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吃瓜群众不怕事大
最近,刘强东先生的心情肯定很烦。虽然他人已经回国了,但其在美国的性侵案还未完结,不时有新的消息爆出来,成为新闻的热点。刘强东以前在公众面前树立的爱妻、公益等好男人成功人士形象,被这一事件消解得七七八八,京东的股价也因此而连日大跌。
在网络上看关于此事的新闻评论跟帖,会发现被认同最多的都是那些极尽嘲笑、奚落的言论。
如今,每当那个名人闹出点丑闻,如出轨、吸毒、酒驾、偷税漏税,乃至性侵,网络上总是有一大批人秉持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以吃瓜群众的姿势搬好板凳围而观之。而且,越是名气大,原来的公众形象被塑造得越是伟光正,围观的效应就越大。这成了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普遍的群体现象,国内国外皆如此。
按理说,这些名人跟大部分人八竿子打不着,更像是在两个世界里生活。他们怎么样,其实跟一般大众并没有什么的关系。就算是犯法了,也有法律会去制裁。那我们起的是什么哄,要围观这些名人,尽情奚落、嘲笑与讥讽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人们能从围观中获得极大的快乐与满足,虽然这种快乐是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
一般来说,当我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会被认为没有同情心,是在“幸灾乐祸”。
比如,你有个学霸同学,每次考试,成绩总是全班第一。你再怎么努力,也只能考个第二名。又临近期中考试,这名同学因为得了急性肺炎而需要住院治疗,不能参加考试了。此时的你,心中是否会暗暗感到欣喜呢?因为自己总算能有机会考第一名了。
同样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为什么有些就会被说成是“幸灾乐祸”,需要加以掩饰,而有些却能公开表达,甚至形成全民性狂欢呢?
肯塔基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理查德·史密斯(Richard H. Smith)在《暗黑心理学:幸灾乐祸与人性的阴暗面》一书中,从人性进化的底层逻辑,探讨了人们幸灾乐祸心理产生根源、可能造成后果,以及如何尽可能地消减我们的幸灾乐祸的心理倾向。
2.人人都觉自己更优秀
史密斯教授认为,人们幸灾乐祸的心理根源在于社会对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但是,“我们总是喜欢与别人比较,并在此基础上评价自我,随之而来的种种情绪渗透了我们的生活。”
通过对比,如果发现我们比别人强,则会有一种自我优越感,极大地提升我们的自尊。相反,如果是别人比我们强,我们则会有一种挫败感,让我们内心充满自卑感。显然,每个人的内心都希望自己别人更优秀,这不仅能让我们自我感觉良好,大大增强我们的自信心和自尊感,更能让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进化策略上的收益,增加我们生存资源与繁衍机会。
想想看,那些看起来很自信的人,是不是让人觉得更可靠,也更有机会找到配偶呢?信心赋予我们力量,往往能创造奇迹。因此,一切能够增加我们自信,让我们觉得有优越感的方式,我们都会趋之若鹜,那怕是某种虚假的欺骗自己的“迷之自信”。
很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几乎在生活中各个领域,人们都存在着都有高估自己的倾向。比如,20世纪80年代,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Ola Svenson教授在一项161人参加的实验中发现,69%的瑞典受测对象认为自己的驾驶水平高于中值水平,而在美国受测人中,高达93%的人认为自己的车技比平均水平高。同一实验中,88%的美国组和77%的瑞典组受测人认为自己驾驶比一般人更安全。
从概率上来说,这显然是不可能。在具体的某一方面,总有一半人是不如另一半人。只是很少有人从来会愿意承认,更准确地说,是公开地承认自己不如别人,进而造成这种人人都觉自己更优秀的自我美化倾向。
问题是,当这种自我美化的倾向被现实击溃,必须面对的时候,人们通常的心理反应是什么?
回答是:羡慕、嫉妒、恨。我们渴望比别人更优秀,如果不能,内心往往就会涌起丝丝的嫉妒之情,不断累积,终而成为郁结心头的绵绵恨意。这种心理状态,正是让我们内心会感到幸灾乐祸的暗黑渊薮。
当看到比我们更优秀人遭遇到了不幸,我们内心就能重获某种平衡,所积压的嫉妒与恨意也就会得到某种释放。
3.被伪装的幸灾乐祸
然而,不管是我们个人的内心,还是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都不允许承认自己妒忌别人的。
就个人心理而言,如果我们自己承认有妒忌之意,就意味着承认自己不如人,这会大大降低我们的自尊心,而这是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面对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就社会规范而言,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戒律和道德原则,都要求人们不能有妒忌他人之心,比如《圣经》就将“嫉妒”定为人类的“七宗罪”之一,因为嫉妒是个人自私自利的表现,会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不过,不论对谁来事,世界都不是完美的,无论在哪个方面,总是有人会比我们更加优秀,有人比你更有才华,有人比你长得更好看,有人比你的家世更好……也就是说,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总是难免会生出妒忌之心。当心存妒忌的我们,意识到那个低人一等的自我,又深知妒忌不受欢迎之时,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我欺骗,摆出伪装的公众姿态,为自己的幸灾乐祸披上一层正义的面纱。
当“幸灾乐祸”的行为具有某种正义性时,我们就可以化解心中的一丝愧疚,规避社会道德的谴责,尽情地享受别人痛苦所带的快乐。所谓正义性,就是我们行为的出发点,是基于公利而非个人私利,或者是符合公序良俗的。
比如,比如前面说的刘强东事件,人们之所以敢于公开进行奚落嘲弄,是因为这是他自作自受,罪有应得。当刘强东之前伟光正的人设被戳穿,网民的幸灾乐祸更多是被看成是一种正义的道德审判。
还有一种情况,会让我们的幸灾乐祸充满正义感,即当我们自认为是某个团体的成员时。比如,当美国遭遇到9.11恐怖袭击时,很大一部分国人都认为这是美国人遭到了报应,而不是为那些在恐怖袭击中遭遇不幸的人感到难受,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抱持着这种看法。难道是中国人冷血吗?显然不是。更多是因为美国与中国是两个存在竞争关系的群体,大部分中国人看到美国遭遇到不幸,这对中国是有利的,因而本能地感到高兴。这种基于团体利益而非个体利益的幸灾乐祸,更具正义感,理由更为冠冕堂皇,也不用承担身边其他人的道德指责。
如果把看到别人是自作自受而感到快乐称为消极性幸灾乐祸的话,那么就可以把纯粹地将自己快乐建立在他人不幸或出丑基础上的行为称为积极性幸灾乐祸,比如前文提到的我们会因为学霸同学生病而暗自欣喜,比如残疾人、外地人或者生手的嘲笑。
消极性幸灾乐祸往往具有某种“正义性”,是可以公开的,是免受道德指摘的,而积极性幸灾乐祸往往出于个人的妒忌之心或自慢之心,因而需要掩饰。
不过,人总能找到理由,使自己的动机与行为显得理气直壮,实现自我合理化。对于幸灾乐祸,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看到一个人遭遇到不幸,而又不知道背后的具体原因时,会想当然地认为是这个人自己犯了错,罪有应得。比如,有人在路上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了,人们会下意识这是活该,而不会再深想一层,为什么这个人不遵守规则?是不是有什么急事,是不是那个地方的交通规则设置不合理,等等。
同样,当我们暗喜于学霸同学生病,会认为是学霸同学自己太用功学习,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是一种自作自受的行为,从而化解自己因为幸灾乐祸所带的一丝羞愧。
4.幸灾乐祸的化解之道
人们之所以会产生幸灾乐祸的情绪,除了因为社会对比的人性本能,还有就是对他人不幸的基本归因错误,即一种补偿性偏见,认为天道自有公平,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以当他人遭遇不幸时,会本能地认为是他是咎由自取、因果报应。于是,我们不仅不会同情他,而是幸灾乐祸。
就化解每个人幸灾乐祸来说,并没有一个根本的方法,更多是需要个人的智识修养的提升。
一方面,我们要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自己不妄自菲薄,也懂得欣赏他人的优点和特长。在分工越来越深的现代社会里,合作是最优的生存路径,而懂得欣赏别人,则能让合作的效率更高,内心更愉快。
另一方面,要多加努力,克服我们心中的偏见,争取对遭遇不幸的人所处的环境多一些了解,以便弄清楚是不是环境因素造成了其不幸,从而慢慢接近林肯为人处世的境界:“对任何人都不怀恶意,对所有人都心存宽厚”。
存在即合理。我们不应该将“幸灾乐祸”妖魔化。存人性是一体两面,一面是天使的光明,一面是魔鬼的暗黑。尽管“幸灾乐祸”是人性暗黑的某种体现,但也有其价值,既能提示我们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完善,有很多优秀的人值得学习,也能释放我们心中累积的妒忌与恨意等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