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子二篇

(一)

早先时候我买过一个灰色的玻璃茶杯,茶杯杯柄和杯身的一部分套着灰色的塑胶,杯盖也是灰色的。冬天我用它喝过立顿袋泡红茶、高钙低脂牛奶、自制奶茶、皇室麦片、维维豆奶、春光椰子粉;夏天则是雪碧、可乐、王老吉、冰糖雪梨、维他柠檬茶、哈尔滨啤酒。

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咖啡。这是出租屋的头一年。

后来它和所有玻璃制品的死亡方式一样,被打碎了。有时我想,每个从小卖店售出的杯子都拥有相同的悲惨命运,这是在它们被制作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的。日常生活中的各个场合被它的主人摔碎。即使外面有那一层塑胶套子也没用。

摔碎杯子的人并不是我,至少在我记忆中是如此,当然我也难辞其咎。每天早晨醒来我需要喝一杯咖啡。咖啡于我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巴尔扎克先生可以作证。但关键还是在于,如果没有这杯又甜又烫的水泥,我根本无法从床上爬起来,即使通常等我意识到需要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我和我的一个好朋友Z,把这项仪式称为“冲一杯咖”。

问题往往出在谁先起来冲这杯咖。要我说最后的解决方案相当智慧,Z冲。那天,应该是劳动节假期的头一天,我得赶制一篇征文比赛小说,我眼看着Z把杯子掷到白色的瓷砖地面上,裂了。咖色悬浊液从缝子里汩汩淌出来。

这个事情和后来的鸡蛋事件一并成为萦绕在我和Z之间的谜团。关于鸡蛋事件,虽然跟杯子关系不大,我想我还是应该提一句。我们买了一袋子鸡蛋,去厨房的路上我发现碎了一个,也没怎么在意,想说挑个好的打在碗里就准备做西红柿炒蛋,这个菜很好吃,我很拿手,主要是做起来简单,一直是我私人菜谱上的Top 3,我捏着一颗蛋想在碗口敲破它,不料这颗蛋的外壁沾满之前那颗碎蛋的蛋液,双指一滑,落在地上。

在旁边清点剩下鸡蛋的Z见状,又一次,我眼看着Z把手里数着的一颗鸡蛋掷到白色的瓷砖地面上,碎了。

面面相觑片刻,我们抢着蹲下,玩瓷砖上四下流溢的碎蛋,比赛谁兜起来的黏液更多些。而后,两个人眼看着灶台上没系口的鸡蛋高台跳水,一颗接着一颗,滚下来,都碎了。

Z不喜欢吃西红柿炒蛋,我喜欢。就像Z不喜欢橡胶受热发出的怪味,我无所谓。

不好做有罪推定。只好说,万有引力再一次站到了Z的那边。

(二)

我的第二个杯子是在大润发买的。就像Wal-Mart和KMart一样,大润发也有个英文名,我起的,叫Big Run-Mart。我和Z会定期前往购置生活用品,通常是干粮,我们居住在农村的小小丘陵,上山下山多有不便,每次出门都是有计划性的采购,而不是兴之所至的买买买。

在采购物质粮食之前,惯例是要在附近的图书馆采购精神食粮,一次八本,背在我黑色的书包里,跑过十字路口,跑上电扶梯,推着购物车从明亮拥挤的货架与人流间穿过,一次又一次。相似的图景叠加起来,记忆变得不那么清晰,但我清楚记得开本不等的书籍侧缘敲击我尾椎骨的当当声,和手推车被一件一件填满的丰盈。来到这里,就像是给电动车投币快速充电,以便元气十足地度过后面的日子。

Big是指我们被充满的状态,而我们之所以要Run,则是为了赶上两小时一趟的购物接送班车,我们太熟悉商场的布局了,分头行动,从挑选到结账平均只要十五分钟,于是可以坐上18:30的车回家。

买杯子那次不是和Z,或者有Z我忘记了,但这次的主角是M,我的另一个朋友。也不记得是出于什么缘故,反正我们一起过来了,沿着相同的路线。我还是踩着车筐下的横栏像踩着滑板,往常一样地轻车熟路游刃有余。M举了人类学博士老师买菜有方的例子激赞我,M很喜欢激赞别人,我很喜欢被别人激赞,所以我们相处融洽。

总之按计划我们原本是能赶上班车的,促销区展架上的一个杯子让我停下来。这是一个白色的大口径瓷杯,外壁无任何装饰,摸上去有马赛克式的不规则纹路。看到它的时候我在想,我到底需不需要一个杯子呢。我一想点什么东西就停不下来,比起最终做出决定,我似乎更热衷于做出决定前的思考,可能性正因其无限延展的特征而迷人。买下它会怎样,不买下又会怎样,我的人生是否会因这次选择而发生改变,林中有两条路啊。

然后我的人生也确实是发生了改变,我指的当然不只是站在那里深思熟虑导致我们错过班车这一点。虽然M的建议是白瓷杯不易清洗,我还是买下它。杯子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有了杯子,我又买了大吉岭红茶、菊花普洱、茉莉香片、水仙乌龙、三角柠檬绿、猫头鹰咖啡、咸亨太雕、房县洑汁酒、燕京啤酒、可口可乐等等等等,因而改善了我的生活质量。我不再是干坐在那里抄抄写写,我手中有杯,杯中有咖(有时是茶),感到枯竭了,就喝它一大口。像被人无端灌溉的路边野花。

我觉得它帮到了我。液体催生的尿意也加快了我的工作速度。

唯一困扰我的,M说对了,是白色杯子的清洁问题,其实谈不上经年使用,也就买回来一个月不到吧,它的外观就变得有些,怎么说,不够得体。Z常说将来要买下我们的出租屋作为故居博物馆。这染成酱色的大口杯多少有碍观瞻。

我考虑过把它整个涂成黑色的处理方案,最后因为没买到马克笔作罢。后来我也一直在琢磨。直到有天,工作之前,我用湿纸巾擦手、擦笔记本电脑键盘、擦桌子,如果还没想出开头,我很有可能还会去擦窗户擦地。但既然手边有杯子,为什么不先擦下杯子呢。我把食指中指探入瓷杯内壁,拇指扶着外壁逆时针一旋,嘎的一声,好像推开一扇锈门,我擦过的部分又重新回到超市展架那时的光洁。赞美湿纸巾。

但也不能只是赞美湿纸巾,又到了买酒买茶的季节,我想起这个杯子。因为它又大又重,携带不便,在搬家的时候,我们把它留在了故居博物馆,而在那之后,出于种种原因,我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正经工作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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