出现和普及的这个时候,版权中介机构不应该是一个非常淡然或者抵触的这样的一个心态。
他们应该自己找位置,就像我刚才所说的这个律所的定位一样的,律所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确权机构,但是如果律所一旦成为产业链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确权机构的时候,他实际上的价值就比他原来做维权要大很多。在推动试点的过程当中,目前还没有太多可担心的事情,其实我们整个试点工作应该说还是比较的比较稳妥的,今天在这个群里的分享算是我第一次讲这么多,在公开场合讲这么多,我们其实是比较在这问题上是比较慎重的。我们希望第一这个能够很实实在在的去构建一个模式,解决版权产业中的一个困境,那么我个人认为最大的困境实际上是来自于确权。如果说确权的成本能够降下来,版权这个交易的成本能降下来,温泉的成本能降下来,那么对产业的促进会比较大。那么在选择这个试点的时候,我们也是选择这个积极性比较高的这些企业和权利来做配合,不管是转让授权。第四个问题,他不管是转让也好,还是许可授权也好,在区块链的这个模式下,其实都是可以通过智能智能和源技术来进行控制的。对于版权的授权,我个人觉得可以提炼出非常好的规则体系。其实这个问题我研究过挺长时间,就是在于版权的授权让他规则化,一旦规则化之后就可以为智能合约所这个所使用。所以在版权的这个转授权领域来讲的话,如何能够把版权授权的这个条款把它规则化,这个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我现在也正在尝试怎么样能够去设计一个版权授权的这样的一个协议模板。
不我不太清楚我上面的回答是不是?这个让各位能够满意,哈或者是说大家对我刚才回答的内容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提出来,欢迎指教。我再补充一下这个关于第二个问题对这个中介团体的影响。我在12年底13年的时候,我曾经做过一件事情,就是推动这个在中国的KTV企业的开放式的这个音乐版权授权。那当然这件事情我们从试点角度来讲的话,应该说当时是还是比较成功的,有1500多家KTV这个加入了的这个授权体系,当然也是因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一这个一些反对,哈他们认为这个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生存,所以我们后面做了一些让步,但这一段仅限在群内这个不不公开说,意思就是在于说新技术其实对中介群体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那但我觉得关键点在于态度是主动拥抱还是去抵制拒绝。教授,我再回答你这两个问题,着作权。权利的取得是以着作权法约定的,就是在大陆地区是属于作品完成之后自动获得。但是这里面会有一个非常大的一个一个转折点在哪里?就是你的作品如果想流通,你想进行交易,那如何能够顺畅的进入到那个交易体系当中去?这是关键点,你可以不经过权威部门的确权你自己提交上去,但是区块链是一个信任网络,是一个价值网络,它会发现你的权利,如果没有第三方的背书,没有第三方的确权那么在交易的过程当中,别人会产生巨大的疑问,会担心这个权利会存在着风险,所以我为什么去设定这样的一个模式?
这个模式的关键点就在于说,权利人确权会变成一个主动的行为,因为这个是跟他自己在版权交易过程中能不能得到别人信任的一个一个前提。如果有人为你的权利进行背书,你获得交易的可能性会很大,而且交易的这个效率会很高,成本会很低,但是如果你不去做这件事情阻碍了交易,这个这个责任可能就会出在你自己身上,所以他不是说这个导致了权力的这个获得一个转向的问题,而是在市场会倒逼权利人更加注重自己的确权当然你可以取版权及确权你也可以去去去律所,确权总而言之,如果你的权利没有第三方,确权会让你在交易过程中很尴尬。率所谓权利人确权的利益就在于权利人需要为律所的确权服务去支付相关的费用,那么这个费用可以有多种方式,可以是预先这个支付,也可以是将维权的权利这个独家交给这个律所代理,也可以是通过维权获得相关收益之后的分配,这个实际上在商务条款上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来处理的。我再补充一下,刚才那个哈或者说要总结一下,刚才那个就是版权交易如果在区块链上来这个实现之后,它会倒逼整个确权环节更加的重视,也就是倒逼这个权利人更加注重版权资产的管理。那么对于版权资产的管理,很重要的一项实际上就是需要获得资产的证书,那么这个资产的证书从哪里来?
这个是权利人自己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那么正是因为现在的交易不通畅,所以版权变现的这个途径少,那么大家都不重视,但是一旦真正的这个市场很活跃了之后,你因为没有这样的一个权利证明,使得自己没办法参与一个自由化的一个版权交易市场,那就会损失很大。现有的版权制度是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形成的,现有的版权制度的效率低下也是阻碍着产业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所以如何利用新技术去提高版权产业就是对产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的这个水平,降低产业版权各个环节的成本,我觉得这是新技术带给版权产业的一个非常大的一个一个价值所在。所以我从个人角度来讲,我是倾向于大家积极去拥抱新技术的,也像我刚才所说的去划分它的中心化和这个非中心化的边界,都是为了去如何能够构建一个更好的模式去促进产业的发展。
因为在群里的各位大咖其实都是能量非常大的,都是拥有非常丰富的知识的,那么在这样的一个知识付费的一个时代,其实大家的知识就就是大家的版权资产,所以注重版权资产的管理和自动注重版权资产的开发,其实是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切身利益来着,他跟原来是不一样的,原来好像创作内容是专业人士那要做的事情,其实现在来讲的话,周边的人士都可以去做这样的一件事情。
问:可否這麼說:所以 版權交易 交給區塊鏈,其實還有需要繞過的環節,確權部分仍無法自己(使用者)直接受益...
答:版权交易交给区块链,这是一个技术设计,也就是说通过区块链来完成版权交易,可以实现一个非常高的效率,还有非常低的一个成本,但并不等于版权交易所产生的利益不可分配。所以参与版权交易区块链版权交易的各方共享交易的利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体系设计。
郭善琪:宣秘书长(@首都版权 宣宏量 BiG计划 )今天晚上的分享全程充满亮点,譬如:
(1)划定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边界,确权归政府,交易归市场。
(2)降低确权费用,将极大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3)区块链将促进整个版权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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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大家还可以继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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