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就是犯罪,没有成年未成年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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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号,陆川县一废旧民宅,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法医鉴定显示:死因他杀。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甚至发出了悬赏通告。
但是在7月20日凌晨,警方发布最新消息,该案件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刘某金落网。
令人惊讶的是,杀人的竟然是一名未成年人,网络上一片哗然:又是一起未成年犯罪。
杀人的理由是什么呢?
因为蹭网,可笑吧!因为蹭网就可以将生命置之度外,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并把女孩扔到荒郊野岭里。
而当警察逮捕罪犯的时候,杀害少女的少年是什么样呢?
神情淡漠,双手插兜,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样子,没有一点点杀人之后的惊慌,这得是对生命多蔑视,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他为什么敢如此有恃无恐?为什么在被捕后丝毫没有畏惧之心?
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需要为自己的恶行偿命!
对于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是这样说的:十四周岁之前,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纪。法律解释说犯罪人无善恶意识,不能正确分辨自己的行为,所以不应该受到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如此这般,小孩子仗着未成年,即便犯了大错,抬抬手就过去了。无法无天,法律意识淡薄的熊孩子就会更加认为:
反正我是未成年,我这样了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现在的未成年,自持上过学,所以就越发无法无天,因为一点点的知识而满瓶不动半瓶摇,就滋生了很多阴暗的心思。
除了被曝光出来的这些恶性事件,还有很多隐藏在水面之下的校园暴力事件。
殴打、凌辱、威胁、扇耳光、脱衣服,诸如这样的校园暴力行为不多见,但校园暴力的注视着往往很少会受到惩罚。
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了很多行凶者的保护伞,他们不需要为自己的罪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大家常说,每一个孩子都是纯真的天使,但事实是,在大人眼里孩子什么都不懂,但在孩子眼里他们什么都懂。
2016年,一位15岁的孩子,在网吧被6名同学殴打4小时后,命丧黄泉。
整整4个小时,网吧的同学中,没有一个人阻拦,没有一个人报警,施暴者肆无忌惮,下手之狠毒,令人侧目 :大人用的棍子都断裂成几节。
他是什么?他是所有被校园暴力下的受害者、一个被嘲笑、被无视的人、一个孤独无望的弱者。
为什么这些孩子会这么丧心病狂,一个人能成为恶人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的背后总站着一对不合格的父母。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正是因为这些不作为的父母,以工作忙为借口,缺席孩子成长的过程,才会让孩子变成一个满身戾气的人。
杀人凶手不止一个!是一个家庭!
这些家长平时不好好管教孩子,等孩子出了事,只会说一句:“孩子还小不懂事。”
真的不懂事吗?真的还小吗?现在的孩子懂得还少吗?
作恶不分年龄,正是因为未成年人的物质,对界限的模糊,对生死的不忌惮,比起成年人来,他们更加残酷而没有边界。
永远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难道年龄小就可以肆意妄为?
十几岁就可以杀人而免于刑责?
被伤害甚至被杀死的人就只能自认倒霉?
该被保护的是善者,而不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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