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偷偷爱着你/相忘于江湖,我不

文/莫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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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忘于江湖,我不

凡所际遇,绝非偶然

  若是早些年遇见她,我想我还是更愿意遇见那年的她。

  二十多年前,她出生在武汉某个县城,天资聪慧,打小冠以学霸的称号,拿齐了大学四年的奖学金,顺带拿到了厦门大学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结果,这货把通知书扬在风里。毫不犹豫的去公司上班,半年后我在那里遇见她。

  千万别以为我也是什么学霸,我只是一个梦想着当学霸的学渣而已。那年年底,我毕业了。从江西老家带着离别的泪水踏上了异乡工作之旅。

  二十多年前,我俩谁也不认识谁。她比我早来公司半年,当我来这一个月左右,她成了直属领导。

  在她还没未正式成为我领导前,咋一看,认真一看,她的确是个看起很冷淡的人,话不多,表情也不多,嘴角很少有弧度,总是冷冷的,安安静静的。在宿舍里,耳朵上总是挂副耳机,有一次我问她

  “你最喜欢谁的歌呀”

  “林俊杰”

  “哟呵,同道中人呀,我喜欢老林十几年了,手机里最多的就是他的歌了”

  “我也是…”

  后来我们在一个门店工作,工作上的接触更多,生活中的接触也多了起来,下班后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吃逛逛,一起聊聊以前现在未来,像认识多久的好友似的,听她说考研的事情,听我说那些轻易不告诉别人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事情,越发熟络起来,熟到非要给她取个外号才好,以显示我们间的熟悉,我已经忘记什么时候开始称她为老张,现在还叫她老张!

  光看老张的脸,真是觉得冷淡,总觉得我是不是哪里得罪过她,一般生人都不太敢靠近。她成为老张以后,才发觉她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也会毫无节操大笑,丝毫对应不上她那冷落冰霜的样子。

  看到她的脸,那是真的冷。

  遇上她的心,那是真的热。

  记得那是初秋的早晨,闹钟响了,挣扎几次才爬起来,强打起精神,拖着沉重的身体去上班。

  上班后,发现连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听不到,整个人天旋地转,趴在桌子上不得动弹。老张跑到我身旁,把手放在我的额头上,发现烫的不得了,二话不说,扶着我坐在她电动车后座,载我去医院。

  在去医院的路上,坐在后座的我,鼻子酸酸的,眼眶开始泛泪,至今我也不知道,老张是否知晓我在她后座偷偷的抹眼泪。

  至今也清晰的记得那天,到了医院,我挂上了点滴,躺在病床上,老张寸步不离的坐在我身边,等着我输完液。

  离开医院后,她把我送回宿舍,让我去床上躺着,她拿着一杯水进来,拿好所有的药丸让我服下。叮嘱我说,你好好睡一觉,我去和做饭阿姨说一下,让她熬点粥。说完,她就去上班了。

  大概到了中午,老张给我端来着一碗粥,一小碗菜后,她才去下去吃饭,而后,又把碗筷收走了。隔了半小时,又开始给我喂药了。

  一个人,在他乡,面对生病,突如其来的温暖让我哭泣,这种温暖,好像小时候生病,妈妈在身边的感觉。

  想起这件事,回忆好想一股脑的涌来。

  她知我爱书,初识不久,赠与我大冰的《他们最幸福》,待我升职时,又赠我《麦田里的守望者》。

  她知我家里情况,因家中事,我在深夜痛哭的时候,她是那个抱着我拍着肩膀说,没事,会好的人。

  还有…很多…也许都不是太大的事,但却觉得弥足珍贵!

  我不会告诉,最后我们各奔东西没有联系,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固然已各奔东西,但是还没有忘于江湖。

  但凡该你遇见的,命中便注定,横跨所有时间,地点都要遇见,所以的遇见都刚刚好。 若不是人生中的过客,那也必定是人生中或重或轻的一笔。



无戒极限挑战日更营    第2天


无戒365极限挑战营第二期征文:总有人偷偷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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