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第二十一集,乐圣庭审前会议,分析传统观念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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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眼怪谈2017-03-30 10:26

律师事务所阎所长和蒋律师

针对格律师事件与林雨峰的讨论。

引发了对传统观念的反思... ...


雨峰,格律诗公司只是前台做戏,

你的真正对手是丁元英,

无论作为诉讼代理还是作为朋友

我都必须要告诉你,

胜诉的把握不大。


未战先怯的根源是什么?

是对自己职业的敏感和对事件的结论分析,

不得不说,这位阎所长此时此刻,

已经料定了乐圣在这场官司中的结局。


要证明被告在生产阶段存在不正当竞争,

就必须首先证明生产农户和格律诗公司的隶属关系。

在丁元英的设计里公司与农户是一个体系里的两个部分,

千真万确是一回事。

但是,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困难。


这就是丁元英设计得巧妙。

商业关系的从属实质,

你看到了人情,

却被一纸工商执照遮掩。


个体户再小也是法人,

一纸工商执照就把这种实质上的隶属关系

变成了法律上的商业关系,

很难说法庭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会采信哪一个。

而且,即便隶属关系成立也未必就能胜诉,

客观上的不正当竞争不等于法律上的不正当竞争。

违反了上述法律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就是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的,

也是丁元英需要去利用的。


叶、冯、刘三个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吗?

他们为什么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既然关注的焦点都一样,

他们的根据是什么?


以此推论,叶晓明,冯世杰,刘冰

转让股权的根本原因在于什么?


观念,传统观念!

一是传统的‘事实胜于雄辩’的观念,

二是传统的疑罪从有的观念,

三是传统的青天大老爷的观念。


好一个传统观念,

抛开影视剧本身不谈。

这三种观念下的人们,

你可以说他们愚知,

然而,这不是他们的错。

可是深究下去,

又是谁的错呢?


长期接受简单的文化思维教育,

他们相信法律是神圣的,

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但也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理论实践的真理就是口口相传,

在图纸传媒的年代里。

历史必然走向的历程里,

有太多血泪容不得我们回避。


叶晓明,冯世杰,刘冰。

三人的影子是否就是我们自己?

又是否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需要反思。


对传统观念的反思和对新生事物的理解。

网络传媒的今天,我们不缺乏这些知识。

我们缺乏的是把这些所谓的知识储备,

运用和联系到生活,交际,工作里去。


狼眼怪谈,本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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