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月里,我带着林琅来到丽江。
我并不属于丽江。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细小裂纹里嵌着泥土沙砾的青石板路,喜欢散发岁月味道的石拱桥下面干净得有点过分的江水。喜欢望着树下,猜想那些穿着古怪服饰头发花白的老人的过往,因为他们在树下呆呆望着斑驳光影的模样实在太过忧伤。丽江是个非常纯粹的地方,是爱或恨,是喜或悲,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不掺一点杂质,不加一点掩饰。
前几日刚下一场春雨,百花便毫无心机地齐齐绚烂绽放,孰料当晚气温骤降,寒风大起,早起一看,昨日还缤纷灿烂的花瓣全部散落一地,像流淌满地的鲜血。离开家乡后,我再也没见过这样满世界的鲜红血腥。那些花,开,便一齐开;落,便一齐落。没有一朵逃避或隐藏,全都那样毫无保留地绽放,又毫无惧怕地倒下,当真是蠢得可爱。又这样被玩弄了好几次,花才总算纷纷开起来,可这时,离它们的花期大限已不远。
若它们有那么一点心机,受的伤害会不会少一点?我这样一想,就想到了一个人。来丽江之后我就在想,她的前世会不会是丽江的一朵小花?安静地开在阳光里,摇曳多姿,干净纯粹。我不想要提她的名字,就干脆叫她小花,事实上除了林琅,我再也不想提到任何人的名字。我抬头望了望窗外在青石板路上席地而坐的林琅,丽江明亮得夺目的阳光打在她苍白的脸上,有那么一点点健康的颜色。我心里暗暗祈祷阳光能分一点灿烂给她,而不是照在无药可救的我的身上。她是属于丽江的,她和丽江一样干净纯粹。而我不是,我是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再干净的水也洗不掉我的残忍。
房子是来丽江之前就找好的。古村落特有的民居,木椅木床,深夜我熬夜撰稿时时常会嗅到它们木头的芬芳,夹杂一股不易察觉的腐烂味道,我很喜欢,那是古老岁月不经意遗留下来的痕迹。房子有明亮的窗户,外面是两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和一条清凉的石板路。石板裂缝里沉埋的沙土会在阳光洋洋洒洒地投下来时闪闪发光。这很好,林琅会喜欢。房子里也没有电视和杂志,这更好,因为我不想让林琅了解到外面的任何一点事。我早就下定决心和过去告别,也霸道地要求林琅这样做,所以我们从四川一身伤痕离开时,什么都没有带来。我们偶尔会去逛逛安静的精品店,因为看着林琅惊奇的目光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会有让我稍稍宽慰安然的事情。虽然林琅的旧手机早就丢了,但我还是没有给她买。因为我知道,她不会需要。我已经发过誓,不管她去哪里,我都会陪在她身边,直到她真正需要自己离开的时刻。我唯一带来的是一台用来撰稿的旧笔记本,无论如何我和林琅都要靠它生活。笔记本的桌面是一张我的照片。我穿着球衣,抱着篮球,笑得非常夸张,小臂上小麦色的肌肉在阳光下晶莹发亮。我伸出右手似乎要搂住某人,但照片到这里就截止了,似乎被人生生撕成两半。这的确是被我刻意截图,毕竟林琅有时候会吵着拿我笔记本看我写的文章。被我搂住的那个人跟我唯一的合照就是这一张,因为他的脸上有一道从我认识他就有的长长的伤疤,即使林琅再怎么花痴地告诉他那伤疤很有男人味,他也拒绝跟别人合影。我前面说过了,我不想再提到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干脆就叫他伤疤。没想到说来说去还是提及了伤疤,心里突然微微一疼。
伤疤经常跟我一起喝酒逃学打架,只不过我凭着自认为还算聪明的头脑还能考个能看的成绩,而他是真的放弃了学业。他只是有个学生的头衔,实际上开始做自己的小生意。我俩认识的时候是英雄相见恨晚,即使林琅说我们臭味相投。那时的我们荷尔蒙过剩,整日在校外闲逛,有时去学校旁边的小花家开的饭店喝酒,喝醉了就浑浑噩噩地骂人摔酒瓶。估计当时照这张照片的喝酒打架爆粗口的我也没想到会有一天,我会写一些酸溜溜的文章来让林琅最后的日子好过一点。毕竟在离开家乡之前,除了爷爷少的可怜的退休金,我们能花的就是林琅给学校食堂帮忙赚来的钱。从小琳琅就是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孩子,瘦弱多病却不舍得吃药。而那时的我,却整日悠哉游哉,拿着这钱喝酒撸串,没心没肺地过得很是滋润。
“叮叮叮……”老式自行车铃铛的声音扰乱了我的思绪,我抬头一看,窗户外面晒太阳的林琅正和对面小吃店老板打着招呼。那老板虽已年过八旬,满头银丝,却还骑着辆自行车往来各个街道送店里的外卖,整日神色严肃,但精神矍铄。他店里的东西精致可口,遇到老顾客,总要塞人一小包茶叶。虽然房子里有简易的厨房,但我经常要赶稿子不能按时做饭,我也不允许林琅再操劳,所以才找了这么个合适的小店吃东西。深夜里,等我抚着林琅的长发哄她睡着后,就时常会穿过青石板路去他的小店喝酒,是很烈的酒。因为老板送我第一包茶的时候就告诉我,这茶是给那姑娘喝,你要想喝,来我店里我招呼你。从四川离开后,我再也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本来以为已将戒掉了这个味道,谁知我的意志力还是跟以前一样脆弱。没错,我很脆弱,这是小花告诉我的。她说过的话,我本来以为会随着时间慢慢遗忘,谁知却只是一遍遍冲刷掉灰尘,历久弥新。
林琅生病以后经常缠着我跟我一起睡,她抱着我的胳膊乖乖的样子像只还未满月的小猫。她平稳的呼吸让我觉得很安心,便偷偷起身,细细锁好门,在清亮得不含一丝杂质的月光底下慢慢走过长长的青石板路,一路到那老板的店。一个多月下来,那老板似乎也对我很熟悉,有时深夜店里空空荡荡,只点了一根蜡烛,临窗的雕花木桌上总会放了一小瓶酒和一盘花生米。有时候我没带钱又喝醉跟老板耍赖,就像回到了我还在四川的日子。只不过那老板从来不说什么,任由我趴在桌上睡,等到快黎明时把我喊醒让我快回去陪林琅。
我本来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不紧不慢的过下去,让我和林琅在平稳与安静里迎接离别的来临,忘记回忆里的鲜血淋漓。可那晚醉酒睡在桌子上的我却很突兀地梦到了小花,她笑得非常夸张,简直直不起腰。我拼命地想上前搂她入怀,问问她笑什么,还没碰到她,老板苍老沙哑的声音便突然响起来惊醒了我。虽然知道是时候该回去陪林琅了,但梦里小花的笑脸还很真实,我既不想回到残酷的现实,也不想让老人看见我满是泪痕的脸,便把头深深埋在臂弯里,呜咽着低低叫了声“小花。”老板很无奈似的坐下来,看到瓶子里还有剩下的酒,便咕嘟嘟喝起来。我抬起泪眼很迷茫地看着他。老板沉默了一会,沙哑地开口:“我活了八十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见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心里有事。”顿了顿,他拖长了音调,声音里有难掩的哀伤,“恐怕还是大事啊……”
我擦擦脸上的泪,抢过那老人手里的酒仰头灌了一大口,却被辛辣刺激得咳嗽了好一阵。老人拍着我的后背,手劲很大:“我的酒呢,除了我自己,旁人都要慢慢喝。”顿了一下,又问:“跟你一起来的那姑娘,得了绝症吧?小伙子为这伤心?”我想了想说:“是,也不是。”老人满是皱纹的脸上有种复杂的表情,又说:“先不说人能不能留的下,既然人家跟了你,你就得对人家好,我猜着,你天天半夜喝醉叫的那姑娘,是别的姑娘吧?”我哑然失笑,没想到这老人一脸严肃竟是为了做我的思想工作,便解释说:“您误会了,她不是我媳妇,是我双胞胎妹妹。”下一秒,我便笑不出,自嘲道:“是啊,她是我妹妹,谁也没她重要。”不经意间,我发现自己眼眶又湿了。本来以为我再也不会哭不会笑如同死人,没想到我这个最没资格活着的人竟然还苟活于人世,“所以为了我妹妹,我就能亲手杀了其他人。我这种人竟还有脸活着……”说罢自嘲又痛苦地笑笑,又灌下一口辛辣的酒。老人似乎并不惊讶,脸上的皱纹有一点舒展,浑浊的眸子安静地看着我,似乎很笃定我会继续说下去。
我第一次见到小花就是在她家的小饭馆里。那次喝醉之后,我爬在油腻腻的桌子上刚要睡着,一个很脆生生的声音就闯入了我的耳朵:“别装睡啦,快起来给钱!”我抬起头,就对上一张粉嫩嫩肉嘟嘟的脸。这个场景是我跟小花相处的时间里记住的最清晰的一幅画面,来到丽江之后,她的笑脸就逐渐在时光里模糊起来,对我来说却并不是解脱。其实很多次我在丽江喝酒时爬在桌子上睡觉,都还抱有一种幻想,我还能被她脆生生的声音唤醒,抬起头还能看见她灿烂的笑脸。然而每次喊醒我的都是一个又老又浑的声音,抬起头看见的都是一张布满褶子的老脸。说到这里,我的脸上不自觉地浮现了一种嫌弃的表情,坐在对面的老板眉毛几不可察无奈地挑了挑,然而我沉浸在回忆里并没注意。
伤疤告诉我,男追女隔座山。尤其是小花这种圆圆的包子型女生,肯定又迂腐又懦弱,对爸妈唯命是从,对男的连句话都不敢说的类型。我白了他一眼,觉得他就是嫉妒我未来媳妇长得有福气。就算小花胖那也很可爱,哪像我这个吃里扒外的妹妹,瘦的一把干骨头不说,还苛待我这个从小就对她关怀备至的亲哥哥,成天榨我油水去给伤疤鞍前马后地拍马屁。据我目测,自从伤疤从了林琅之后少说也胖了十斤,双下巴都挤出来了。加上他棱角分明的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活像个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的地主头子。想到这里,我深深地用鄙夷和厌恶的眼神剜了他俩一眼。窝在伤疤怀里尽力装出一副贤妻良母鬼样子的林琅似乎感觉到了我的不满,温和地笑着,谄媚地看了一眼伤疤,才转过头对我撇撇嘴,并不情愿地提出可以帮忙。
很快,在伤疤和林琅虚情假意的帮助下,我打听到了小花比我低一级,还打听到了她的班级和课程表。在小花班上体育课时,我谎称拉肚子溜去了操场。我们高中偌大的操场上环绕着一排排的樱花树,彼时正是四月,正是樱花开得肆无忌惮的时候,操场上满满的都是粉红色的暧昧气息。我挺直背,背手轻轻迈步,努力装出林琅逼我看的言情小说里男主角那“温润如玉”的美好笑容,脸都在一抖一抖地抽筋。而陪我翘课的伤疤此时正埋伏在我头顶上的一棵樱花树上,只等小花过来抬头望向温润如玉的我时,疯狂摇动樱花树,让纷纷飘落的花瓣给我们营造一个美丽的梦幻相遇,争取让她对我一见钟情。在此之前,我拍着瘦如干鸡的胸脯对伤疤保证小花对我没有任何印象,绝不会认出我就是那个不认账的酒鬼。当然,就算她认出我,这种乖乖的女生肯定也不敢多说什么,那我就借此机会改变我的第一印象。伤疤爽快地答应,并给了我一个友好的笑容,我顿时特别感动,觉得有个这样的兄弟真好,这样真心对我好的人,我一定用一辈子好好报答他,毕竟我们的兄弟情义实在是太深刻,太感人了。
两小时后灰头土脸脑袋上还缠着纱布的在教导处罚站的我并没有像教导主任说的那样深入思考我的错误,而是一直在深入思考如何才能与伤疤就此绝交不相往来。当时伤疤告诉我小花什么迂腐懦弱没有主见之后其实我还是很失望很不情愿的,希望温润如玉的我能帮助她活泼开朗起来。但两个小时前的我不知道有多么渴盼小花是个木讷懦弱的女生。毕竟当她抱着羽毛球拍在离我十米远的地方看见我时,就瞬间操起羽毛球拍大喊道:“你他妈的是男的就给我站住!看老娘今天要了你的狗命!”然后杀气腾腾地飞快向我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啊啊啊啊啊大家快报警啊帮忙抓住这个流氓变态啊——”当时的我简直就是感觉被雷劈了,本能地转身想要跑,谁知这死心眼子憨瓜伤疤在树顶上看见小花跑过来竟然立马抱着树枝拼命地摇,花瓣是撒了一地,一块被撒下来的还有伤疤压断了树枝的书包。若真是普通人的书包我还可以承受,偏偏是伤疤的书包。后来我有愤怒地拉开伤疤的书包看,只见几个叠放在一起已经裂开的瓷器花盆和泥块中一个似乎沾上血迹的仙人掌。
受伤后的我心安理得地在宿舍躺了十几天。每天林琅和伤疤都鬼鬼祟祟地溜进来,一脸真诚和歉意地给我送烤串奶茶,还有食堂的炸鸡腿。最舒服的时候,伤疤还负责给我揉腿捶肩。十几天的时间里我几乎都不下床,被人伺候的日子过的满面红光滋润惬意,生活虽然舒服却很颓废,我甚至都被麻痹得快丧失了劳动能力。以至于当小花穿着粉色碎花裙子提着自家饭馆的盒饭一脸纯真无辜笑着走进来时,我已经目光呆滞表情僵硬。后来我有怀疑过这是伤疤和林琅有意为之,目的就是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消磨掉我的才华和灵气。但小花却娇嗔地责怪我说,她当时就是被我满头绷带却一脸高冷帅气的模样打动了。
被我的高冷帅气打动的小花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晚自习后和我一起回宿舍。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拉了我满是茧子的手。自此以后,我情入尘埃,收敛心性,绝迹天涯。
和小花刚开始谈恋爱就是热恋期,明明是躁动不安的年纪,却过得又安稳又满足,没有任何的嫌隙和怀疑,而是整日整日腻在一起,上课时眉目传情,吃饭时互相喂饭,回宿舍也要拉着手,趾高气扬地嬉笑着感受黑暗里一道道羡慕嫉妒恨的阴险目光。有一次晚上我们一起回宿舍,她习惯性地又拉我的手,我很没情商地问她:“是不是你一个人走夜路会害怕才成天拉我手的?”她低低地笑答:“嗯。”过了一会,她似乎想到了什么,问我:“黄泉路黑不黑?”我嬉皮笑脸地逗她说很黑很恐怖,她忧愁地说:“有算命师傅说我可能会死的很早,那我是不是要一个人走那条路?”我笑她乱想,并没有说什么。现在想想,当时笑着以为她在开玩笑的我,绝没有想到她的话,竟一语成谶。
后来因为写作的关系,我有看过很多青春情感类的文章。男女主角从一开始就有误会,爱就非得要伤痕累累日夜垂泪。编辑也告诉我说我写的东西里人物情感太简单太顺利,哪个谈恋爱的没有磕磕绊绊乃至大风大浪?一直顺利一直幸福谁会愿意看?我没有反驳,但至此之后不再写爱情。因为我知道,我一辈子都写不好这种文章了。因为我从来都不知道如何跟小花吵架,在我生命里接触的爱情,我和小花的,林琅和伤疤的,从一开始到结束,笑与爱都没有过任何变化。从头至尾,我们都用尽了力气去笑去爱,一丝一毫都没有保留,从未吵过架也从未后悔,对方都是我们看一眼就知道这辈子要在一起的人。没有酸溜溜的情话或者海誓山盟,舒服自然,水到渠成,天作之合。
有时我想到小花和伤疤,都会感恩上天待我们不薄,让我和林琅在那么轻狂的年纪里却遇到了这世上最合适的人,携手毕生挚爱,度过这辈子最绚烂多姿的时光。
虽然小花表面上是个拖着拖把扛着两大摞书甚至再扛着我还能气不喘眼不眨上五楼的完美男朋友(……),但实质上还是个偷偷喜欢林徽因的文艺小妹妹。当时的我还是风流浪子不问学业,只知道她喜欢什么四月天。五月天我倒是知道,每次拉伤疤去听演唱会都嗨到爆。光着脚丫坐在教学楼天台上的小花听了,拱拱鼻子一脸鄙夷地瞅着我,尔后她又转过头去眯起眼俯瞰整片校园。慢慢的,她开始晃荡着两条白皙的小腿,轻轻地吟诵着:“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她吟诗的声音很轻,很温柔。因为背对我,风又太大,她松松垮垮的校服随风飘扬着,长至腰间的黑发也跋扈地飞舞起来,声音甚至都显得特别缥缈。那一瞬间我看似安静地站在她的背后,实则心惊胆战。因为我既怕扰了她这一刻的美,又怕她就这样乘风飞去,再不回头。上历史课的时候我还偷偷嘲笑汉成帝竟因为怕宠妃赵飞燕起舞时随风而去就建造了奢华的避风楼宇,没想到这一刻我竟然感同身受。恨不能用尽一切办法就算伤痕累累也要将小花一辈子好好留在身边,每天牵着她走过她最怕的夜路,最后还能一起携手走过黄泉。
高三的四月里,整个校园都飘起了笔墨香,每个人都绷紧了一根弦,我们四个却执意请了一个星期假,去临近的城市爬山。当时看着老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我还有点愧疚,但现在我才知道,这是我人生里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因为那时握着小花圆润的小手背着大袋零食针扎屁股似的往山上窜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会是我陪伴小花度过的最后一个四月。那时候都还是穷学生,没钱坐索道,我和伤疤硬是凭着满腔热血拖着两个姑娘爬上爬下,却没感到一丝疲惫。小花说的没错,四月果然有最美的天气,静静地走过林荫路都能感到心里要溢出来的温暖。
晚上睡在宾馆的时候,我还是像打了鸡血一样死活睡不着,爬过去凑在伤疤耳边说:“等高考完了,我们去丽江,那里的四月是全世界最美的四月。”伤疤嫌弃地推我:“还去丽江,能耐的你。不想想然后干什么,净想不实际的事儿。”我嘿嘿傻笑着,想着,然后就都是好日子啦。
然后我们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学校,然后我们精神饱满地投入了书本,然后我们仍然继续着往常的打闹说笑秀恩爱,然后我们兴致勃勃地数着最后的日子,然后……
我的突然停顿,让老人有点惊诧,他好奇地问:“然后呢,然后怎么样了?”我疲惫地用满是血丝的眼睛看了老人一眼,开口便是很沧桑的声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命运最爱在你最幸福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然后就会有人自称过来人告诉你这是磨练,你要经受。然后你需要伤心一阵子,然后重整戎装,然后感恩戴德,然后继续走下去。然后会有人标榜你的事迹,然后赞扬你们这些被命运打不倒的勇士。而我是真的不想也不能的假装经受着磨难还很坚强的样子,我就是已经心死了,就是被命运打的起不来了,就是懦夫,就是彻彻底底败了。我服输。可无论哪样,命运都永远不肯给我们重新来过的机会。
“哥,我就知道你在这里。”林琅有气无力的声音传来,我一惊,迷茫地抬起眼,才发现自己刚才陷入回忆太深,竟忘记回去陪林琅了。她醒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一定很害怕。好在老人打圆场说是他留我多喝几杯。在老人店里吃了美味的早点,我刚要给钱,老人笑着说:“不要你的钱啦,就当是你给我讲故事的报酬咯。还有记得,什么时候抽空把故事讲完啊。”我拍拍一脸迷惑的林琅的头,应了一声便带她回家。最近林琅的状态很不好,我需要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暂时是不会去老人店里了。本来说好只在丽江待一个四月,没想到太喜欢这里,一直待到入夏。空气渐潮湿,对林琅很不利,所以回四川的机票我也准备订了,毕竟在林琅的时间所剩不多。我和林琅自小父母离异,如今林琅重病,把我们带大的爷爷一定想要在最后时刻陪在林琅身边。只不过……我的故事,没有说完结尾,还让我觉得蛮遗憾的。
回四川的前一天晚上,我莫名留恋这片土地,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睡。自从来到了丽江,我就无数次幻想如果陪我来的不仅有林琅,还有小花和伤疤该多好,哪怕只有一天。我们能看遍丽江所有的花和树,青石板和石拱桥。我要背着小花踏过丽江碧绿的江水,在古村民居小径上和伤疤再打一场篮球。脚下的冰凉刺痛皮肤,我这才发现我光着脚走到了洒满月光的青石板路上。突然,清亮浑厚的民谣声响起来,似在执意把我拽出回忆。我抬头,发现了不远处依树而站的高大身影。微微笑了笑,心想,这老人还真爱听故事啊,只可惜,我的故事结尾,还是不听为好。
有些事的降临,用当头一棒形容真的非常贴切,因为你总是来不及反应,却受到了最致命的伤害。那天下午的英语课,我正在悠闲地记着笔记,突然听见走廊里传来熟悉的哭声。心下一紧,还没来得及抬头,便看见林琅冲进了我的教室,满脸泪痕地请老师放我出去。我哪里还听老师说了什么,当下冲出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林琅哆嗦着递给我她的手机 ,上面显示的是一条伤疤发来的分手短信 ,语气凉薄,内容决绝。我憋着满腹的疑问和怒气拉着林琅下了教学楼,给伤疤打了个电话。伤疤接电话的声音挺小,电话里有呼呼的风声,应该是在骑摩托车。我劈头盖脸质问他想干嘛,他轻描淡写地回答说:“对你妹儿没感情了,不行啊。”我发誓当时若是伤疤在我面前我一定一拳挥过去,气得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到伤疤一声惊叫:“啊……”然后便是石块滚落和摩托车碰撞的巨大响声。我的脑子“轰”一下就炸了,林琅扑到我怀里疯狂地摇晃我问我怎么了,我嘴里还没说出话,眼里便是林琅背后教学楼轰然倒塌的模样。脚下的土地突然剧烈震动,我急忙用力抱住林琅,可还是因为巨大的惯性摔在地上,碎石砖瓦冰雹一般往身上砸,楼屋倒塌的声音震耳欲聋,我紧搂着琳琅,用力闭着眼睛,直到感觉身下的土地渐渐平稳下来,我才颤抖着睁开酸痛不已的双眼。
事隔已久,我贫瘠的语言还是无法描绘当时的景象,若这人间有地狱,也不过就是当时的模样了。眼里看到的全都是废墟血迹,耳里听到的全都是呼救哭喊。我和林琅就这样以拥抱的姿势爬在满是裂缝的土地上久久无法接受眼前的景象,直到我回过神来,焦急地要去找小花,才发现怀中的林琅不对劲。她脸色苍白嘴唇紧闭,连呼吸都十分微弱。我突然意识到,她的心脏病犯了。林琅从小就患有轻微的先天性心脏病,做过手术也经过多年调养已很少再犯,只是此时面对伤疤的生死不明和如今这样一副炼狱景象,她的心脏再也无法承受。我一瞬间已不知道如何权衡,只是本能地安慰自己,让脑子里冒出小花平日里生机勃勃的样子,然后一把抱起林琅往外面冲,心里暗想:不会有事的,小花向来都是个什么都难不倒的姑娘,她不会有事的。
我满脸泪痕着急地抱着琳琅等待急救车,难熬的数着一分一秒,医生赶到后便草草留下我的联系方式,匆忙看了她两眼后跑回去找小花。此时已经过多次余震,学校里一片狼藉,一块块废砖瓦下传来痛苦的哭喊声,血迹从泥土中渗出来。我暗恨自己没有早点来救她,便疯了一样跟随救援队一处处地挖啊刨啊,可是哪里都没有她的身影,不知过了多久,我的双手都粘满了泥土和鲜血,然后便感觉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学校临时搭建的帐篷里。护士告诉我我是因为精神太过紧张,身体劳累导致的昏迷。可是我根本没有心情听她说的话,连滚带爬地跑出帐篷,就看见一位老师站在帐篷外面跟校长汇报情况:“学校的学生还在救,只是有个学生今天无故旷课,怀疑在环城山路骑摩托车时被落石击中丧命。”我本来就一团乱的思绪突然就炸了,愣在原地,甚至无法理解他所说的话,仿佛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意识。愣了几分钟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见外面有救援者念确认死亡名单。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个名字就是小花。小花就是这样,做什么事都要冲在最前头,一点都不拖拉,但我没想到,她连最后的离去也要这样,连一点喘息的机会都不给我留。
我呆呆地抬起头,发现天已经很黑了。很多人,都该睡觉了。
接下来的事不难想象,我心如死灰,慢慢地,林琅的病也越来越重,被医生宣告无法治疗,我才用自己的一些积蓄带她在四月里来到了丽江,希望她在最后的生命里感受和当年一样的繁花似锦,倾城河山。
当我哽咽地把话说完的时候,蓦然发现自己已经大汗淋漓,好像完成了一场涅槃。老人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在丽江这许多年,总以为熟悉了这里的风景和人,没想到你带给我新的感动。”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一盒茶叶:“这些天来我只让你在我店里喝酒,为的就是你能喝吐,把你的伤痛都吐出来。现在开始,你要喝茶叶,养胃,养人。”他的双目在黑夜里炯炯有神,宛若星辰。
我突然想到了很重要的事,几乎是一路小跑回到卧室,在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底翻出一本泛黄的日记。当年我和林琅去伤疤的灵堂,伤疤的妈妈亲手把这本日记交给我。而我碍于林琅在身边,病又日日加重,一直没有打开过,事实上,我也从不想打开。单是想到这本日记,我似乎就能看见被我害得鲜血淋漓的伤疤痛苦的模样。但现在不一样了,我似乎多了几分面对伤疤的勇气。
那晚过后,我带着林琅回了四川。一个月后,在我和爷爷安静的陪伴下,林琅微笑着闭上了她漂亮的眼睛。临走前,琳琅说她可能马上要离开,拜托我好好生活,替她认真好好看着这世界。她的笑很安宁很惬意,让我终于放得下心让她一个人走。处理完林琅的后事,已至九月。我溜去学校,教导主任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我。他大叫着:“好小子,你回来干嘛来了?”向后瞅了瞅我的书包:“怎么,你……”我规规矩矩站着,笑着说:“大龄复读生,欢迎吗?”
教导主任呆呆看了我一会,突然伸出手似乎想拥抱我一下,最终还是抡圆了胳膊狠狠锤了我一拳。
伤疤的日记本被我放在琳琅的手里随她而去。当年林琅跟外校的混混起了矛盾,伤疤年轻气盛,偷偷尾随将外校学生打成重伤,被我们学校意图开除。因为怕琳琅连带处分,他到最后也没说出打人的原因,更没有交代和林琅的关系,他更害怕林琅自己露馅耽误高考,所以才狠下心和她说分手。我们本来以为还有很多时间再重逢,却不知竟从此阴阳永隔。可是那是我们再也找不回的冲动,再也回不去的季节了。但更让我释然的是,林琅在临终前那一抹淡然幸福的笑容让我坚信她已经看过伤疤的日记。林琅和伤疤,终于以另一种方式重逢。就像我每次走夜路,都习惯性地把手伸出衣袖,希望和小花也能这样重逢。因为她在,所以我总习惯性地想想另一个世界的四月天,是不是也有温暖的阳光洒落,树影斑驳?
在学校里的日子很安静,四月的操场依然樱花漫天,教导主任还是挽起袖子追打腻腻歪歪的小情侣们,我曾经以为的未来黑暗又绝望的日子,也开始一点一点有了色彩。但是这些年来的四月里我还是喜欢出去,去丽江看看老人和他闲雅的小店,品品他独特的烈酒,寻寻当年的青石板和湛蓝天。我要替小花,琳琅和伤疤多看看丽江的四月,因为我知道他们不管在哪里,都在我身边。
当有一天他们全都离我而去,我也是一个人慢慢走过漆黑的黄泉路,我知道我还能想起,那一树一树的花开和燕在梁间的呢喃,那爱那暖那希望,和那人间的四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