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

某公安分局对付受害人的套路集锦:

举报人做笔录时,不让举报人写明时间,不出具受理通知书。

立案后,不告知受害人,而且受害人反复去分局面见警官,要么说警官不在,谎称借调到公安厅了。通过电话告知在受理侦察阶段。

直到受害人在市立案中心的帮助下,才拿到立案通知书,但立案时间是两个月之前。

故意授权无司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使用无凭无据的流水做审计,得出毫无价值的审计结论。

后因受害人举报,同意更换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但迟迟没有行动,直到立案两年后的八月才把资料送到宁大,说好两个月出审计报告,四个月过去了,也没有审计报告,其实根本没有审计,演戏而已。

受害人再次举报,又搞出一下与法制处共同研讨案件的定性问题,本来最长半个月出结果,两个月过去了,仍无最后结果。

套路真多!

你可能感兴趣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