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热榜 | 十月朋友圈十大谣言

谣言不止,辟谣不歇。辟谣君已为大家整理出十月朋友圈十大谣言。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月的谣言有哪些:


朋友圈谣言TOP10


1 深圳水贝村拆迁每家赔偿2亿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深圳水贝村拆迁,全村人今天全部在工地上摆宴庆贺。拆迁款之后,这里的原住民,每一家赔偿额最低的都接近2亿多现金。


真相
经过记者向水贝村旧城改造的项目方京基集团求证得知:上述2亿现金赔偿的说法是谣言,拆赔比确为1:1,但更详细的补偿方案尚未公布。至于盛宴,实际上是水贝村传统的大盆菜宴,在每年的重阳节后第二个周末举办,今年有港澳同胞来参加,所以规模比以往更大大。另外,警方已对散步该谣言的三名嫌疑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点评

水贝村的真相一出来,估计很多单身汉子和妹子也瞬间死心了。不过大家可以再仔细找找,还有哪些待拆的城中村。


2 年薪12万为高收入群体要加重税收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年收入十二万以上的所谓‘高收入者’将要成为下一步个税改革中被重点调节的对象,简单的说就是加税,这个消息在前段时间一度遍布网络。


真相

此观点为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财税专家也回应称: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12万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报的收入界限,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关于“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或“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另外,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点评

正在吃土的小编只想说:先给我来12万吧,我也想多交点税。


3 征信新政出台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原纪录周期5年提升为7年,超过一天为逾期!连续逾期三次者拉入黑名单!有了黑名单飞机票、高铁票、宾馆,手机都无法享受!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身份证就有问题了,相当于盖个章!失信者必定寸步难行!且用且珍惜。


真相
经过媒体记者证实:各银行没有收到任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有关‘征信新政’的文件,网上流传的信息是假消息,并不属实。第一,个人信用记录仍然为保留5年,并没有提升为7年。第二,个人征信数据“T+1”,是个人征信系统的一种信贷信息采集方式,于2011年就已经上线了。第三 ,逾期一两天还款并不会被列入“黑名单”,消息中所谓的“购票、住宿、子女上学”等说法也与实际不符。列入黑名单的一般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恶意透支的,二是逾期不还款催讨无效的,三是长期逾期还款的。


点评

虽然个人信用记录仍是保留5年,但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次数过多,毕竟不是什么好事啊。


4 6岁男孩国庆走丢

谣言类别: 儿童走失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紧急:跪下求你们了,酬金30万,求帮忙,谢谢你们。寻人启示:李东东,男,6岁,身高约1米15。国庆假期期间和父母外出旅游时走失,身上随身携带得有学生卡,希望有看见的人能与我联系, 18875054322、15023382536、13452490625 希望好心人能帮帮忙,多转播几次,知情的打电话联系,谢谢!家里人都快急疯了,求求各位好心人帮帮我们吧!


真相
经过媒体记者查证,该信息是一条翻新的谣言,目前,江苏、陕西等多地警方已辟谣:目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关于6岁孩子李东东走失的群众报案,也并未接到与其相关的案情通报。此消息其实在今年5月就已被传播,同样的文字还配有不同孩子的照片,但其留下的三个联系电话都与这一样。经确认,一个是空号,其余两个则已经关机。由此也可断定:“寻找李东东”是假的。最近,该寻人启事又出升级版本“李东东的姐姐李冬梅称找到人可以身相许”。经查询,类似信息早在2013年就在网上出现过,里面的“姐姐”照片早在2011年就曾出现在网络论坛上。同这张男孩的照片一样,“姐姐”的照片在近年来也被冠以相亲、求助等多种噱头在多地传播。


点评

碰到儿童走失类消息,小编有个鉴别经验可以跟大家分享下:转发前可以先做个简单地核查,有手机号的上网搜一下,就知道是不是欺诈号码,不要让那些真实的儿童失踪消息也因为这些谣言的存在而变成了“假消息”。


5 某品牌维生素AD药物伤害宝宝大脑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最近流传的《崔玉涛不敢说的真相,伊可新等维生素AD伤害婴儿大脑》文章,其实去年就流行了一次。作者是自称“理工女博士”的某微信公众号“奶宝x国”。在文章中她根据WHO的一篇文献资料《世界卫生组织 | 1~5月龄婴儿补充维生素A》,然后得出“维生素A伤害宝宝大脑”的结论。谣言1:《世界卫生组织 | 1~5月龄婴儿补充维生素A》的政策声明,“强烈建议不要将给1-5个月婴儿补充维生素A作为公共卫生干预措施”,谣言2:《世界卫生组织 | 1~5月龄婴儿补充维生素A》说给小月龄宝宝补充维生素A会导致囟门突出的风险显著增高(并明确说明只要补充过一次维生素A风险就会升高)。这会伤害宝宝大脑。谣言3:维生素A是脂溶性的,会在体内累积,长久了会致癌。


真相
针对第一个,《世界卫生组织 | 1~5月龄婴儿补充维生素A》的原文是“不建议为减少发病和死亡,而将给1-5个月婴儿补充维生素A作为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另外,世卫组织非常明确的认为,给1-5个月的小宝宝补充推荐剂量的维生素A(5万单位),是安全的。针对第二个,《世界卫生组织 | 1~5月龄婴儿补充维生素A》的原文是:“就6月龄以下的婴儿而言,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剂量至50,000国际单位(IU)的维生素A是安全的。急性副作用可包括囟门突出(最常报告的副作用)、呕吐、腹泻、食欲下降和激惹,但通常是一过性的”。在谣言里却被理解成:只要补充过一次,就能产生问题。针对第三个,维生素A是脂溶性的,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致癌”,这毫无任何依据。


点评

当妈的不要轻信这些危言耸听的小道消息,想知道更多科学的育儿知识,最好去正规医院问一下儿科医生。


6 西双版纳景洪南站有人抢小孩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近期,西双版纳微信朋友圈内屡屡在传各类偷小孩、抢小孩的视频、图片。附带的内容为:家长们注意了,注意了,注意了。景洪南站附近,有人抢小娃,出门一定要看好孩子,骑摩托车也不要把小孩放在后面带。为了小孩,动动小手通知下身边的亲人朋友。


真相
经核实,西双版纳州内无此类的案件报警,同时警方也进一步查证核实:该视频内容为2016年10月20日下午4时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的一起精神病人挟持母女两人的案件,该案已被广东警方处置,事件无人受伤。


点评

“偷小孩、抢小孩”的传闻时有出现,然而很多都已被证实为谣言。作为家长,不管什么时候,好好照看自己的小孩是很有必要的,但别传谣。


7 闯红灯避抓拍有“绝招”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近日,一条“老司机避抓拍免被罚绝招”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绝招一:红灯亮3秒后电子眼才会开始工作,所以红灯刚亮起时如果压线了,直接开过去,不会被拍到;绝招二:抠掉车辆牌照第一个字母后面的小圆点,电子眼就无法对焦,也就无法拍照;绝招三:只要行驶速度低于5公里/小时或高于180公里/小时,摄像头就无法启动或无法拍清楚牌照。


真相
经过媒体记者咨询交警得知:微信所传的“绝招”不可信而且也是违法的,不想被电子眼拍到,只有一个方法,就是不违章。首先,电子眼在红灯亮起时就会立即启动闯红灯抓拍系统,不存在3秒延迟。其次,对于闯红灯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目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数码相机,二是数码摄像机。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抓拍,都是对停车线前后的一定区域范围进行对焦抓拍的,由于是固定的焦距,所以,与传说中的抠掉车牌中间的小圆点无关。最后,由于电子眼与信号灯是同步启动的,不论车辆的速度快与慢,电子眼都会记录下整个过程。


点评

开车在外,还是要老老实实遵守交通规则,谨记安全第一,投机取巧是难以瞒天过海的。


8 2016年11月1日全国启用新交规

谣言类别: 失实报道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近日,一条消息在朋友圈迅速传播,消息称“交通新规2016年11月1日全国实行。”里面罗列了9条内容: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2、酒驾,记12分且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2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200元。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2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真相
现行的交规,是此前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并没有所谓2016年11月1日全国实行新交规的事情。谣言中的处罚规定也与事实不符,请大家不要盲目听信网络传言,以讹传讹。


点评

旧谣一则,时间总在变,而内容基本没变。像这样的大姨妈式谣言,小编真想给它颁个谣言界的最佳劳模奖。


9 火腿肠+酸奶=致癌物

谣言类别: 科学常识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三明治中的火腿、培根和酸奶一起食用,容易致癌!因为在加工肉制品中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碰上酸奶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所以在吃了加工肉制品前后1小时不宜饮用酸奶。


真相
亚硝胺是已知的强致癌物。但火腿酸奶同吃致癌一说,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并不成立。因为,酸奶中的蛋白质含量连3%都不到,胺含量更低,而瘦肉中蛋白质含量高达将近20%,胺类物质比酸奶中的要多多了。因此,腌制肉制品中已经具备了合成致癌物的两大原料,在腌制和储藏过程中就能合成微量亚硝胺致癌物。所以它不需要“酸奶中的胺”来帮忙。流行病学研究证实,腌制肉制品的摄入量越高,癌症的风险越高,这和是否喝酸奶没关系。


点评

不以剂量谈伤害的都是耍流氓。在合格的肉制品中,可能致癌物的含量微乎其微,日常食用的话不用太担心。


10 塑料袋装食材致毒

谣言类别: 科学常识

欺骗指数:★ 危害指数:★


谣言内容

我们平时所用的塑料袋,很有可能也变成家庭中的健康杀手。直接用提菜回来的塑料袋包裹着蔬菜放进冰箱,将会导致‘慢性自杀’。因为五颜六色的彩色塑料袋属于再生塑料袋,使塑料袋变得鲜艳的着色剂暗含着一种名叫苯并芘的物质,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早已将苯并芘归在致癌物的第一组。在这塑料袋“艳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毁灭你生命的“心”。增塑剂能够从塑料袋的表面析出,而我们将通过接触袋中的食材将其摄入到体内,对我们人体健康造成多种危害。


真相
只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在常温下或冷藏温度下使用食品包装材料,其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而且从绿色、环保的角度考虑,我们提倡减少对塑料制品的使用是合理的,但从食品工业的发展及需求来说,塑料制品在提高食品的包装质量,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方面的优势是其他包装材料所无法替代的。


点评

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小编表示已中毒无数次了,然而还不是好好的。另外跟大家分享一个经验:用保鲜膜比用塑料袋保存食物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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