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凭吊小马奔腾及众多对赌失败的创始股东们
杜国栋 律师
创始人们,把投资人们的钱融到了公司,用于了公司发展,最后对赌失败,则是创始人自己掏腰包来向投资人“还钱”,还得承担不低的“利息”,甚至连创始人身故这种事情,依然不能让投资人有任何犹豫。这就是对赌的残酷与无情。
一、小马奔腾发生了什么
前些天看到新闻,知名影视公司小马奔腾,因在股权融资对赌中失败,股东不得不损失6.35亿元。
根据初步看的情况,2011年3月22日的时候,小马奔腾的创始人李明、李萍、李莉三兄妹,向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融资并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约定了一个对赌条款,以小马奔腾如期上市为条件。如果小马奔腾没有按时上市,小马奔腾公司和几个创始人,就需要以高价回购建银文化手中的股权。大家约定好的这个上市期限是2013年12月31日。(来自新闻报道)
显然,截至目前,小马奔腾都没有上市成功。
而且,2014年1月2日,就在上市截止时间到了之后的第三天,小马奔腾最最核心的创始人,李明突发疾病身故。小马奔腾抓紧上市的问题,立刻遭受重大打击。
当然,小马奔腾本来还可以奋力一搏。但是,就像很多清宫戏里皇帝驾崩带来的权力格局动荡一样,核心创始人离世,导致股权继承和公司控制权发生不确定性。李明的妻子金燕和女儿李自在,在继承李明股权的问题上,发生纷争,母女诉诸法院。(参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二中民特字第00437号)
据新闻报道,李明去世后,小马奔腾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由李明的妻子金燕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但是在10个月后,2014年11月3日,小马奔腾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更换为李明的姐姐李莉,而总经理则变更为王楠。(参见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想必应该充满了刺刀见血的股东斗争,活生生的让逝者遗孀脱离了对公司的控制。
根据初步检索,王楠的身份应该是投资人建银文化,担任建银国际的投资总监。由投资人担任小马奔腾的总经理,掌握公司的经营权,这表示投资人已经开始对公司前景完全不信任,不惜亲自甩开胳膊上阵。
二、小马奔腾对赌失败是怎么回事
小马奔腾公司控制权变动后,仅过了半个月,2014年11月18日,小马奔腾的若干核心股东,就收到了投资人建银文化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建银文化要求小马奔腾的创始人们,回购建银文化手中的股权。建银文化要撤出小马奔腾这个烂摊子了,还得让创始人自己来搭上钱。
经过这一年多的仲裁,按照媒体的报道,最终小马奔腾的创始人需要以6.8亿回购建银文化手中持有的股权。而最初建银文化在向小马奔腾投资时,投资款仅4.5亿。
从2011年3月22日,到2016年3月初,差不多整5年的时间,建银文化通过对赌协议,把4.5亿的投资,做到了6.8亿的退出,投资回报2.3亿,相当于每年回报接近5000万,投资,投资回报的年化率为10.2%。
而创始人们,把投资人们的钱融到了公司,用于了公司发展,最后对赌失败,则是创始人自己掏腰包来向投资人“还钱”,并且还得承担不低的“利息”。甚至连创始人身故这种事情,依然不能让投资人有任何犹豫。
这就是对赌的残酷与无情。
三、残酷的融资对赌
事实上,对赌失败不仅是小马奔腾一家。2015年,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与投资人对赌失利,被清除出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新闻上也广泛报道。
这还只是媒体已经披露出来的大公司。还有更多的普通企业和创业者也在对赌失利中尝到苦果。
根据我的初步统计,2015年,仅最后闹到法院打官司的对赌案件,我查到的就有12起。可能还有更多的案件我还没有查到,或者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而没有暴露出来。
这12起案件,全部是创始股东败诉、投资人胜诉!
对赌目标,基本分为两类:
(1)如期上市;
(2)公司利润达到某个指标。
对赌后果,基本分为三类:
(1)创始股东高价回购投资人股权;
(2)创始股东现金补偿投资人;
(3)创始股东把自己的股权补偿给投资人。
小马奔腾这次,就是以如期上市为对赌目标,以高价回购投资人股权为对赌后果。创始股东不得不向投资人支付高额的股权价款。
俏江南张兰和投资人对赌,我估计也是以如期上市为对赌目标,以创始股东把自己的股权补偿给投资人为对赌后果。就这样,张兰对赌失败,失去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公司的股权。
在2015年的12起对赌诉讼中,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九鼎风格最狠。2015年,九鼎旗下的私募基金,一共赢了三个对赌案件,福州百洋海味食品公司、武汉猫人制衣公司、中铁泰可特环保工程公司的创始人均尝到了对赌失利的苦果。
如下是2015年对赌案件清单。清明节马上就到了,作为对赌失败创始股东的墓碑,供大家凭吊:
未如期上市,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
投资人光大金控VS德勤集团创始人
2011年12月,光大集团下属企业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153亿元。此后,因德勤集团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上市,光大创投要求五名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并按“投资款+年利率15%”支付回购价款。
一审法院支持了光大创投的要求,判决五名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支付给光大创投人民币1.65亿元。
【参考(2014)苏商初字第00029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或返还投资款
投资人昆吾九鼎
1. 投资人昆吾九鼎vs福州百洋海味食品公司创始人
2009年9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向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8000万元。此后,因百洋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夏启九鼎要求百洋公司两名实际控制人滕生淦、滕忠希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
二审法院支持了夏启九鼎的要求,判决滕生淦、滕忠希回购股权,支付给夏启九鼎人民币1.78亿元。
【参考(2015)高民(商)终字第1135号】
2. 投资人昆吾九鼎vs武汉猫人制衣创始人
2011年1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向武汉猫人制衣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2400万元。此后,因猫人制衣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嘉俪九鼎要求猫人制衣公司的股东猫人服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游林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
二审法院支持了嘉俪九鼎的要求,判决猫人服饰公司与游林回购股权,支付给嘉俪九鼎人民币1.05亿元。
【参考(2015)高民(商)终字第1135号】
3. 投资人昆吾九鼎vs泰可特公司股东及创始人
2010年11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无锡同创创业投资企业,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受让中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铁泰可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份。此后,因泰可特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上市无望,无锡同创要求解除投资协议、返还投资款。
一审法院支持了无锡同创的要求,判决解除投资协议、返还投资款。
【参考(2012)锡商初字第0188号】
未如期上市,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
投资人杉杉集团vs五环钛业创始人
2012年3月,宁波杉杉集团下属的宁波杉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浙江五环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此后,因五环钛业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上市,杉富投资要求实际控制人俞建东、胡乐煊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
一审法院支持了杉富投资的要求,判决俞建东、胡乐煊回购股权,支付给杉富投资人民币4245万元。
【参考(2015)甬鄞商初字第303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
江苏农垦vs江苏百纳公司创始人
2011年8月,国有企业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江苏农垦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向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此后,因江苏百纳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江苏农垦要求实际控制人梅正芳、洪树虎、梅秀芳、夏志君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
一审法院支持了江苏农垦的要求,判决实际控制人回购股权,支付给江苏农垦人民币4105万元。
【参考(2015)宁商初字第36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
杭州润铭投资vs贵州鑫益能公司
2011年12月,杭州润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向贵州鑫益能陶粒支撑剂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800万元。此后,因贵州鑫益能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杭州润铭投资要求实际控制人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实际控制人同意由其旗下的伟能公司进行回购,但迟迟未支付回购价款。
二审法院支持了杭州润铭投资的要求,判决实际控制人旗下的伟能公司回购股权,支付给杭州润铭投资人民币2380万元。
【参考(2015)浙杭商终字第925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创始人败,现金补偿投资人
上海盛彦投资vs辽宁唐人集团创始人
2011年7月,上海盛彦舟合投资管理中心,向辽宁唐人神曙光农牧集团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此后,因辽宁唐人集团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上海盛彦投资要求实际控制人宋立新进行现金补偿。
一审法院支持了盛彦投资的要求,判决实际控制人支付现金补偿,支付给上海盛彦投资人民币3952.86万元、违约金人民币137.5万元。
【参考(2015)辽民二初字第00029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创始人败,现金补偿投资人
深圳盛桥投资vs北京韬盛公司创始人
2011年11月,深圳市盛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等多名投资人,向北京韬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4152万元。此后,因北京韬盛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深圳盛桥投资要求实际控制人郝海涛、鲁成胜进行现金补偿。
一审法院支持了深圳盛桥投资的要求,判决实际控制人支付现金补偿,支付给深圳盛桥投资人民币1441万元。
【参考(2015)海民(商)初字第04230号】
未达到利润指标,目标公司败,现金补偿投资人
苏州富丽投资vs杭州中宙公司创始人
2011年1月,苏州富丽泰泓投资企业,向浙江中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870万元。此后,因浙江中宙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净利润,苏州富丽投资要求浙江中宙实际控制人杭州中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一审法院支持了苏州富丽投资的要求,判决杭州中宙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支付给苏州富丽投资人民币870万元及违约金。
【参考(2014)浙杭商终字第2488号】
未如期上市,创始人败,以股份补偿投资人
广州海汇vs海南东盛公司创始人
2009年9月,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和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海南东盛弘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900万元。此后,因海南东盛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上市,两家投资人要求海南东盛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栋进行股份补偿。
一审法院支持了广州海汇投资的要求,判决林明栋补偿投资人股份共计216万股。
【参考(2014)龙民二初字第555号】
未如期上市,创始人败,回购投资人股权
杭州钱江创投vs中博股份公司创始人
2010年、2012年,杭州钱江浙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分别从浙江中博投资有限公司、傅琳丽、任行等手中以人民币1470万的对价陆续受让了中博XX股份公司196万股股份。此后,因中博XX股份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上市,杭州钱江创投要求中博XX股份公司创始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
一审法院支持了杭州钱江创投的要求,判决中博XX股份公司创始人支付股份回购价款人民币1604万并支付违约金。
【(2014)杭下商初字第01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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