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女孩是邻居。
他们是笑闹着长大的。
男孩家的房子是旧式的,房顶上头还立了一根高高的烟囱。每到刮风,那烟囱里冒出的甘甜的糯米饭的辛香,就在空气里飘呀飘。
女孩家住着新式的楼房,上下连上阁楼共三层,外头全是用砖瓦砌的,素净的花纹,也是淡雅极了。屋子是热的。只是,那硬邦邦的瓷砖让人看了,怪冷的。
女孩和男孩嬉笑着长大,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挨骂——一起做着几近所有的事情。
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总是像是多情的玫瑰,娇嫩美好;像是雪白的天鹅,在夕阳的映照下,交相辉映。
男孩开始以不同的眼神看女孩了,他发现,女孩长得顶俊俏: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薄而红润的唇——别有民国风范。
女孩也开始细细用余光瞥男孩了,她发现,男孩很能干:整天应付各种农活、家务,成绩还出乎意料的好。女孩的爸爸是教师,经常夸赞男孩,女孩的眼中总是笼着蒙蒙的雾气。
于是,有一天,男孩终于约女孩站在家门前的向日葵花田中,在两只狗、一只鸡的见证下,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女孩红着脸,什么也不说,只顾得看着男孩微微地笑。
“你说,我们以后在哪里约会呢?”
男孩看着女孩,此刻,他觉得,女孩就是世间独有的珍宝。
“约会?不是天天都能见到吗?”
女孩扑闪着亮亮的眼睛,有些疑惑。
“嗯……我想想……我们以后就一直相约,每日在这向日葵花田里见,好不好?”
男孩笑着,开心的说。
“那我们怎知何时见面呢?”
女孩细想着,眼波一转,道:“哦,对了,干脆我们就按照你家的烟囱来定时间吧!——当你家的烟囱开始冒烟时,我便来见你!”
男孩问:“那万一风把烟囱的烟吹散了呢?”
女孩说:“没关系。只要我闻见米饭的清香味,便是知道你家开始做饭了。我会放下所有的书本,所有的烦忧,到这里来见你的。你只须走到这里,等着我就好。”
第二天,男孩照做了。女孩也如约而至。
他们相互对视着,不说话。男孩想要牵女孩的手,却觉得,此刻便是手掌心火辣辣地烧。他们就这样相互看着,那目光直直地看到对方心里,把心头看得火辣辣地烧。男孩上前一步,女孩别过脸去,用双手捧着脸,说:“时候不早了,你看那烟囱的烟都散了。”男孩回头看看,那烟囱的烟可是最后一缕,飘落到那悠远的天空,不见了。
第三天,男孩和女孩又在向日葵花田里约会了。女孩迟到了,行色匆匆,头发凌乱,白皙的手上沾满了墨迹。女孩对自己的迟到表示歉意,说是帮爸爸整理散秩的书籍。男孩便充满爱意地对她笑笑。
他们又对望着。男孩动情地,用大手握住了女孩的白嫩的小手。
在握住女孩的手的一瞬间,一种奇异的电流涌上心头。他觉得,女孩的手和妈妈的手、自己的手都不同: 是柔软的,舒服的,小小的手滑得就像是一条鱼。好像一直在自己的手里打滑,不再握紧些,就快要握不住似的。
女孩的手很滑。女孩也似乎觉得,自己的手直往回缩,觉得自己在被男孩握着的时候,好像一条鱼,在陆地上就很难呼吸——想要回到海洋里去。
男孩又抚了抚女孩的手,女孩就任他握着,本来就大的眼睛睁得更加大了,把男孩整个面容都印在眼球中,好像是想要镌刻在脑海中似的。
待到烟囱的烟散去、清香渐近时,便又恋恋不舍地分离了。
第二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雨,向日葵在风雨的洗礼下,有些憔悴,有的甚至戚戚地倒下了。雨水顺着烟囱管,灌进炉火里,把那一堆堆劈好的木材浸湿了。于是,男孩家的炉灶,便不能做饭了。
第三天,男孩怕女孩看不见飘飘渺渺的炊烟,闻不见清辛甘甜的米香,便早早地在房顶上插了一个红领巾——那还是小学的时候,女孩送的。
男孩等啊等,等啊等,就是不见女孩来。他以为女孩忘记了,抑或是——家里出了急事。男孩等了许久,便回家了。柴火不够,吃不得饭,男孩不吃饭,就是想着女孩。
此后的一个月,男孩不断地等女孩,总是等不到;纵使烟囱修好了,家里又重新做清香的白米饭了,也等不到。甚至有时,在学校里都见不到了。
一个月后,男孩终于等到女孩了,只是,向日葵花田已不再——向日葵成熟了;葵花籽被男孩的母亲剥好炸了油。
女孩越过凌乱的向日葵枝桠,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飘地跑着,扑上去拥抱男孩。男孩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惊呆了,只顾傻傻地笑。
男孩笑着,女孩看着男孩,也是漾着浅浅的笑涡。
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女孩却是避开了。男孩本是想问女孩,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但看着女孩无邪的笑,硬生生把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女孩笑着说:“以后,你等我,我不来的时候,你等我吧!”
男孩看着女孩,惊讶地点点头,握着女孩的手有些抽搐。
随后,女孩便飘着走了。
夜里,男孩想,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梦见女孩拥抱自己,拉着自己的手,那么柔软,那么温暖馨香。男孩拥着抱枕,仿佛觉得是在紧紧拥抱女孩,他沉浸在幸福里睡去了。
第二天,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进男孩的房间的时候,男孩还是意犹未尽地品着女孩的热切的拥抱。她发丝拂过脸庞的清香,好似胜过了白米饭的清甜。男孩细细回味,把这早晨的日光,全托给女孩。
男孩一如既往地等待女孩——
层林尽染,四季逡巡。
一天, 男孩在低头踢石子的时候,踢到了雪白的纸的一角,速速抽出,上面淡淡地着几株清荷——他不用看就知道是女孩的。男孩看了看纸上:是久违的女孩的字迹——清秀、修长,宛若女孩美丽的脸。那纸上,原来是一封信:
亲爱的,这几次跟着爸爸在城市游赏,我突然爱上了城市,爱上了这个繁华虚妄的概念。城市里没有我喜爱的烟囱,没有我渴求的淡淡的米香,但是,城市里有的是反光的高楼大厦,有的是各种速食风味……爸爸要回来我便不能继续留在那里,留在我们的地方。
男孩拿着信的手微微颤抖,他有些不敢相信。
于是,他决定,自己到城市去找女孩。
茫茫人海,层层都市,他又将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