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流浪狗数量剧增,狂犬病事件也相继发生,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公安部门相继开展打狗行动。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刻理解政府部门按章办事以及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任的初衷和精神。但同时作为一名爱狗人士,我也看到其执法行动并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支持和理解。站在保护动物的立场,秉承客观公正为原则,对于流浪狗的有关问题,我个人有以下看法和建议。
一、流浪狗所引发的相关问题
中国流浪狗据非官方统计预计有4000万只。每年被偷盗食用预计2000万只。其余部份被政府收留机构、热心市民和动物保护志原者救助,其他大部份仍然在各城市及农村流浪。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流向餐馆的狗完全没有检疫程序,近年来,由于饲养成本大,为了降低成本,餐馆老板昧良心大量收购偷盗犬只,这样来,即不能保证食用的狗肉能够有效避免对各种传染病的防止,也引发广大饲养犬只人士的极为不满,由此而引发的冲突连年升级。
2、 流浪犬只有可能给社会安全带来隐患,包括卫生隐患,社会公民的人身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我国公安部门近几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流浪犬只进行捕杀,其做法引起广大市民和动保人士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以及执法人员的社会公信力。最重要的是,一系列的强制手段的实施成果根本未见任何好转的成效。
在我个人看来。对于减少流浪动物数量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源头控制
加强繁殖监管,繁殖有注册,有监管,设定基本繁殖场所条件,合理缴纳税金,依法登记。犬只转卖转送均应办理移交手续。禁止个人繁殖。个人饲养购买犬只,需符合饲养条件,并且适龄强制免疫及绝育。这样一系列的有效办法实行下来,会明显加大养犬人的饲养成本,有效减少冲动购买,减少后期遗弃行为,同时能够促进流浪犬只领养。
(二) 过程控制
现在城市执行的《市民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要求,包括登记,按期防疫,牵引等,范围扩大到全国,包括农村地区。如果不进行犬只登记和管理,无法有效全面控制减少流浪数量和有效全面减少非法偷盗犬只流上餐桌的劣行。而对于违反《市民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强制进行经济以及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学习教育,甚至拘留。并且严格执行到位,形成社会广范认可的行为标准。
针对饲养过程中的虐待、虐杀行为,不断挑战了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到今天的道德底线,所以在《治安管理处理处罚》条例中增加对相应行为的经济民事甚至刑事处罚条款势在必行。
(三) 后端控制
目前流浪狗的出路大至为以下几种:
1、 黑色产业偷盗流向餐桌
这是目前争议最大,造成最大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之一。
全国各地屡次发生因为民众犬只被偷盗毒杀,而民众对偷盗人员使用暴力,造成人员严重伤亡事件。由动物被残害而上升到相关人员失去理性,拒绝使用法律手段合理处置相关违法人员,说明目前法律对于这各种偷盗行为的处罚无法使民众满意。而办案人员面临两个问题:1)、对于被偷盗犬只价格认定难。2)、对于被偷盗犬只所有权认定难。前面所提及的买卖规范化,饲养合法化正是为了对后端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犬只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饲养人员对犬只所付出的情感远非其做为商品属性的价值所能评估。因此,对于这种特殊商品,执法应该从严从重,方能有效阻止民众逾越法律来代替执法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法,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代表民意。
另外近些年具有广范争议的高速拦截运狗车,屡禁不止。部分高速公路拦截为来阻止违法,打击黑色产业链,制止伴侣宠物流向餐桌,也说明了民众对这种行为的零容忍。加强犬只管理,从源头制止偷盗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不应该让更多的守法公民因此触犯法律,失去自由,引发矛盾。
公安部门可以通过规范犬只管理规定,加强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堵塞偷盗犬只来源,从源头上制止黑色产业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相信这样既有效的管理了养犬行为也获得广大民众的高度赞誉和信任。
2、 政府组织抓捕
制止流浪狗伤人事件,减少传播疾病,并且可以提升市容市貌,让民众更加舒适和满意。而现实中,我们的公安人员,并非专业抓捕人员,他们在警校所学习的也是跟犯罪份子的斗争,而不是对流浪动物的抓捕。因此,个别地区的简单暴力执法行为,社会负面反应激烈,甚至引起社会暴力倾向,对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也起到不良作用。建议抓捕工作,由动物保护组织同警方协作完成。抓捕操作的规范要求需要明确,以便于实施人员有标准可循。抓捕后的犬只安置,可以由政府收容所完成,也可以交给民间救助组织。
3、政府支持民间救助组织
目前有很多民间的救助人士,基于对流浪动物的怜悯,个人支出收留这些流浪动物。对于个人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而且绝大多数民间收容基地无法达到和满足动物福利标准和要求。这种爱心我们鼓励,但是根据国外先进经验,流浪动物救助理应走向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才能保证动物福利,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流浪犬管理和控制。因此,全国各地政府应大力支持救助机构,建立设备齐全,环境有保障,管理有序的专业救助基地,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流浪动物救助,同时尽快建立政府监管和控制。由此可见,给民间的动保组织正名是当下最最实际的救助问题!
关于救助的问题
我们应该理智的实施救助。而什么样的救助是理性救助?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提倡的是救助理念(1)首先衡量自己的资源,根据自己的能力开展项目,比如有的组织侧重宣传教育,有的侧重实际救助,同时其项目的规模也要有规划。没有一个组织或个人,能救助所有需要被救助的动物。(2)我们都要面临取舍,只有这样才能首先保证已经救助的动物得到有质量的生活。(3)其次,救助的目的不是自己养在身边,而是作为中转,让猫狗进入新家。这方面的的确确很需要费点力气。宣传领养,和领养人沟通,领养后的咨询回访等等,其实都很琐碎而且需要技术。(4)关于安乐术的实施,并不认为一定要进行或者一定不能进行,我们需要看的是自己手里有多少资源可以分配给一只动物,它的生活质量是不是可以得到保证。而这个权衡我们是留给动物组织自己决定的。比如国外有些组织是不实行安乐术的,但是他们并不会收每一只送来的猫狗,还有一些会接受每一只,但是他们实施安乐术。只要过程是人道的,都无可厚非。
再议高价医疗有无必要性
我们经常在各微信群里看见为单个或数个伤残重病的动物搞募捐众筹屡见不鲜,动则几千几万,真实情况暂且不说。有没有必要在个体伤残重病的动物过度投入和医疗,值得每个爱心人士去理智分析和思考。
流浪动物千千万万,实在救不完。救助群体可以提供的募捐资源是有限的。过度投入在个别动物身上是不是有价值。对于重伤残疾动物来说延续治疗就是延续生理和心理痛苦,更何况回归家庭的希望渺茫。仅仅是慰藉你自己的悲悯之心而亦。无数无家可归的小动物流浪街头急待伸出援救之手,也许你的理性和放弃可以帮助更多病情不太严重或者健康的回归家庭,他们也许因为你的错失会被抓进打狗队,甚至更惨的结局。
宠物医院自然是大大地欢迎大把大把花钱的动物深度治疗的,至于几万几万的治疗费有多少水分和陷阱就不再谈论了,问题是你在拿别人的爱心捐款为高价医疗买单呀。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伤残动物的募捐行为极易滋生故意伤残动物诈骗募捐团伙和案例,已经发生狗班长被栽赃案例足以说明其严重程度。这种拿个别伤残动物大搞募捐的行为是否道德理性也值得商榷。所以,一个好的救助团队应该积极提倡理性救助,反对打悲情牌绑架群众爱心。更不应该让别人为你虚伪的爱心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