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1 22:28阅读:251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洛阳性奴的悲剧
近期洛阳李浩性奴事件引起国人极大的震惊。被囚女人的毫不抵抗、争风吃醋以致血案、被救后还念李浩的好,并袒护他尤其让人触目惊心,匪夷所思。
A 认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很多人都分析认为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它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最早是1973年8月23日,两名劫匪闯进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一家银行,扣押6名职员作人质的案件。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一般都发生于突发事件中,其发生需要下面几个条件:
1、受害人真实地感到如果不服从,绑匪(加害者)会剥夺自己的生命,或受到更大的惩罚。(恐惧)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能真切地体会出绑匪(加害者)照顾他们生理需要和心理感受的努力,并接受。(关怀)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无助)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无力与无奈)
B 心理和思想早就被“绑架”
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人质数据库显示,大约27%的人质会表现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症状。那么什么样的人更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李浩案中的几名女子的来历。“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李浩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 T 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很明显,在被李浩控制前,她们是已经在心理上接受自己是妓的“小姐”。而且她们在做“小姐”时, 也显然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她们并没有要逃走或呼救。在李浩控制她们的行动和思想之前, 就已经有些东西控制了她们思想,使其愿意以如此低自尊的方式讨生活。
畸形心灵使她们丧失自救动机
很难想象那6个女人的成长环境会是怎么的不容易,要多么的缺乏关爱,要经历多少的被照料者的忽视、冷漠、拒绝、虐待甚至遗弃才会让她们的自体功能发育得如此差,固着在那里,宛若被拐卖后遭受虐待的儿童,除了忍受和顺从,不知道还有别的出路。。。她们丧失了自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她们丧失了学习和模仿他人的能力,甚至动机。
而她们的成长经历本身也让她们不相信周围的人可能会救她们的幻想。她们的内心弱小、孤独、无助。她 们只能等着一个强有力的拯救者,比如政府。
要多么的自卑与偏执,才会在阳光下也如同生活在地洞里,除了眼前的这个施虐者,除了“小姐”这个活法,她们看不见别的人与别的路。。。。。。
在她们的经历中,没有人是可以依赖的,除了这个强行要和她们发生关系的人和职业,虽然不舒服,但只要她不逃走,这种关系可以是稳定的。
但这种忠诚不是爱,这只是依恋关系有问题的人的依赖。
生活中从没有人会在意她们的感受,并加以呵护,李浩对她们的哪怕点滴照顾和关心使她们产生些许的感情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已经被自己扭曲的心理绑架了,已经看不到别的出路,她们行走在见不得阳光的地方,过着屈从和迎合的生活,在那里活下去和在李浩的地下室里活下去,需要的心理防御是几乎一样的。所以在遇到李浩之前,她们已经得了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D 为自己勇敢过自己的日子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也常有类似的现象,但由于情节较轻,不被重视。如被虐待的妻子、长期被欺负的员工,更不要说那些冷暴力。他们通常有三个特征:1、受害者感到害怕,产生严重的心理恐惧。2、受害者对于类似情况始终不知所措。3、受害者觉得没有人会真的帮她。“温良恭俭让”、“贤良淑德”、“有组织有纪律”、“听话”……在一个强调和鼓励“顺从”的文化里,妇女和孩子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但是,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至少有一个人开始说“我不愿意!”,比如李阳的太太。她在教我们不要为了表面的“美满”、“和谐”,而继续生活在地下室里,那是给别人看的,而日子始终我们自己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