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各部委推出电子签章相关政策和法规,提倡和支持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推广和使用,电子合同新增房产交易、出入境、财税等应用场景,电子签章相关法律逐步完善。
省级单位上海的一网通办成功上线“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下,电子签章将会在企事业单位得到普及,为企事业单位办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契约锁电子签章在潍城区的应用报道:
近期有关政府推动电子签章相关事项:
4月11日,“上海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议,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3月26日,国家移民局公告,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重磅一:上海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于今日正式上线
上海市经信委公布,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上海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于今日正式上线。
企业用户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个人用户通过一网通办实名认证,即可登录上海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dzyz.sh.gov.cn),对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进行包括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冻结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过该平台,上海将全面实现对各类法人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名的统一制作与管理,逐步实现签署文档在全市电子政务的互通互认,大大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减少市民办事奔波。
重磅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议,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提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
今年将出台一些政策,比如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很多东西可以在网上办理,这也可以大大节约企业办事的成本。
对于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新政策的出台,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报以期待,这将真正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法律保护下的各项电子签约。
重磅三:将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包括《电子签名法》在内的一批法律修正草案。内容包括“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修正案草案的通过改变了这一规定,让电子签约适用于房产交易市场,有利于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重磅四:国家移民局公告,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国家移民局信息科技司负责人陈永利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电子文件可作为可信文件使用。
为进一步便利人民群众获取用于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所需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或普通护照签发记录信息,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发布公告,宣布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
这项规定一出,出入境通行及相关事务办理更加便利,同时电子签市场又迎来一大新突破。
随着法律的逐步发展完善,得利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广支持,电子签章领域的发展也日渐成熟。契约锁也在努力做出更多的产品创新,除了电子印章和电子合同,契约锁还推出了统一印控管理平台,组织内所有印章,无论是电子的还是实体的都可以通过印控中心统一管控。
在契约锁印控中心的指挥下,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签章签署电子合同,签署完成的文件又可以通过防伪打印的方式进行纸质输出,同时契约锁还和公证处合作提供了数字存证服务,能够使合同在签署完成时同步进行公证处的公证。
实体印章的管理则是通过一个硬件把他锁定起来,硬件中包含一个通讯模块可以接受系统的指令,只有得到系统授权的人才能够操作,并且整个用印的全过程都可以拍照记录。通过以上的产品实现了对企业印章管理需求的全面覆盖。
需求催生应用,应用推进创新,契约锁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安全高效”为核心,用电子签章技术助力企业提升印控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实现全程无纸化办公,帮助民众提高办事效率。
备注:电子签章在国内的发展过程
• 2003年6月,为了确立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的效力,规范电子签章活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
•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颁布。
• 2005年5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召开电子印章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电子印章作为一种新型的印章章种,须依法纳入我国公安机关治安特种行业管理范畴。
• 2007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电子印章审核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工作。
• 2008年7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向十二个省及一个直辖市商务厅/局发函,推荐电子印章应用(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
• 2016年,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重庆市地税局研发建设了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系统,并在4月8日上午开出了全市首张带有二维码及电子印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2016年12月,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启用统一式样的电子业务专用章。
• 2016年12月,《黑龙江省财政厅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2016年12月,《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 2018年1月,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委托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并套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印章。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即日起统一使用电子印章。
• 2018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办税无纸化,提升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
• 2018年10月,《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着力解决当前电子印章管理使用过程中法律定位不够、管理流程不清、权责部门不明、系统建设相对分散等主要问题。重点围绕“方便百姓办事、改进营商环境”这一核心要求开展规划。
• 2018年10月,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建设与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便利进出口纳税企业,海关总署决定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专用章”电子印章。
• 2018年11月,北京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启用电子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出具并加盖实体印章的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8年,国务院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