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速递 | 市破产企业皮鞋厂财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

为加强我市国有改制(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改制(破产)企业档案得到有效地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不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市档案局由专人负责对我市破产企业皮鞋厂档案资料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发现其厂档案存在整理不规范、保管条件差、没有向档案馆移交等问题。为保证档案安全,市档案局加强了业务指导、接收工作力度,按照档案整理标准,对不符合接收进馆要求的档案重新进行分类、编目、装订。

目前,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按照档案接收标准和工作程序,将市皮革厂整理规范的财务档案996盒接收至市档案馆安全保管。财务档案是该厂一项重要历史参考材料,它记载着该厂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以及职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该破产企业档案的处置和移交进馆工作的全面完成,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破产企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使档案的保管保护条件得到充分保证,更有利于档案的提供利用。

兰台速递 | 市破产企业皮鞋厂财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_第1张图片
工作人员清点准备入库的皮鞋厂财务档案


欢迎分享至朋友圈,转载及合作事宜请通过后台留言或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枣庄市档案局(馆)。

联系我们

拨打电话 0632-3315774 或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推荐给朋友微信公众号:枣庄档案 或扫描(长按)二维码:

兰台速递 | 市破产企业皮鞋厂财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_第2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兰台速递 | 市破产企业皮鞋厂财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