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灵且美

今天从harvard education forum发来一封信,关于一个论坛有做中国乡村女孩的NGO项目。这个项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有灵且美”,顿时让我觉得感同身受。在我的印象中,女人总要是有灵且美的。顺子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说的也是很对的。但是如果硬要分类分类,并且站在广大男同胞的立场上,灵和美总是两个标准,把世界上的女人划分到四个象限当中。第一象限就是有灵且美的女人,连我想想都觉得兴奋,优雅淡定自信,周围全部都是问询前来的蝴蝶和苍蝇,可是这样的女人却也是最难找到一个真心的对象的吧;第二象限就是灵多美少的,乐观上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幸运的,因为晚上一关灯什么也看不见,第二天趁天亮就赶快起床去工作,这样男人就可以高效而淫荡地活着;如果遇到那种美太多、灵太少的女孩,那么可能稍微不幸运些,因为每天晚上都开灯是一件很影响睡眠的事情,但是起码介绍给周围的低俗男女们总还是脸上有光;第四象限就是灵少美少的。在外人看来好像比较悲催,但是这样的女生却满足了男生的控制欲:因为我不止一次听身边的男性朋友说过他们不喜欢找一个太聪明的,而且他们没有能力罩住一个太漂亮的,所以就出现了好像Game Theory一样的结局——他们找了个无灵无美的。

其实我对第四象限的生活一点兴趣都不感。我所感兴趣的事情是,从理性的角度来说,第二象限的姑娘们应该很有市场啊,为何诸如TH和我以及诸多北美老姑娘却无法自我推销出去呢?是不是男人们都太矜持,不想过淫荡的生活;还是他们太loser,不想过高效的生活呢?这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谜一样的事情。

这个谜一样的事情在今天好像有了些答案。我自从进入Law School以来,完全没有了以前的闲暇,每天都沉浸在无边无尽阅读的海洋当中。有一天我看到镜子里面的我,真心有一点憔悴,再加上我本来就是个大饼脸,就突然间心生一阵凄凉,奶奶的,难道我真的要把我最好的时光浪费在法条和案例上吗?而且自从上次那个死韩裔美国人说我old以来,我真心沉寂了一段时间,反复想象我在另外一个没有law school的world会是怎样的模样。如果我没有来law school,我现在也许就和我老爹介绍的那个相亲对象在处对象,然后现在可能已经到了七月之痒,然后通过我和TH也许唯一一个能够获得婚姻的途径——奉子成婚,最终走入婚姻的殿堂,然后生个孩子,然后在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抱着一个小屁孩在公共场合下喂奶,然后在大概哺乳期结束的时候再和老公弹冠相庆一下久违的例假,以及讨论是否再要一个孩子。

我靠,相比之下,law school的生活原来真的可以这么美好。我以为这里只是让我的灵变得更多,没有想到作为一种选择,这种生活也是可以赋予美的——不是让我在面容和身材上更漂亮,而是让我更加注意追求漂亮的笑容。本来就是嘛,作为一个大龄剩女还可以在这样一个地方看到久违的有活力、有肌肉和高大的男人们;不时可以意淫一下同班那个干净强壮的白人男子;可以和一堆韩国人在一起练习口语和听力;最重要的是,可以继续无比美丽地生活着。为了追求美,我从上周开始决定把每周五都变成我的美丽日;从周一到周四穿得其貌不扬,努力学习,在周五的时候身着超短裙或者晚礼服出现在law school,体会一下大饼脸美女的自信生活。实验两周以来,无比美好。纵然走在law school同学好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目光当中,我也一如既往,昂首挺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把自己想像成第一象限的女人们。我才明白原来我们找不到男人不是因为我们是第二象限的女人,而是因为我们其实属于第一象限啊。哈哈。

爱自己,爱生活。

如花2013.10.11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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