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庸之恶”

昨天在“得到”里,听了新一期的“罗辑思维”。罗胖在这一期名为“平庸之恶”的节目里,指出了现代社会的最主要特征——社会分工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一方面,社会大分工创造了巨量的社会财富,推动了人类社会文明的巨大进步。但另一方面,社会分工也可以让人们对极为“邪恶”的事情“视而不见”。

在节目中,罗胖以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屠杀犹太人的犯罪事实为例,描述了当时在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官僚体系和军队体系是如何屠杀犹太人的。没错,屠杀犹太人这件事就是运用了“社会分工”的方法,一步一步地将600万犹太人推进了死神的怀抱。希特勒先是成立了一个官僚机构——犹太人专家局,就是这个机构的领导下,德国的整个官僚体系开始了有条不紊地屠杀犹太人。有的人负责对犹太人进行人口普查,有的人负责没收他们的财产,有的人负责将犹太人抓起来送进集中营·····,最后有人负责打开毒气室的开关~~~

虽然,希特勒背负了“刽子手”这个称号,但是如果没有德国整个的官僚体系和军队系统的配合、分工、执行,希特勒也不可能杀掉600万犹太人。希特勒固然是罪魁祸首,但是当时纳粹德国高效率的官僚体系也是罪责难逃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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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营里的犹太妇女和儿童


但是,我们站到另一个角度想一想,当时德国官僚体系中的德国官员,他们也不过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在现代社会,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我们每一个个体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就会被组织所排斥。因为,如果一个组织容忍了不听从上级命令的下属,那么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将困难重重,分工协作也无从谈起。那么,一个听从了上级(德国纳粹)命令的德国官员,是否应该为屠杀犹太人负责呢?结果是毫无疑问的,虽然人们可以理解他当时服从上级的行动,但仍然会认定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但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看到一个人类现代社会的BUG,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社会分工”,既可以造福社会,也可以制造罪恶。每一个社会个体在执行分配来的任务时,单单这一个任务并不能体现出多大的邪恶性,例如,对犹太人进行人口普查的德国官员,将犹太人送进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等等。在我们就这些德国官员执行的任务进行评判时,他们所作的事情真的算不上犯罪。但是,一旦我们将所有进行了针对犹太人行动的德国官员的行为综合到一起,我们就能知道600万犹太人是如何被屠杀掉的。

所以,“执行上级命令”,并不能成为判定他们无罪的依据。

看到这里,我相信很多读者都会生出一种惶恐,在社会大分工的环境下,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执行上级命令”是不是在作恶呢?其实答案并不难找,二战中的那些德国纳粹官员之所以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是因为他们已经将执行上级命令作为一种下意识的条件反射,而没有去跳出自己当下的任务、工作和职责范围,以全局性的层次来考虑自己接到的“上级命令”。最后,他们忠实地执行了当时德国元首希特勒的命令(其实,一直有人质疑希特勒是否下过“屠杀犹太人”的命令。理由就是找不到证据,证实希特勒曾经签署过“屠杀犹太人”的命令),将几百万犹太人按部就班地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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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可以从这个巨大的悲剧中学到一个重要的教训——虽然,我们是处在一个巨大的社会分工协作的体系当中,但我们必须要对自己面对的大环境或大系统有基本的认知,对上级所发出的命令既要追根溯源,更要穷究到底。

这要求我们随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观察、思考的习惯,通俗一点儿来讲,就是避免沦为平庸。

在认识到这一点后,我们追求卓越、避免平庸的奋斗和努力又多了一层极为重大的意义,那就是避免自己“不知不觉”地成为邪恶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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