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市场大法

先炸一个响,后闪一道光。

引来一群人,做个大市场。

履太小不好,肉不臭为上。

骨头也换钱,黄金货物忙。

若有谁犯规,割耳是下场。


附:新传故事

        话说古时候,有一个国王,要在他的国家建立一个交易市场,进行商品交易,以便于货物流通。最早的市场货物,也就两大类:鞋类,肉类。这在古时候是最要紧的物资。于是制定一些交易规则,界定责任,还有刑法处罚。

        后来,留下了六条市场大法:

第一条:卖鞋子。买鞋子的人可以试穿。如果不合脚(鞋子打脚),可以不买。但不能因此追究卖鞋人的责任。

第二条:卖鲜肉。新鲜的肉有臭味刺鼻,你可以不买。但不能因为肉有臭味,追究卖肉人的责任。

第三条:卖腊肉。腊肉发霉,要把发霉的那部分去掉。也不能追究卖腊肉人的责任。

第四条:卖骨头干,得钱很少,只能购买箭头。虽然得钱艰难,能把骨头干变卖出去,得一点钱,也很好。

第五条:卖肉干,得到很多钱。钱多得叫人担心,但没有过错。

第六条:不遵守市场规则的人,要割掉他的耳朵。作为他不服管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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