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共享外衣的时租业务,向何处去?

当今世界,商业要成功,唯快不破。但有谁能想到,以摩拜和ofo为领头羊的共享单车的发展之快,半年时间内如春风野火般地,成了各大城市一道道或橙或黄的奇丽风景线。

正如互联网经济肇始于美国,共享经济的发源地也是那块神奇的地方。但从AirBNB(爱彼迎)到Uber(优步),甚至还有背包客们喜欢的couchsurfing(沙发客),无不是利用闲置资源为他人服务的共享模式,所谓AirBNB是无房的最大旅馆,Uber是无车的最大出租公司都体现了其共享闲置资源的属性。大部分中国人是从几年前的滴滴快递大战开始成为共享经济的受益者的,从一个app就可以预定车子开始,我们更有了专车服务、快车服务,甚至是拼车服务,年轻人因为善用App而得到了出行的方便对此大唱赞歌,几乎所有上了年纪的人,包括马云他妈,只能在路边看着招手不停的出租车徒唤奈何。

平心而论,网约车的出现是带着进步的基因的,尽管进入这个市场的家用共享车数量有限,或者是政府刻意设的门槛,毕竟是有增量的,加上技术带来的效率,肯定对整个社有积极贡献。

却不料,这次扑面而来的共享单车创业者们让我大跌眼镜。不得不佩服在巨额资本推动下的商业运动能如此高歌猛进。一方面在公关方面做足文章,报纸、网络、广告,微信刷屏,软文飞传,掌声从回处响起;另一方面,满大街的骑行人,都在告诉所有的旁观者:共享单车成功了!

我历来是新经济最坚定的支持者。我也认为共享单车对改善城市居民的出行有正面贡献,但以下问题却不得不引起我我们的注意:

首先:共享单车是不是共享经济?有人认为提出这个问题近乎较真,但如果挂羊头卖狗肉却不许别人指出,难免让人怀疑其以“政治正确”的大旗打翻一切异见者的别有用心。显而易见,共享经济的本质在于利用现有资源的共享属性,而不是创造出新资源衍生的交易,从这个定义上说,是否共享经济一目了然:AirBNB是,Uber司机中用原有车出来拉客的是,但专门买了新车来挣这份钱的就不是,当然,共享单车也不是。

共享单车一出生就在脑门上刻了“低碳出行”的字,可谓聪明得紧,无形中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让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管理的城市管理人员没了底气。同时,有钱能使鬼推磨也好,被说服了也好,不少领导人在一些场合旗帜鲜明地对此表示了支持。个人认为,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尽管法律也有滞后效应,因为是新经济就抛开法律来为此背书是不合适的,对其他市场参与者也是不公平的。城市管理一定要以法律为重,以公平竞争为原则。如果朝令夕改,或随意按照个人好恶来执行政策难免最后陷入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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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共享单车除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还造成极大的城市公共管理难题。共享单车在提供出行方便的同时,能不能以牺牲城市环境为代价?我们可以看到的现象是,共享单车在资本的推动下的扩张渐趋失控,目前光摩拜和ofo二家在上海的自行车投放量达到了惊人的50万辆,各个停放点经常可以看到整片的新自行车占了城市公共交通的通道,包括路面和上街沿,更不用说大量东倒西歪的或已损坏或只是倒下的车辆占据了大量的地盘。企业要不要承担这个社会责任?如此局面让当地的基层管理者如何来平衡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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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责任如何界定?无论是住宾馆还是坐出租车,一旦有了相应的事故,其法律框架下的赔偿制度是明确的,我不知道听到的几起客人坐滴滴出事故后是如何跟保险公司来寻求赔偿的,因为车子从自用到营业的职能转换需要法律的跟进而不是做了再说。

目前的共享单车的本质就是时租的商业模式。不少城市都曾经推动过免费的共享单车,但由于没有引用定位锁和支付不方便而遭到冷遇。所不同的是,这波打着共享旗号的共享单车一定是奔着商业利益而来的,走的时租的商业模式,我们不用去关心他们的股东理应操心是否能够赚钱的事,我们应该关心一个社会的有序竞争对社会长期良性发展的重要性,哪怕共享单车也方便了我的几次出行,但我依然对以共享经济之名行商业竞争之实的模式充满忧心。

如果地方政府想把当年通过免费自行车的利民措施继续做下去,只要换上定位锁,增加停放地点,加上电子支付完全可以让以前失败的项目起死回生的。但在资本的商业运作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政府也就乐于做旁观者了,只是可惜了当年大量投资进去的老百姓的税收。

同时,希望共享单车的领导人真正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不忘初心,把让城市更美好作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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