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美国简介》第5节

5.我们称“宪法”的前10项修正案叫什么?

答案:权利法案

说明:

在撰写“宪法”时,许多人认为它实际上并未保护公民的权利(或自由)或保护公民不让政府剥夺其权利。因此,在宪法于1789年被批准后,第一届国会立即提出了12项宪法修正案,以保护公民权利(或公民享有社会和政治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并具有与所有其他公民一样的机会)。这些修正案中有10项得到批准,它们被称为“权利法案”。 “Bill”是一个旧词,意思是列表,因此权利法案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清单。

“权利法案”包含许多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是美国人意味着什么的一部分。例如,它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 - 人们说出任何他想要说的权利。它还保证(或赋予人们权利)宗教自由,这意味着人们可以决定他们想要遵循哪种宗教,或者他们是否想要遵循任何宗教。人权法案说,美国人有权由陪审团审判,这意味着当他们上法庭时,一小群公民决定一个人是否做了违法的事情,而不是只有一个人,法官(或法院院长)决定。 “权利法案”还说,警察不能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美国人的家中寻找某些东西,搜查令是警察在特定地点(例如您家)搜索某物的具体许可。

人权法案还保护人们免受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一些残酷的惩罚是痛苦或不公平的。 “不寻常”意味着不常见或不正常。所以这里的意思是对犯罪的惩罚不应该太痛苦或奇怪,而且应该是对这种犯罪的正常惩罚。

第二修正案是有争议的,因为美国人对此有很多强烈的意见和看法。它保护人们拥有和携带武器(如枪支)的权利,以便他们能够保护自己。最近在美国,没有先获得许可就持有枪支的事情增长了许多。许多人主张加强枪支管制法律,以致人们拥有枪支更加困难。但是其他人说枪支管制法违反了第二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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