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地级市都市化

强烈建议广东省实行“地级市都市化”,也就是所谓的“大市制”。具体操作建议是:合并广州市、佛山市成立新广州市;合并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成立新深圳市;合并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成立新珠海市(或称珠江市等);合并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成立新潮汕市;由新组建的四大都市各帮扶一个相邻城市进行协调发展,可以由新广州帮扶清远、由新深圳帮扶河源、由新珠海帮扶肇庆、由新潮汕帮扶汕尾;新成立的四个城市都应该争取成为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争取每个城市建设一个自贸区片区、一个国家级新区、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让“一城四区”成为新都市的发展极;剩下的城市中,粤西的湛江、茂名、阳江加强协调合作,构建都市圈,适度强化湛江的地位;韶关、梅州、云浮作为内陆山区城市,承担生态屏障功能,实行绿色发展,同时,云浮可以积极加强与新珠海市及湛茂阳都市圈的合作,梅州积极加强与新潮汕市的合作;实行大市制后,广东省应由14个地级市组成,其中珠三角地区四个,粤东地区三个,粤西地区四个,粤北地区三个;在大湾区层面,新深圳市全面加强与香港合作,新珠海市全面加强与澳门的合作,逐步实现同城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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