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炸人用什么油?

古代炸人用什么油?_第1张图片

很久以前写的游戏文章,各位看个乐呵就好~

昨天家里做炸虾天妇罗,看着虾仁在油锅里翻滚,不觉想起《西游记》“行者大闹五庄观”一回:悟空因偷吃人参果,又推倒果树肇事逃逸,镇元子大仙为报果树之仇,要把师徒几人下油锅“炸一炸”。按说一个已经得道成仙的人不该这么凶残,但转念再想,“下油锅”其实在三界内都挺流行,尤其地狱里一帮无肉不欢的牛头马面(这哥俩都是素食动物,呵呵)还专设了“油锅地狱”。罪孽深重的人先送到“寒冰地狱”里速冻,接着就转往油锅地狱——完全是沃尔玛熟食部的既视感。但炸人和炸虾毕竟是两码事,我就有点好奇了。先不说本该庄严肃穆、窗明几净的衙门里架起一口油锅,一阵烟熏火燎后肉香四溢鸡肉味嘎嘣脆的奇怪画风,单说这人应该怎么炸就有好多技术性问题。温油还是滚油?干炸还是裹面?下锅了就不管还是得看火候翻翻面?炸死了就行,还是得炸酥了才算完?关键,既然是炸,用的什么油?

在中国人掌握榨油技术之前,吃的都是动物油,比如猪油、牛油、羊油。大约出油率低、成本高昂的缘故,烹饪方法都是煎。到了汉代学会提炼乌桕油,但不能拿来吃,仅供点灯之用,算是植物油的1.0版本;掺和到炒茶里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唐代芝麻油被广泛食用,植物油2.0版问世。宋、元、明三代,榨油技术不断完善成熟,植物油迅速升级到3.0版,品类、用途、使用方法都极大丰富。《天工开物》记:“凡油供馔食用者,胡麻、莱菔(萝卜)子、黄豆、菘菜子为上;苏麻、芸台(油菜)子次之;茶子次之,苋菜子次之;大麻仁为下……”到了清代,见载最主要的植物油有四种:脂麻(芝麻)油、豆油、芸台油和吉贝(棉花)油。

综上,如果我是古代行刑官,接到当地衙门通知要炸个人,从可操作的角度讲,肯定首选植物油(动物油太贵,炸不起;要炼出足够的油也太耗时间,搞不好把死刑硬拖成了死缓)。因此唐代以前的“鼎镬之刑”估计只能把犯人拿去煎一下而已;或者以汤代油,改炸为煮,清汤、红汤、酸汤……

唐宋时期,最可能的方案是用麻油。宋以后,选用豆油和菜子油比较科学。

有了油,接下来铁(wú)面(liáo)无(zhì)私(jí)的行刑官需要一口锅。

毫无疑问,炸人需要一口大锅。青铜鼎是首先想到的备选方案,现存最大的鼎是司母戊鼎——也许还有过更大的,但不得而知。因其外形规整,问过度娘后,我们可以粗略估算其容积大致为0.6m×1.1m×0.79m≈0.52m³,再刨掉鼎壁厚度,取最大值为0.5立方米左右。

假设下锅的 虾(大雾) 犯人身高1.6m、体重50kg,卷一卷勉强能塞进鼎里。如果衙门要求像韭菜盒子一样来炸,而不考虑卖相的话,剁成几部分就会从容得多。但是,司母戊鼎壁厚达7厘米,这样要烧开一鼎油就比较费劲,需要衙门提前很久下单预约;而且烧开后火候不容易掌握,很可能炸焦。

鼎不好操作,还有釜和镬可供选择。镬无论从外形到材质看上去都比较适合拿来炸人,釜圆肚尖底的造型也勉强可以当炸锅来用。但不知为何,这两种炊具都没有找到很大的形制,所以就不好估算了。

到了汉代,冶金技术和铁器制造已经相当普遍,铁锅也开始出现。但这个时期受制于榨油技术,主要的烹调手法是炒,炸的方式依旧罕见。宋代铁锅和现代非常接近,冶炼和铸造的技术也更为成熟,因此铸造大铁锅成为可能。在重庆汉墓中出土的4口大铁锅,每口直径都有1.4米左右,是有史以来发现的最大铁锅。黄铜锅则有更大的器型,比如北京潭柘寺里和尚们的炒菜锅,直径1.85米、深达1.1米。总之,从各种文献文物来看,汉代以后要想炸人,炊具方面没有任何问题。

有了锅和油,行刑官就可以换上厨师服,准备动手啦。

那么,炸一个人需要多少油呢?这里讨论的是炸油条一样的效果。如果剁碎了炸,那一口普通家用炒菜锅也能行,无非衙门的厨房客串刑场的时间会长一些。但这么炸除了彰显衙门的恶趣味以外,没有丝毫震慑犯罪的作用。

所以为了保证效果刺激,(我猜)还是要把人当成油条来炸。仍旧是那个身高1.6米,体重50kg的可怜鬼,留出在油面漂动的空间,那就需要直径2米左右的锅。再图方便偷个懒,假设这口锅深1米,按标准几何半球体来估算,其容积就是v=(4/3×π×r³)/2≈2.1m³左右。当然不可能装满,还要留点余量,这样取个整数也就大概会用到2立方米的油。

这锅油值多少钱呢?由于炸人说到底也算公务,所以衙门应该不会自己掏钱买零售的油,我猜会有内部协议价之类的采购系统。于是参考阿里巴巴的批发价,500毫升麻油是25元,一升就是50元。那么2立方米(2000升)的麻油就要10万元人民币。按今天(4月16日)的白银价格3370元/公斤折算,这锅油价值29.6公斤白银,合59.2市斤。旧制1市斤等于16两,大约947两白银。

如果选用更便宜的大豆油或菜籽油,按价折算,也合400~500两白银。再加上炭火、人工、大锅、灶台……当然,锅可以算作固定资产,一次铸造,终生拥有。但即便如此,每炸一个人的花费也不少于500两白银。

由于每个朝代白银的购买力不同,官员俸禄的标准也不一,比如俸禄最优厚的宋代,一个县官一年的俸银多者300两,少者150两。最苦逼的明代,年俸只有45两,简直就是吃盖浇饭都不敢多加个煎蛋的节奏。另外,白银购买力的折算通常是以大米做参照,但古代榨油技术落后,油和米的价格比显然不可同日而语;也就是说,古代的油会比今天贵很多。因此无论哪个朝代,光是油钱一项,就远远超出预算。某个县令想过一下“炸人”的瘾,都会立刻导致地方政府非典型性破产。

如果县令心血来潮想炸人,又嫌油钱太贵,理论上可以通知周围几个县的同僚们,用“团购”的方式凑足一拨犯人再开火,这样一锅油还能重复利用,确实可以极大地降低成本。而且“排排站,下油锅”的场面一定很壮观,以中国人爱围观的天性,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会赶来,搞不好行刑最后会变成一场群众嘉年华,油炸人头也应该会比人血馒头更畅销。

但就能见到的正史记录、野史传说来看,这样的团购还不曾发生过。

历史上真正被“相对完整”地下了油锅的似乎只有明朝的铁铉一个。明初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占领南京,大肆杀戮建文旧臣,其中把兵部尚书铁铉割鼻之后处死,仍不解恨,又命令把铁铉的尸体投入大锅中,让武士用铁叉翻转使他面朝朱棣,以示称臣之意。正在捣腾时,铁铉的尸体突然爆裂,滚热的油四处飞溅,武士们慌忙散开,这才作罢。《明史》记曰:

“……语未毕,油沸,内侍手皆烂,咸弃棒走,骨仍向外……”

从这段文字也可以看出,由于很少炸人,即便是朝廷也缺少经验丰富的“炸人大师傅”,只能由武士客串。至于整体炸活人的记载,迄今为止没有找到。

实际上呢,鼎镬之刑在唐代就已被废除。我猜不完全是因为硬成本太高的缘故,而是官府嫌太麻烦,毕竟还有腰斩、车裂、凌迟这样的大杀器可供选择嘛,费那劲干嘛?所以,尽管“下油锅”叫得震天响,终归不过是种意淫罢了。想到这里,不禁要为自己的聪(wú)明(liáo)点赞,再看锅里的天妇罗,已经全部糊了……


延伸阅读 | 精神病人思路广系列

古人如何避孕?

古人怎样骂街?

你可能感兴趣的:(古代炸人用什么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