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进化七定律之六:维度定律

互联网进化七定律之六--维度定律(law of dimensionality )

作者:刘锋

虽然互联网中的信息一直以二进制的形式进行储存和传输,但互联网的内容通过终端表现给用户的结果却经历了从低维到高维的进化。如20时世纪60年代,科研人员使用打孔机阅读计算机输出的二进制信息,到2008年,人们开始通过第二人生,lively等互联网应用体验完整的三维虚拟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描绘出一条完整互联网的维度进化路径:

1)互联网信息以二进制进行存贮,传输和输出展示。这是互联网一维初级阶段


2)互联网信息的输入输出以文字符号为主,这是互联网一维高级阶段


3)互联网信息的输入输出展示除了文字符号,也开始出现大量图片,这是互联网二维阶段


4)互联网信息的输入输出内容开始出现视频和声音,这是互联网的三维初级阶段


5)互联网的网络游戏,部分软件应用开始出现三维化界面,这是互联网的三维中级阶段


6)互联网的操作系统界面,浏览器界面,软件应用全面三维化,同时文字,图片,视频,声音融入到这些三维应用中,互联网进入三维的高级阶段

小结:互联网进化的维度定律就是指互联网信息的输入输出形式不断丰富,它将从一维内容表现为主的初级阶段进化到三维内容表现为主的高级阶段

互联网进化七定律请访问 简述互联网进化的七条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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