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创业这把虚火

题图3016年2月12日摄于泰国普吉岛卡塔海滩


内容创业有点火。好好的一个人,忽然就内容创业了,一言不合就IP了。说明一句,这里的IP,不是互联网协议的英文缩写,而是知识产权的英文缩写。


本月底,腾讯科技要搞个内容创投论坛,为已然炽热灼人的内容创业之火再添一把柴。


对于内容创业这件事,我始终持强烈的怀疑态度。先做个界定,这里所说的内容,仅谈个人写作,不谈需要团队协作的内容类型,如新闻、调查、音乐、视频等,仅谈写字,不谈平台,如得到、知乎等,那么可以说,写作从来都是一件很私人的事,这件事没法规模化、标准化,更没法取得投资人所要求的那种规模化收益,和持续的超常规增长。


据说已有数家自媒体获得了千万级的融资,首先我不确定自媒体和媒体的区别是什么,除了他们不出纸质出版物,其次我不确定自媒体不同于媒体的商业模式是什么,除了他们也做广告。以我接触自媒体几年的经验,我大胆猜测,自媒体很可能就是不负责做深度调查,但可以发软文的媒体,不负责平衡,但可以收费夸收费咬的媒体,自媒体就是底线更低的媒体。


如果是过去,说起自媒体,我想起的会是已经31岁高龄的传奇杂志《童话大王》,当年它就是郑渊洁一个人的自媒体,但跟自媒体不同的是,郑渊洁除了卖字,其他概不出售。


什么都可以卖的内容创业,在资本的助推之下,到底还能留下多少品格和人格,我是不敢乐观。然则天下熙熙,天下嚷嚷,空气里都是迫不及待的味道。谁也不知道内容创业这把火能烧多久,时不我待,If not now, when? If not me, who? 早点把能挣的钱挣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难道内容创业者就不能通过把自己写成一个品牌,一个超级IP,来实现规模化商业吗?当然可以,像《哈利·波特》作者J.K. 罗琳那样,靠卖书挣钱,靠内容授权挣钱,靠品牌挣钱。罗琳是史上靠写字赚钱最多的写作者,书卖了4亿本,而《哈利·波特》的全球品牌价值高达150亿美元(据维基百科)。有哪些内容创业者正走在罗琳的这条路上?请指给我看。


说实话,我尊重所有真诚的写作者。如果你写得一手好字,并能靠它养活自己,这是一件相当令人欣慰的事。但是,别想着创业,别想着资本增值,别掺和这场投机游戏。这些烂事儿会让你再也没有心思写字,或者说,会让你想尽办法把写字这件事变成流水线,可定制,可量产,但你不会再尊重自己,不会再尊重自己写下的文字。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可以养活那些了不起的写作者,而不是逼着他们都变成创业者、生意人。从这个角度说,罗辑思维旗下的得到平台做了一件好事,它为职业化写作提供变现支持服务,让写作者专注于写作,经营的事儿交给平台。


我并不认为在得到上收费写作的李翔或和菜头算内容创业,写作者可以只靠写作活得很好,其实是分工的成就,跟内容创业没有关系。李翔、和菜头成为大IP并非绝无可能,但需要他们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写作上,而不是经营上。


再说一遍,我上面讨论的只是个人写作,并未谈及内容创业的其他部分。结论是,我完全不看好个人写作者的所谓内容创业。那不是创业,是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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