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的30日,是魔咒还是神符?
2016年7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个部门联合召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部署落实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自2016年7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同一时间我们看到了以国卫医发〔2016〕34号文件形式下发的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保监会9个部门联合署名的“关于印发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而《通知》下发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
不知是巧合还是其他什么原因,3个月前的2016年3月30日四部委刚刚下发过当时被媒体和社会各界称之为世上最严厉《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
30年前的1986年10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第一次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
30年,三个文件,都是30日发出,为了同一个问题。我们常说“一二不过三”,可30年我们怎么就被这个“3”给困住了呢,怎么就独独总是在“3”上徘徊呢?我们真的找到医疗秩序不正常的根源了吗,采取的这些措施起作用了吗,为什么30年还不能根本改变甚至越来越厉害,现在的措施与以往有什么不同和创新了吗?如果没有,专项整治也好,平战结合也好,长效管理也好,能收到效果吗?
通读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在看不出与3个月前的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有多少区别,也可以说就是同一个版本,最多是修订版。
从30日以后的3个月:“黑色二季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于今年3月30日下发后,社会一片叫好声,医卫界更是满怀期待。可是事实却是如此残酷,几乎让医务人员和全社会吐血,四部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动中:
4月,据不完全统计,仅仅是见诸报端的医疗暴力事件就达13起之多。
5月,暴力伤医更是触目惊心,与4月相比不仅数量翻倍,恶性程度更是令人发指。出现了三名医务人员被杀,一天多起,医院被迫停诊等前所未闻的事件。
6月,伤医辱医依然如故……
2016年的第二季度,成了中国医疗界的“黑色二季度”,充斥着凄凉和悲愤。
经历了对中国医疗界来说完全是血雨腥风的“黑色二季度”,医患关系再次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看到的,听到的,扑面而来的都是医疗和医生的各种不堪和负面信息。甚至出现医生逃离医疗行业、高考的学子“宁死不学医”、“打断腿,也不能让女儿学医”等的极端现象。一时间,天昏地暗,似乎医学就是一条绝路,人人畏惧,医生就是在这条绝路上扑火的飞蛾,正在走向灭亡。
也许正因为此,才会有7月8日这次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个部门联合召开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才会出台9部门联合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这可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期待看到实效!!
伤医辱医屡打不止愈演愈烈,原因何在?
30年来,《通知》《意见》《声明》《联合声明》“强烈谴责”“强烈呼吁”等可谓一而再再而三,但都没有阻止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案件的发生,反而是愈演愈烈。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是为什么?
有人说是媒体问题,有人说是患者问题,有人说是医生问题,有人说是医院问题,其实这些都没有说对。中国医疗走到今天,任何所呈现出的表象,都有其背后深刻复杂的体制制度根源。主要根源是30年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导致的医院公益性严重削弱,公立医院不“公立”——过度市场化的医疗和商业化的医疗管理模式,使医学失去了它的本真,使医患双方都成了受害者。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太刚认为:导致伤医辱医事件成为当今中国新常态的原因有二,一是全社会对伤医辱医的同情与宽容,导致了对伤医辱医的纵容。二是政府的打击不力,对伤医辱医行为有直接和明显的纵容作用。只有弱智民族才纵容伤医辱医。
多年无底线还美其名曰人性化执法,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吗?
从一次又一次的“通知”和“医闹”入刑后,暴力伤医事件并不减少看来,仅仅靠加大打击暴力伤医的力度,效果不一定好。虽然这样的行动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的医疗环境恶化,医患矛盾突出,医患严重对立,看似医疗领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媒体闭嘴,患者不吭声,医患矛盾不会因为悲鸣和发泄而减少。而伤医辱医屡打不止愈演愈烈原因上面已经分析。所以要取得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的顺利,唯有“打防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中央显然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说,此次行动关键词是四个字:严打、严防。
严打是指依法严厉惩处涉医犯罪,包括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依法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伤医安检及时受理,人民法院及时审判,以及对社会影响恶劣安检依法从严惩处。快审快判,还要快报。
严防,首先是指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教育、传递和震慑作用,引导公众、教育公众,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守法,不能因任何理由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并扰乱医疗机构政策秩序。
其次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尤其是在急诊及就医高峰时段和场所。同时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
可是我怎么就是没有从《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中,看到从根源上解决的应对性预防措施呢?
当下,医疗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已远远超过了行业的自净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面对医疗环境恶化、医生的被攻击,需要患者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和医生站在一起,共建医患和谐,没有谁是局外人。需要铁一样的法律和制度的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最关键也是最根本的政府无疑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能够遏制暴力伤医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