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驶离属逃逸,保险拒赔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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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20时许,雨夜,孔某驾驶车辆在回家的路上,因为下雨又是晚上,视线昏暗,看到一把撑开的雨伞以为是井盖便直接碾压了过去,次日,交警通过监控找到孔某,称其将倒地行人李某碾压致死,并发布责任认定书死者李某无责,驾驶员孔某负主要责任;孔某无奈,赔付了死者家属30万元。

索赔遭拒打官司

事故发生后,孔某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保险公司拒赔,理由系孔某在事故发生后,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属于逃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属于免责条款,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故拒绝理赔。

孔某不服,自己根本不知道碾压到人怎么算是逃逸呢?且自己在投保时业务员也并未提及免责条款,协商无果之下,孔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驾车驶离属逃逸,保险拒赔惹官司_第1张图片

驾车驶离不属逃逸,保险判赔

庭审中,原告孔某律师称,事故发生在雨夜,可见度极低,通过当时监控录像不难发现,当事人在碾压过后并未做停留也未减速,由此可以判断当事人孔某并不知情,又何来逃逸一说,故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此案的争议点在于原告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即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故意逃离现场,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逃逸。

此案中,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原告的陈述,可以认定孔某并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因此,孔某不具备逃逸的主观故意,不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故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判处保险公司赔偿孔某保险合同约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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