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收获

今天周未了,安排自己学习了一下《劳动法》全文,果然让我有了新的收获。   

从事人事方面的工作也有多年了,对《劳动法》中的常见常用的部分条文也有熟悉和了解,再加上有经验的人对我的讲解,也知道一些,但从来没有对全文进行过学习。今天的学习,让我有两个一直以来的误解的地方明白了真正的原委。

第一个是年休假,作为从事人事工作的朋友,对这个都不陌生,因为任何公司的基本制度中有会涉及到这个类别,但我一直以为,你在一家公司服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的,但我直到今天学习了《劳动法》全文才知道,我的理解是错误的。《劳动法》中规定你的工作时间累积12个月,就可以享受年假了。这累积的12个月,可以是在一家公司,也可以是在不同的公司。但有一点,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证明你的工作经历是真实有效的。

第二个就是陪产假。女性员工生育享有生育假,这个在劳动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但其配偶的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陪产假明文规定的是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不同地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城市也就是享受陪产假的天数也就不一样了。             

这是我今天学习《劳动法》带来的收获吧,不管什么时候学习都能带来收获,以后也要多学习,不但可以学习到知识,还可以提高工作中的技能。

你可能感兴趣的:(学习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