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使用手机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种福利

台湾岛东海岸。2017年9月14日


9月18日,中国民航局透露,第五次修订发布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这消息一发出,立刻引起一片欢呼,《新京报》甚至将在飞机上使用手机,视为乘客的一项“权利”,认为航空公司“不能够以不存在的安全担忧来限制乘客”,该让这项权利回来了。


如果在飞机上使用手机是乘客的一项权利,那么在飞机上使用打火机是不是一项权利?把容量大于100毫升的液体带上飞机是不是一项权利?我知道《新京报》本意是为民航局的决定喝彩,是站在乘客立场表达态度,而且我也同意,手机已经成为我们身体的延伸,成为现代人的某种外置器官。但是《新京报》搞错了权利的场景,这让让它看上去不像是一个理性的现代人,而像个任性的孩子。


对民航主管部门来说,最大的乘客权利,不是带120毫升液体上飞机,或者在飞行途中使用手机,而是飞行安全。谁来决定某种安全担忧是否存在?迄今尚无手机引发的安全问题,是否足以证明对手机的安全担忧不存在?对民航管理部门来说,它要的不是“没有证据证明手机不安全”,而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手机安全”。


同样的问题,不同的立场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作为乘客,你看到的是民航主管部门观念陈旧,僵化教条,不与时俱进;作为管理者,你看到的是潜在干扰因素增加后,安全风险的成倍增加。作为乘客,万分之一的风险等于没有风险;作为管理者,万分之一的风险等于巨大的风险。



世界上已经有多个国家的数十家航空公司放松甚至取消了对机上使用手机的限制,我在搭乘阿联酋航空的航班出境时,刚一离开中国空域,机上广播就通知乘客,可以使用手机上网了。而在更早之前,国泰航空的航班通常会在飞机刚一落地,就通知乘客,可以正常使用手机了。但是别人打开的绿灯,不能代替你自己的实验论证。


国内航空公司在飞机落地时还是会特别提醒乘客,请保持手机处于关闭状态,直到飞机停稳,安全带指示灯熄灭。但实际上,迫不及待的中国乘客几乎不会理会机上广播的提醒,纷纷开始打电话。空乘人员一般也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乘客的违规。


出于飞行安全和用户便利的考虑,各手机企业专门开发了“飞行模式”,允许用户暂时关闭手机的通信模块,让手机成为一台PDA或者笔记本电脑。美欧日等自2013年开始,陆续承认飞行模式,让开启飞行模式的手机可以享受到其他非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相同的待遇。但中国民航部门从未承认飞行模式,所有手机,包括带有飞行模式的手机,必须全程关机。


直到去年8月,中国民航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仍然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属于“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或被处以5万元以内罚款。


民航主管部门对公众在空中使用手机的要求响应不积极,这有可能是出于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谨慎,也有可能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推卸责任,但无论如何,确保飞行安全,是他们的责任,保障乘客在飞行中使用手机的所谓“权利”,却不是他们的义务。


我们希望对飞行中使用手机的解禁,是基于严谨的科学论证和严格的实验测试,而不是基于竞争考虑,或者对来自公众压力的反应。


我无意为民航主管部门辩护,在技术进步不断创造新的用户需求的今天,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更加积极地响应这种需求,不仅仅是民航主管部门。我不认为用户天然地拥有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权利,就像我不认为用户天然地拥有边开车边发微信的权利,除非各方面共同努力让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成为可能,这时候我们可以说,我们又多了一项福利。


其实误把福利当权利,并不止是一个在飞机上用手机的问题。你正在加油站给车加油,来了一个电话,接不接?今天的智能手机几乎不可能产生电火花,今天的加油站也有着完备的油气回收装置,智能手机产生的电火花点燃空气中弥漫的油气,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几乎为零。但是,加油站还是会禁止打电话,你能因此责怪某个部门没有给你在加油站打电话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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