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双11”网购,商家3种违法行为被曝光


“双11”临近,”剁手一族“们是不是已经两眼放光了?不过请注意!


市工商局检查发现部分网站促销行为违法,涉及:①促销活动公示不到位;②虚假宣传、广告违法;③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消费者发现违规促销行为请打12315及时举报~详见↓

检查发现部分网站促销行为违法 近期,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促销热潮,上海市工商局通过网上集中搜索和人工排查方式,检查了本市重点网站集中促销活动以来的发布网页信息,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促销活动公示不到位,规则表述不清晰,如优惠奖励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信息审查不到位,存在虚假宣传、广告违法情况,如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打折等;
法律执行不到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擅自设置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
严格禁止4类违法行为 本市网络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要求, 禁止4种违法行为
禁止虚假标示商品的品名、用途、性能、产地、规格、等级、质量、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价格,保证上线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禁止赠品、免费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消费积分、优惠券使用与实际不符,保证促销行为与承诺一致;
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虚假评价等方式虚抬商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禁止有奖销售中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操纵抽奖等行为。
落实4项维权措施 本市网络经营企业要积极应对诉求, 落实4项维权措施
要切实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删除自设性规定;
清理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信守各项促销承诺,未经消费者同意不随意变更,不因促销降低商品、服务及赠品的质量标准;
畅通热线服务,积极响应和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来源:@上海工商 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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