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讲究孔孟之道,待人真诚热情,推己及人,绝不会将他人当作傻瓜,否则自己就是傻瓜。因为把他人当作傻瓜的人终将被人当作傻瓜。这是真理,谁都知道。更不用说客户了,客户是上帝,谁敢把上帝当作傻瓜?
 
最近,我看了一个软件项目培训,却感到客户客户可能宁愿你把他当作“傻瓜”。项目做得很复杂,很花俏,功能也很多,看得出来,花了很多的心思。但当客户想要看某个数据、或实现一些功能的时候,却要点击上N此鼠标,翻好几个页面。我不知道客户当时看懂了没有,反正我这个还写过几行代码的人是看得云里雾里的,不知所云,什么也没有记住。后来,我听说客户也抱怨操作太麻烦、太复杂,人都成了点鼠标的机器了。
 
当我们把程序设计得很复杂的时候,不要指望客户满意。说实在的,电脑操作多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职业病,客户也和程序员一样,对操作电脑是又爱又恨。总来说是希望完成工作,但操作电脑越少愈好。在一个特定的页面,客户获得需要的数据或完成相应的功能,点击鼠标次数最好是一次,一次也没有最好,但有时只点击一次鼠标客户也就忍了,或者就叫能够接受。
 
也许对于客户不会操作,我们会用加强培训来应对。但我认为过多的培训浪费了客户的时间不说,并不能减轻多少客户的长期抱怨,也改变不了客户对软件的评价,当然也就不要指望客户去为我们扬美名了。
 
我认为,在为客户设计程序的时候,要将客户当作“傻瓜”,坚信设计太复杂客户学不会,使用不了。要争取做到当客户接受了你的设计理念或管理思想后,不用培训也能操作,而且是怎么操作也不会出错,不要给客户的操作制定各种各样的限制,说不能这样操作,也不能那样操作。客户记不住这么多!
 
其实,我们应该能够理解,客户花钱给我们是向我们购买解决方案的,至少要购买实用功能的,我们千万不要把客户不要的复杂操作也硬塞给客户。客户不会去考虑你设计复杂程度,他只关心自己是否好用。而对于程序员,你的价值不在于给客户设计了一个程序,这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为客户设计好用的程序。好用才是一个程序员乃至一个软件公司的价值。一个没有客户认可的价值的软件公司大概就连存在的必要性都存在问题了。
 
客户就是上帝,我们不一定真的就把客户当作“傻瓜”。但这个“上帝”有时也会嫌麻烦,尤其是这个麻烦是我们的软件给他造成的时候。那是就应了一句话:上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