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伦敦帝国理工大学的布告栏上有一张招募启示,上面写着“招募鼓手”。
这是一名在该校就读物理专业,名叫布赖恩·梅(Brian May)的学生张贴的。
Brian组了个乐队,取名Smile,正缺鼓手。
几天后,Brian在爵士酒吧定了一个房间,他带着自己的吉他来到这里。
同时,一个叫罗杰·泰勒(Roger Taylor)的人也带着自己的装备来了这个房间,他就是应征而来的新鼓手。
乐队组建后,他们经常在学校、酒吧、甚至全国各地演出,但也就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大的起色。
即使后来发了一张单曲,也毫无反响。
此时,乐队的主唱Tim拿到了一个公司的合约,就此彻底离开了Smile。
随着主唱的离开,眼看着乐队就要散了。
这时经常来看Smile演出、一个叫弗雷迪·默丘里(Freddie Mercury)的人对他们说,“喂,你们千万别放弃啊,我想当主唱!”
Freddie是他们几个人的朋友,总是跟着Smile,不仅喜欢看他们的演出,还经常给他们提意见,比如:“你们棒极了,不过这里应该这样.....或是这样......”
当时Freddie还总说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流行巨星,但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有一次大家看到Freddie用双手捂着脸自己呆呆地坐着,问他怎么了,他闷闷不乐地抬起头说:“我成不了流行巨星了。”
过了几秒,他慢慢地站起来,说到:“我会成为一个传奇!”
就这样,随着Freddie的一句“我想当主唱”乐队没有散,而且Freddie重新给乐队取了名字——Queen,并亲自设计了Logo。
没错,就是你知道的那个、来自英国的、殿堂级的、摇滚乐队Queen!
后来有人问Freddie,你为什么给乐队起这个名字?他说:“我哪儿知道,当时就是那么灵光一闪。”
【二】
如今大家都知道,Queen是由主唱弗雷迪·默丘里(Freddie Mercury)、吉他手布赖恩·梅(Brian May)、鼓手罗杰·泰勒(Roger Taylor)和贝斯手约翰·迪肯(John Deacon)四位成员组成的。
可是最初却只有主唱、吉他手、鼓手三位成员,他们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贝斯手,花了几年的时间才遇到了John Deacon。
Queen录制第一张专辑时,都还是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可以用来录音的时间非常有限。
他们经常凌晨两点去录音室,早上六点才收工。
专辑正式发布后,有一些反响,但离轰动还差得远。
当时他们走进唱片店问人家,“你们有卖Queen的专辑吗?”,别人只会一脸懵逼地回一句:“什么?”
真正出现转机并取得一些成果,是在录第二张专辑的时候。
他们首创了多音轨录制,当时《March of the Black Queen》这首歌的录制非常繁复,使用了16条音轨,重复了无数遍,两英尺的磁带上面的磁粉几乎都给磨光变成透明的了。
此时,他们意外获得了录制一档英国音乐节目《流行之巅》(Top of the Pops)的机会。因为原定上节目的David Bowie临时退出,机会才落到了Queen身上,因此也间接成就了这只单曲的意外走红。
Queen也终于进入了公众视野。
【三】
乐队的发展逐渐进入正轨,之后也开始大胆试水美国市场,陆续在美国和日本等地开展了多场巡演,名声大噪。
当时唱片销量也非常高,但是成员们其实并没有挣到什么钱。
据记者Rosie Horide说,她每次去采访Queen的时候,总会自掏腰包给他们带上几瓶葡萄酒,因为他们真的没钱。
成员们当时都住在出租屋里,Freddie的住宿条件算是“最好的”,至少有一个小客厅和一个卧室。
有次,大家看见公司管理层的人开了辆劳斯莱斯,这件事儿对成员们冲击很大,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等等,这事儿不对头啊!”
Roger说:“我们也没奢望一夜暴富,但总不能一个子儿都不拿吧。”
他们努力付出却无法获得物质的回报,以此为题材,创作了《Death On Two Legs》这首歌曲。
之后,大家决定不再与唱片公司合作,而是直接找制作公司,让制作公司负责把专辑卖给唱片公司。
Queen后来随即找了当时非常成功的经纪人John Reid合作,John说:“你们只管把专辑制作好,生意上的事儿交给我。”
此后,他们合作一直非常顺利。
经纪人John第一次和Freddie吃晚餐时,对Freddie说 :“我想坦诚地告诉你我是同性恋,我跟其他人已经说过了,希望你别介意。”
Freddie放下刀叉,说到:“我也是!”
【四】
决定不再与唱片公司合作就需要自己找制作公司录制专辑,那就需要钱。
而Queen当时不仅非常穷,还欠了一大笔债,包括工作人员的薪水,还有灯光、声效等录音设备的费用。
甚至一度穷到连鼓槌都买不起,因为Roger打鼓太用力,弄断了好多鼓槌,工作人员哭丧着说:“你可别再搞坏鼓槌了,我们没钱买新的......”
那时候的情况就是,如果下一张专辑不成功的话,他们就要面临解散了。
接下来的这张专辑是《A Night At The Opera》,成败皆在此一举。
这张专辑的录制成本非常高,Brain说直到现在他都无法想象当时是怎么做出来的。
其中《波西米亚狂想曲》最一开始本来是三首独立的歌曲,但是他们把三首混在了一起,成员们想要传达的东西太多了,把各种各样的风格元素都收纳了进去。
当时用了六个录音室录完了这首歌,这里录点儿,那里录点儿,所以很难知道这首歌的全貌,为了听完整首歌,需要辗转几个录音室。
唯一清楚这首歌接下来该怎么走的,就只有Freddie,他们一边录制,Freddie一边往里面加新花样儿。
Freddie说,他要做到极致为止。
耗费巨大财力、物力、人力录制完成的《波西米亚狂想曲》放给唱片公司听的时候,所有人都说:“能别这么干吗,它太长了,没人会放这玩意的。”
可Freddie非常坚持自己的想法,“要么保留整首歌,要么干脆不要它。”
就在这“危难时刻”,一个叫Kenny Everett的年轻人非常喜欢这首歌,于是悄悄偷走了一卷样带,拿到了自己的电台节目上播放,而且在一个周末把它播放了14遍!
当然,结果大家都知道,这首歌引起了巨大轰动。
《A Night At The Opera》因此也成为了一张里程碑式的专辑,同时奠定了Queen的乐坛地位。
【五】
虽然Queen深受乐迷喜爱,但当时的媒体对他们却一直非常“苛刻”。
尤其是70年代,Queen几乎从没在媒体那儿得到过尊重。
所以当Queen一开始跟经纪人John Reid合作的时候,John就明确地跟他们规定:“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准擅自接受任何媒体的访问。”
可就是有不听话的“小孩儿”。
有一次John和Freddie一起在餐厅吃饭,Freddie很随意地说:“我今天接受了一个采访,记者是......”
John听了非常生气,“不是告诉过你,没我的允许不能接受采访吗!”
Freddie很无所谓地说,“哦,别在意啦!”
John真是一股怒气冲上脑门,心说去你妈的,不按我的规矩来,就别跟我共事啦。结果就丢下Freddie一个人在那儿,自己扭头走了。
John径直回了家,刚到家打开电视,就看见一块儿砖头砸过了自家的窗户,他往外一看,Freddie正站在街上,双手叉腰,嘴里嚷着:“你他妈的不准再把我一个人丢在饭店里!”
John:“......”,“你还是进来吧......”
John深知媒体的“恶毒”,“你是敞开心扉了,他们对你可不会客气!”
Queen,尤其是Freddie,在媒体那里吃的亏不要太多。
有一次Freddie接受了《NME》杂志的专访,John和Freddie对记者非常友好,采访是在John的家里进行的,管家还准备了丰盛的餐宴,安排的尽善尽美。
可等那篇报道出来,Freddie快气炸了。
文章里直接管他叫“傻瓜”。(原文标题:Is This Man a Prat?)
Freddie后来说:“谁都有高潮和低谷,有局限性,我们知道我们也有短板,但我不想要那些傻逼媒体来告诉我。”
Queen其中的一首热门歌曲《We Are The Champions》面世后,有人问Roger,“也就你们Queen敢起这么直白的名字,你们就不能谦虚点儿吗?”
Roger说:“为啥要谦虚,没必要,反正我们被媒体攻击惯了,谁还在乎,我们没什么可输的了。”
“我们意识到和媒体交流毫无意义可言,你还不如在脑门上挂个靶子,直接说射我吧。”
对Queen尤其是对Freddie的攻击,到Freddie生病、各种谣言四起时,演变地愈发不可收拾。
Freddie越来越瘦,媒体们就像秃鹫一样,把他的家围了起来。甚至有人躲在他家厕所的窗户外面偷拍。
《太阳报》拍到一张Freddie从医院出来的照片,画面上的他瘦骨嶙峋,占了一整个版面,写着:“这个人快死了吗?”
气的Roger直接爆粗口,“你们这群该死的贱人!”
成员们为了保护Freddie,把事情隐瞒了起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Roger: “去你妈的!关你屁事!”
【六】
那么多人对Freddie残忍地“关注”,迫使Queen无法继续留在伦敦。
因为Freddie下定决心要工作,直到最后一刻。他说:“我只想一直做音乐直到他妈的到死为止,那么,就开始吧。”
于是几人一起来到了蒙特利尔,这里没人偷窥Freddie的生活,没人打扰他,Freddie也更有安全感。
所以在那里大家还是像以前一样,一起完成了很多东西。而且所有作品,都集体署名。
后来Freddie被绝症折磨地越发消瘦,很多时候他站都站不起来,这时候就喝上几杯伏特加重新振奋起来,坐回混音桌旁,拿过麦克风继续录歌。
有一次晚上大家要一起出去,但是Freddie的腿“出了大问题”,Brian关切地看着它,Freddie就问:“你想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吗?”,然后他就给Brian看了。
Brian应该是被“吓到了”,因为Freddie看见他的表情后对他说:“非常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Brian不清楚Freddie的身体状况已经差到这种地步,因为他从没听Freddie说过,“我的生活太烂了,糟透了,我要死了”之类的话。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从来没有(听他说过这种话),Brain连说了三个Never。
尽管Freddie还能唱上去那些高音,但成员们能听出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
但Freddie依然继续工作,为了拍MV,每天花很多时间收拾自己,想让自己的状态看上去尽量“好一些”。
认真地检查每个镜头,“我动作是不是太多了......我觉得这里应该收点儿腰,一点儿就好......嗯,现在感觉对了......”
Freddie还对成员们说,“请给我写歌吧,尽可能多的写歌,我也会尽可能地多录些。”
于是,Brain在碎纸片上写下了那首《Mother Love》的歌词。
当时的制作人说,Freddie非常清楚自己快死了,所以抓紧一切时间在录歌。他对制作人说:“我现在就唱,因为我等不到他们完成编曲的那一天了,我可以伴着电子鼓完成,他们会处理好的。”
“请给我电子鼓。”
录到最后一节时,Freddie说:“我不行了,我要去歇一会儿,随后我会回来把它完成的。”
然而,这次他却再也没回来。
Roger说,最后这首歌,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寒意。
多年后,头发已经花白的Roger提到Freddie临死前,他赶去看Freddie,只差300码距离的时候,收到Freddie已经去了的消息。直到如今,Roger一想起来,还是难过得哽咽到说不出话。
Freddie临终前,Brain在他身边。Freddie对他说:“兄弟,你没必要非得说些什么,至少我们现在在一起,你在这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Freddie的墓志铭是Brain写的,刻在他位于蒙特利尔的墓碑上,只是简单的一句:
Lover of Life - Singer of Songs
致敬:永远的皇后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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