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论语05】学而篇第五则

论语系列的文章,弘丹参考的是傅佩荣老师的《细说论语》,绿窗幽梦参考的是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由弘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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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习《论语》第五则。

原文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傅佩荣译文

孔子说:“治理诸侯之国,要尽忠职守玉令出必行,节省支出而爱护众人,选择适当的时候征用百姓服劳役。”

绿窗幽梦学习心得

孔子说,治理一个千乘之国,要严谨认真地办理国家大事、取信于民,要节约开支、爱护人民,差使百姓要在农事之隙。“千乘之国”是能出一千辆兵车的国家,指诸侯之国。这五个治国原则,看似简单,但真能践行到底,尧舜之治也不过如此。这五者是治国之本,孔子只言这五者而不多言其他,和“君子务本”的精神一脉相承。

弘丹学习心得

孔子认为,治理诸侯之国有五件重要的事:尽忠职守,令出必行,节省支出,爱护众人,使民已时。对现代社会治理国家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而且,我们现在的政府也不一定能做到这些事。

尽忠职守:在其位谋其政,而不是为一己之私,贪污腐败,滥用职权。

令出必行:用法律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于法制,我会在后面再稍微多说几句。

节省支出:反对铺张浪费,比如,近年来在慢慢取消的公车。

使民以时,在古代百姓需要服劳役。服劳役是义务性质的,没有工钱也很辛苦,所以要严格规定不能再农忙时要求百姓服劳役,免得引起抱怨。孔子的“使民已时”核心是爱民,要多为百姓设想。在现代,虽然不再需要服劳役,但政府也需要真正得关爱百姓,多为百姓设想。

关于法制的问题。毫无疑问,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我们讲究人情与裙带关系。我们有法律,组织或者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说实话,整体而言我们的执行度并不是很好。中国人总想法外开恩,总喜欢用人情创造特例,对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那么敬畏。

现在的中国社会是严重缺乏信任感的,普通百姓不相信法官或执法人员,因为他们会受贿;不相信医生,因为他们会收红包;也不相信老师,因为他们也收家长的礼物……因为有太多不按照法律规章制度执行的特例,所以我们也不那么敬畏法律或规章制度,甚至觉得遵守的人才是傻子。我们无情践踏法律和规章制度,因此法律和规章制度也就无法充分发挥其约束作用。

而相反,很多西方国家的民众是非常敬畏法律或规章制度的,他们不会轻易触犯底线。因为他们明白,一旦触犯,自己是一定会承担后果的。有了敬畏之心才会不敢触犯,如果视法律规章制度为儿戏,一旦有人不遵守未受惩罚,那法律的威严就会丧失,民众就会有侥幸心理,法律的地位在西方国家和中国是不同的。

如果哪一天中国的执法人员尽忠职守,铁面无私,中国法律的威严才可树立。

有人会说,这样执法人员的权利岂不是太大了,他们可以决定谁犯罪。我觉得在一个“法治”国家,执法人员的权利一点都不大,因为他们只是按照法律行事。相反在一个“人治”的国家,执法人员的权力才大,因为他可以决定谁可以不遵守法律,可以是特例。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可以决定谁是需要接受惩罚,谁不需要。这就相当于权利不是归法律所有,而是归执法人员所有。

“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相比,“人治”的社会执法人员的权力更大。

国家制定了法律,就要严格执行,企业/组织制定了规章制度也需要严格执行。一旦有特例,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就会减弱。这及时孔子提倡的“令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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