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快播里的攻与防

我知道,并且一直知道

涉及快播这类大众喜闻乐见的“好”软件

涉及法律、庭审这种高大上普罗大众相当拒绝和反感的高级货。

提出任何一种不同于大众的观点都是麻烦事

何况庭审中的几位律师的资历和见识,远远不是我这等如同法律小学毕业的人敢评论的

(我最喜欢用的字眼马上要出现了!233)

但是……。

这个公众号就是发表我对这些事或物的感观的

不说……也许明天我就忘记了

说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其实也许有人已经观看了整个庭审

也许有人看了网上评论

港真……。网上有些评论真是乱想乱来

整个庭审的文字请各位随意百度

只是想说说网上流传的金句

技术本身并不可耻!

这金句是快播ceo王欣说的

被相当数量的网评家做为标题和主要论点

并且大多说明:公诉方哑口无言。

在说事之前,还是赞一个现在法院

直播庭审,是法治中国的一个良好开始

在阳光下进行庭审对决

案件重放下呗,不看上下文就开论就是耍流氓!

先说公诉人……。

他所说的重点是什么?简单的说,就是你们软件运营中对违法事情有没有放任或尽到责任,(隐形说明快播对指控的罪行是有故意意图的)。

故意是什么东东?

下面请出脑海里面目不清的周光权老师(因为刑法师从与他,只看过书且忘记得差不多了)

在我国刑法里,故意和过失的认定,对定罪是不一样的,有些罪名只能是故意犯,但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什么意思呢……直接不用讲,间接就是知道危害,但不作为,不反对,听之任之……

此时,王欣应该说什么才好?

应该说自已采取了什么样的规避手段啊!!比如110系统,比如封号,再比如设了个XX岗位专人查哈希码之类的……。

结果,你说个毛的技术并不可耻!没人在讨论技术,公诉人在打运营责任这张牌啊!!!这段技术不可耻论到最后判决出来估计也不会写进去。公诉人为什么不反驳?王欣这段回答没有回应的必要了,公司在运营层面知情但不作为的立论已经立起来了。

网上一边倒的在说什么菜刀论(即买菜刀kill人,但卖菜刀的无罪)事实上也有知乎大神指出这种逻辑已经被美国法院否定了,中国法律和法规也对企业运营产品的自我监管责任也明里暗里提了不少。so...

我认为,在这种形势下,要不否认知情,要不就表明已经穷尽手段(快播是实质方面明显没有尽责的,因为百度云的8秒教育片及迅雷哈希码封杀已经说明一切)

当然,整个案子,公诉方提交的证据确实让人无语,极不专业,堪称律师神助手!!而律师也看来对得起律师费,下了相当功夫,在公诉方的配合下一步一步貌似打回了已尽责场面,但提出的观点从我这个不算专业的角度看,公诉方请个程序猿就可以完爆。

至于证据污染,有些确实说不清,有些确是律师在偷换概念,我国非法证据排除主要是针对采用非法程序,而不特别针对瑕疵证据,特别是可以补正的证据,法院一般是不会排除的。

这案子,确实是很有搞头的一部戏

法证重要,还是“维护民众身体健康重要”?

静待判决

个人观点:快播案如果说无辜,那真没人信,如果有罪,这个证据部份确实有问题。

最后说明,本人对刑事并非专职,原有的基础已经快递还给周光权老师了……。文中观点有误的话,不欢迎打脸,除非自我修正。话说当年厚一事也有想法至今未解,所以写文以观后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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