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阳春白雪天马行空

写了一天的工作总结,晚上一个人单曲循环管平湖先生的鸥鹭忘机。突然间想写写自己,而立之年的自己。

此时的我找不到一个语调来落笔,或温暖或激昂,只是兀的很平和。就仿佛在某条街道中穿行然后被时间同化,突然意识不到自己曾经那些无比留恋的过去,又在落笔后仿佛如梦初醒,要走了,可是又舍不得的感觉。

也许我一直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吧。

小时候喜欢读书,父亲买了一堆名著放在书架上,我可以趴在地上一看看一天,不吵也不闹也不饿。我一直想不起来那时候第一次拿起的书是三国演义或者是东周列国传。但我记得读了格林童话,然后在班级给同学们讲了一个魔鬼的三根金头发的故事,因为被老师表扬了好几天。

当然那时候的我绝对不是一个乖巧的小孩,也曾调皮捣蛋拆了家里门堂前的燕子窝,还曾一把火差点把邻家的房子点着了。家里养的金鱼也没从来没活过第二天,爸爸买的玩具最后都变成了一个个零件。

大了之后的自己,或许矛盾的没有那么明显。但我自己清楚自己常常矫情的自己和自己别扭。

我最喜欢的自己应该是一个洒脱的,有点大男子主义的自己。可以开朗的笑,可以高谈阔论满腹经纶。见不得可怜的眼神,有点侠义风范。

然而偏偏有时自己又特别享受那些小资的腔调,可以一个人安静的听伊丽莎白,自斟自酌的然后颂上一首诗。让自己看起来安静又孤独。

站在三十岁的路口上,成家立业已经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词汇,似乎深沉城府更应该成为这个年龄的标签。可是我依旧喜欢温暖的语调,喜欢夕阳笼罩下没开灯的房子,喜欢客厅里大大的落定窗跟雨水打在上面的声音,喜欢有分量的钢笔,握起来时重重的压在虎口,笔尖要细,写在纸上要最深的墨蓝色,喜欢和人互道晚安,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个词最安静而温暖。

23点03分,时间仿佛就在指尖流逝,可是一回头突然发现我们连时间都不再拥有。

假若无法不离不弃,且使我们莫忘莫失,可是不能不离不弃,却又何必莫忘莫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们的改变盛放在遗忘之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朵花,凋落又绽放。

在胡尔格达的时候买了一件黑色t恤,落在了酒店,背面鲜红的字体写着“right now or right here”

写了这些,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最近只是难以安静下来,于是我抽了一点睡前的时间,将这些凌乱散漫的东西倾泻出来。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什么价值,只是想,于是这么做。

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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