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正式创立。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1615年因“归服益广”将三旗析设为八: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合称八旗,统率满洲、蒙古、汉军。
组织形式
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满语:niru i ejen)。规定每300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队),设甲喇额真(参领)(jalan i ejen)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都统、旗主)(gūsa i ejen)一人,副职一人,称为左右梅勒额真(副都统)(meiren i janggin)。
二十四旗之误
在八旗成立之初,旗的名目上并无民族属性之分。在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的1629年,开始有蒙古二旗的记载。1635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部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重新整编,组建为若干蒙古牛录分属八旗。汉军本为后金进入辽沈地区所获之汉人军民,在天命后期被以奴仆的形式分拨给诸贝勒、大臣等。皇太极即位后,以编组汉人牛录、开科取士等手段,提高他们的待遇,使他们脱离奴仆身份,成为拥有单独户口的旗籍之人。汉军单独编旗始于1631年,1637年分为二旗,旗色玄青,1639年再分为四旗,旗色为正青旗和黄、白、红镶青边。1642年汉四旗编组为若干汉军牛录分属八旗,正式成为八旗的组成部分。满洲、蒙古、汉军均由同一旗主管辖。因为有了这三个部分,一些史料又误将八旗称作“二十四旗”,实际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的正确称谓应是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是各旗之中族源不同的组成部分。清朝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
八旗分类
正黄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以旗色纯黄而得名。正黄、镶黄和正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旗内无王,都归皇帝所亲统.兵是皇帝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至清末,是八旗满洲中人口最多的一个,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
镶黄旗
清代八旗之头旗,上三旗之首。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黄色镶红边而得名,镶黄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内无王,由皇帝所亲统,兵为皇帝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清末时的规模是辖84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13万人。很多清皇室成员都是镶黄旗。如乾隆帝的孝贤纯皇后、哲悯皇贵妃,嘉庆帝的孝和睿皇后,朝廷的高级官员中也有不少是来自镶黄旗的。历史上的慈禧太后是镶蓝旗,后抬旗入镶黄旗。
正白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初定,以旗色纯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旗中的上三旗之一。顺治前,上三旗中并无正白旗而有正蓝旗,因在顺治初,多尔衮将自己所领正白旗纳入上三旗而将正蓝旗降入下五旗。多尔衮病逝后,顺治就将正白旗纳入上三旗,此后清代就成了定制。正白旗是皇帝亲统旗之一,旗内无王,兵为皇帝亲兵,并从中挑选侍卫皇室的成员。清末规模为辖86个整佐领(基本户口和军事编制单位,100—300人 为一单位)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清末代皇后婉容(达斡尔族)都是正白旗人。
镶白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白色镶红而得名,镶白旗属于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亲统,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的规模是84个整佐领,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红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为纯红而得名,正红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旗,规模为下辖74个整佐领,兵丁2.3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1.5万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隶正红旗;清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也是正红旗人。
镶红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红色镶白而得名,镶红旗是下五旗之一,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6个整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蓝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年),因旗色纯蓝而得名。正蓝旗在顺治前与正黄旗和镶黄旗列为上三旗。顺治初,被多尔衮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亲统,而是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3个整佐领又11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镶蓝旗
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蓝色镶红而得名,镶蓝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佐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先生便是镶蓝旗人,正直善良的慈安皇太后(也称东太后)也是,历史上臭名远扬的的慈禧太后(也称西太后)是镶蓝旗,后抬旗入镶黄旗。
注:四个正(整)旗龙首向右,腹内有四朵祥云,旗边为四角;四镶(厢)旗龙首向左,腹内有三朵祥云,旗边为三角。
建立
1584年,出身建州左卫的努尔哈赤兴兵,以黑旗为帜。随着1589年建州三卫的统一,统治人丁也不断增多,努尔哈赤另设红旗军亲领,将黑旗军交由胞弟舒尔哈齐指挥。1601年征服海西女真哈达部落之后,又分设白旗军,由长子褚英指挥。红白黑三旗是后来八旗制度的主要基础。
1615年,建州已经吞并除叶赫之外的所有女真部落,而且蒙古也多有归附。麾下牛录已有百倍于起兵之初的规模。因此,努尔哈赤于该年将红白黑三旗及所领牛录析设为八个旗: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正四旗旗帜为纯色四方形,龙首朝后;镶四旗旗帜为五边形,黄、白、蓝三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龙首朝前。当时各旗的旗主分别是:正黄旗主多铎、镶黄旗主阿济格、正白旗主皇太极、镶白旗主杜度、正蓝旗主莽古尔泰、镶蓝旗主阿敏、正红旗主代善、镶红旗主岳托。八旗制度,(镶,俗写亦作厢)。
1626年,皇太极继承汗位之后,为名正言顺及巩固权力,将多铎、阿济格二人统领的正黄、镶黄二旗改色为正白旗与镶白旗,而将自己亲领的原正白旗改色为正黄旗,又夺取杜度的原镶白旗主之位,交由长子豪格担任,改色为镶黄旗。1635年,正蓝旗主莽古尔泰意图谋反事败遭诛,该旗由皇太极所得,皇太极将其与自己亲领的正黄旗混编重组,成为新的正黄旗和镶黄旗,并从中分出8个牛录给予豪格统领的原镶黄旗,又再次将其改色为正蓝旗。1648年,豪格因1643年的继位之争被摄政王多尔衮陷害下狱暴亡,正蓝旗又为多尔衮所得,多尔衮将其与自己统领的正白旗混编重组,成为新的正白旗和镶白旗,将胞弟多铎统领的原镶白旗改色为正蓝旗。此后八旗旗色再未变化。
1650年,摄政王多尔衮去世,清世祖顺治开始亲政。他为了加强掌控,亲自统领了原属多尔衮的正白旗,这样由皇帝控制的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掌控的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五旗,称为下五旗。到了雍正年间,清世宗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将下五旗旗员与旗主诸王、贝勒的从属关系彻底废除,仅保留各属下包衣的直接控制权。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也由皇帝直辖。清世宗还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镶黄、正黄、正白(后由多尔衮将正白旗代替正蓝旗成为上三旗)三旗,由皇帝自将,称为上三旗,余下五旗称为下五旗。镶黄旗又称头旗。
八旗本无高低之分。清军入关以前,宗室亦分八旗。惟镶黄旗只属于皇帝一人。镶黄旗内除了皇帝之外.没有其他宗室。稍后,皇权进一步加强,正黄旗与正白旗又归皇帝统属。入关以后,宗室王公皆分隶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等五旗,皇子分府全部拨入这五旗。再无入正黄与正白旗的人。如此始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实际上,上三旗与下五旗只是相对于包衣佐领而言的,而与皇族和普通旗人无关。皇室管家内务府三旗的包衣佐领,主要服务于宫廷。下五旗亦设包衣佐领,皆为王府所属,各随其主之旗。
顺治七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八旗的控制,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上三旗较下五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雍正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八旗蒙古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4]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为左右二营。八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组为若干蒙古牛录分属八旗。
八旗汉军
汉军单独编为一旗,据考证是在天聪五年正月(一说天聪七年)。皇太极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七年正式编组为若干汉军牛录分属八旗。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
八旗制度
阶级制度
满洲人建立的清帝国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民族,竟然征服并牢牢统治了人口将近一亿的汉族地区和蒙藏回疆广袤的面积。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数字也并不奇怪。实际上如果将任何年代的中华帝国官僚和贵族人口合计,差不多也是这个比例。换句话说,满洲人基本上构成了帝国的新上层金字塔结构,而一个小小的民族能够实现这一点,其中的奥妙,就在被称为“八旗制度”的满洲人组织方式上。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耕战合一的社会组织形态。是军政合一的最高一级单位,因为出征时用正黄、镶黄、正白、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军旗以示区别,所以也称为“八旗”。后来又将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汉人编为蒙古八旗、汉八旗,连同满洲八旗一共二十四旗,但其核心还是满洲八旗。
八旗的上层结构则可以概括为“用血缘粘合地缘,用族权支持政权。”与西周十分相似。而固山统带甲喇、甲喇统带牛录这样的组织法则,则是标准的金字塔结构。其实类似的结构在整个法制史中出现过不止一次,鲜卑民族的府兵组织,女真民族的猛安谋克,成吉思汗的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简直是几乎任何一个新兴民族都靠这样的模式将自身组织起来,然后才能在战争中征服中国大地。因此十七世纪的满洲人,社会发育程度已经达到西周时期的水平。
满洲社会的奴隶现象也比较明显。努尔哈赤征服女真各部,全体满洲人也都可以当作是他的家奴,在满洲人看来,“奴才”有“亲近”、“自己人”的含义,因此满洲贵族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以区别于汉人官员称“臣”,这甚至是一种特权。不过满汉平民一般被称为“诸申”、“伊尔根”,分别是满语“国人”、“民”的意思,对国家除了编户义务之外,人身依附尚弱。而完全属于主人的奴隶则被称为“包衣”,满语“家里人”的意思。
经济制度
早期满洲人将土地理解为河流、森林乃至空气、阳光一样是公共物品,建立后金之后,“土地公有”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努尔哈赤结合八旗制度,将土地也按人头平分给八旗民众。天命六年(1621年),他发布“计口授田谕”,将征服的辽东土地除保留一部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的公田之外,”平均分给,每一男丁五日种粮之田,一日种棉之田。”任何君主进行的均田措施都是有潜台词的,就是授田的农民负担支持君主的义务,人头税体制总是与均田令如影随形的出现,北魏、隋唐如此,一千余年之后的满洲的大金国也如此,均田之后,“三男丁耕种公田一日,二十男丁内,一人当兵,此二十丁内,一人应役。”
大金国扩张太快,征服获得大量人口、财富,自身农业生产反而显得并不重要。加上出关后又迅速融化到土地私有化到了相当程度的汉族社会,因此满洲早期“均田令”往往不为人注意。其实“计口授田”才是八旗精兵征服关内的物质基础。入关后的“圈地令”,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国有均分”土地制的延续。
婚姻制度
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法律制度
出关以前的满洲人的法律也像辽夏金元一样原始简单。法律基本上是军法和刑法,财产法和契约法则简单得可以忽略不计。有人愿意将“八旗制度”称为行政法,也有人更倾向于理解成社会组织方式,虽然八旗制度的上层规则勉强可以称为“官制”,但那只是八旗制度的一个侧面。入关前的刑法基本上是部落民狩猎习惯和军纪的发展总结。满洲社会自身文化水平非常落后,连成吉思汗《大札撒》这样水平的民族法典都没能孕育出来,其罪名散乱无章,主要包括侵犯八旗贵族和大汗(皇帝)、逃亡叛逆、杀人盗窃、通奸乃至迷信杀人等。
惩罚犯罪的方法也是典型的野蛮落后。死刑有斩首、烧杀、炮烙、碎尸、淹死等。关外时期满人始终处于扩张战争中,劳力十分缺少,因此没有流徙等自由刑和劳役刑,个别贵族有“拘禁于空屋子内”的处罚,大多数社会成员则广泛采用便捷的肉刑和痛苦刑,如鞭责、“打腮”、“贯耳鼻”、“射鸣镝箭”等,还有饿饭等特色方式。另外轻罪过失也采用纳金赎刑的做法,一切似乎都回到了汉族先民的商周时代。
军制制度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 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清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实即禁军。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崇德元年(1636)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
刑律制度
清代虽然没有公开搞类似元代“四等人”的民族歧视法,但只是为了表面上的公平,以免激起汉人的反抗,实际上旗人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特权。《大清律》固然几乎完全沿袭前代,但是实施中,必须加上“八旗制度下”五个字的定语,凡是遇到旗人犯罪,定罪量刑与汉人并不相同。
首先是旗人处刑方面的区别。《大清律·名例》规定,“凡旗人犯罪,笞仗各照数鞭责。充军留迁,免发遣,分别枷号。”具体枷号折抵法则是相当轻的,比如仅次于死刑的充军,折抵枷号70~90日,甚至杂犯死罪者也可以枷号,(真犯死罪者不可)。清沿明制无官当,但类似原理的“消除旗籍”即将旗人降为汉民则是旗人特有的处罚方式。其次是司法方面,旗人案件由特定机关审理。京师平民旗人由步军统领衙门审理,贵族由宗人府审理,民事案件由户部现审处审理。地方官员可以审理地方涉及旗人的案件,但无权判决,只能提出审理意见,交由相应的满人审判机关——理事厅处理,理事厅是类似“军地联络办公室”之类的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八旗驻军和地方关系,官员也都由旗人担任。旗人的刑罚执行也不同于汉人,斩立决者可以减为斩候监,刺字不刺面而刺臂,徒刑则有专门的监狱。
特权法实施的结果自然是旗人“自恃地方官不能办理,固而骄纵,地方官难于约束,是亦滋事常见。”虽然和蒙元时期比较起来,满洲人的民族特权还是比较克制的。尤其是后期,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角色已经大大淡化,满汉两族无可避免的融合,这些特权法也逐渐消亡,但是整个清代,民族特权法一直是存在的。
对于皇上来说,旗人是维持皇权的支柱,他们也就永远被固定在皇权支柱的位置上。虽然有各种法律上的优待,但条件是满洲人必须保持粗朴剽悍的骑射风俗。法律对旗人另有些专门的限制,比如满汉不通婚,旗人不得从事农工商业,只能“读书习武”,读书当然也只能读皇帝指定的书籍。为了保持旗人骑马的习惯,特别规定旗人不得坐轿,甚至还专门致书朝鲜国王不得像迎接明朝使臣一样预备轿子迎接满人。每年在承德避暑山庄进行的“木兰围场”,满蒙文武官员都要比赛射箭,不及格的要罚俸、革职。皇帝还专门立法鼓励旗人去学习满文、满语。但这些措施的实行并未改变满人汉化、八旗军队腐化的趋势。
历史作用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为发展和巩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历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赤裸裸显示了满族落后的部落制度,淋漓尽致的刻画了狭隘民族主义以及对汉族的压榨。
八旗发展
兴起强盛
清代贵族的形成,始于它的八旗制度。这种制度早在清朝入关之前即已形成,它是开国皇帝努尔哈赤在战争中所创立。原有红、白、黑三旗;后将红旗分设为正黄旗与镶黄旗;白旗分设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黑旗分设为镶蓝、正红、镶红三旗,共计八旗。它是当时后金政权包括军、政、财、经等各个方面兵民合一的组织形式。这些八旗子弟自幼苦练射骑,勇猛善战,平时耕猎为民,战时披甲从征为兵,在他们入关之前,以及入关后的初期,确实有很强的战斗力,应该说是我国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中崛起的一支新生力量。
连年的战争,使这支战斗力极强的八旗子弟获得了不少利益。他们在统一女真各部落,以及同明朝统治者争夺天下的战争中,获得了上百万人口、牲畜、甲仗、兵器,以及大量的金银财宝。努尔哈赤当时仿照明朝的官职,对作战有功之臣分别授与不同的官衔,统兵辖民,并根据贡献的大小,赐与大量的人畜财帛,供其享用。不少官将还领受敕书,子孙后代永远袭职。这样,就使满洲的八旗子弟在进关之前即已形成了一个贵族阶层,享受着特殊待遇。
清朝取代明朝入主中原以后,初期阶段,八旗官兵还保持着当年骁勇善战的“元气”,按时操练兵马,坚持不怠。入关之后,八旗驻防制度更有重大改进,使之在全国构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主要形成以下几条驻防线:运河驻防线(京师、德州、京口、杭州)、黄河驻防线(德州、开封、西安)、长江驻防线(江宁、京口、荆州、成都)、东南沿海驻防线(杭州、福州、广州)、此外还有京畿驻防线、关外驻防线、塞外蒙古编旗驻防及甘肃新疆驻防线等等——清廷根据旗民分治的原则,在驻防地为旗人筑城别居,或者在城内划出一角令旗人居住,通常称之为“满城”。
衰退
从顺治、康熙年间起,八旗官兵便已出现追求享受、战斗意志衰退的倾向。在前线指挥战斗的亲王、郡王和贝勒们"逗留观望。不思振旅遄进,竟尔营私适己,希图安便,或逶兵甲之不全,或托舟楫之不具,借端引日,坐失事机"。在平定三藩之乱的战争中,八旗军以往的主力地位已被绿营兵所取代。雍正、乾隆年间的一些重要战争,如柴达木之战、平定大小和卓之战、大小金川之战中,尽管参战的八旗官兵数量有限,其中一些号称精锐的八旗部队的表现却不如绿营兵,昔日敢打敢冲的作风已不复存在。
乾隆中期以后,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靡,庞大的官僚机构愈加腐败。那些贵族上层已形成颓风难挽的局面。到了清代末叶,那些八旗子弟已完全成为寄生虫。发展到贩卖人口,当卖军中的盔甲器械。大量正身旗人下降为佃户,甚至沦为流民、痞棍和无赖。
清末,在京城里出现的这些状况确实是有的,而且不占少数,但是在京郊或是地方驻军八旗,还是挺淳朴的,我们在《京郊的满族》里依稀可以看到当时的八旗状况。
清末,八旗军逐渐演变成专靠国家供养的社会救济组织,失去了起码的战斗能力。1799年清军在镇压白莲教大起义时,曾一度把京营八旗中最精锐的健锐营和火器营派往前线,结果因军纪败坏,不听约束,未及投入战斗就被迫撤军回京。
民国成立之后旗人特权被废除,失去了经济来源又不会生产劳动的旗人多穷困潦倒甚至男盗女娼。
灭亡
清末,八旗军早已经军政久弛、岁以为常了,暮气沉沉,军队不堪一击。民主革命爆发,清帝不得不宣布退位,在剩下的八旗军有部分改练成新军,部分重编纳入袁世凯或投降。至此八旗称号消亡,淡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