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桐
(一)
今天,是我跟顾延之结婚七周年。
早上六点我匆忙起床赶去老家淮阳,顾延之老早跟我讲过,他喜欢吃封肉,早年去厦门有幸吃过一回便念念不忘,那种雕花再加上虾仁栗子,香菇八角等佐料闷出来的肉,邻居安大娘是同安人,我跟她请教两月有余,只等这一天。
安大娘跟我讲,现杀的猪肉做出来味更正,自家养的猪更佳,不像那种激素泡大的肥猪,味同嚼蜡。
坐了两个半小时的大巴车,头有些晕沉沉的,胃里一阵阵翻腾,下车的时候,张大哥张大嫂叫了我的名字我才得以看到他们。
“知道你急,我们老早就起床把猪杀了洗净了,放心,绝对是只吃玉米面子吃菜叶长大的。”张大哥双手一抬,足足十斤沉的肉冷不丁砸在我的胳膊上,微微抽筋。
“哎吆,你慢点,”张大嫂嗓音尖锐,把猪肉拿过去,另一只手递给我一瓶水,“你看你来去匆匆的,先喝点水歇歇。”
是自己烧的白开,装在富强牌的透明塑料杯里,味道甘甜。
张大哥点烟,张大嫂偷偷用指甲盖掐他的胳膊,他便疼的一哼哼。
这样的情形,我不能看,眼睛涩涩的。
晚上八点多钟,我给顾延之打了电话,是一个女人接的,听声音年龄不大,二十出头,我什么也没说,把电话扣下,深深吸气又呼出来。
我把窗户打开,外头下雨了,雾蒙蒙一片,车喇叭的声音,摩托车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人的声音,我觉得自己似乎被那些热闹隔绝了,被关在阴暗湿冷的空间里。
卸妆,洗澡,披上宽松的睡衣躺在床上看电视,我喜欢校园剧,无论评分多低,剧情多俗,我喜欢女主角乐天,所有好事都降临在她的身上,高大帅气的男主男配都保护她。
零点零零分,我实在没有了精神,呼呼大睡,顾延之没有回来,他已经半月没有回来过。
(二)
有人拉着我的发梢噌我的脸,我被痒醒了,眼前一片光明。
“爸爸快来看啊,妈妈醒了!”
我坐直了身子把小冲冲搂在怀里:“儿子啊,你怎么回来了?”
小冲冲撇嘴:“爸爸今天早上把我接回来的,妈妈,现在都十一点了快来吃饭!”
他拉着我手往外走,小短腿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
昨天晚上我做的一桌子菜都没了,桌子上换了新桌布,上头有一锅冬瓜豆腐虾仁汤,三只小碗里装了米饭,顾延之系着大围裙蹲在厨房门口收拾垃圾。
他从来不吃剩菜,我摁上手指上被烫出来的水泡,那疼丝丝的蔓延进心里。
“在外婆家玩的好么?”我喂了小冲冲一勺汤,一勺米。
他把饭努力咽下去,高兴的说:“姥爷姥娘做的鸡蛋真好吃,小姨的兔子长得像小狗一样大了!”
我捏捏他的脸蛋,又喂他一勺饭。
此时顾延之卸了围裙过来吃饭,灰色的毛衣衬得他手指干净修长,捏着纸巾给小冲冲擦嘴。
“过几天同学聚会,一起去。”他低着头喝汤,睫毛颤颤。
我呵了一声:“要带我了么!”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也不说话,嗓子眼里发出来低笑。
自打一年前撞见他跟一个女孩子去海洋馆,我们就很少说话,那之前我从来不觉的我这么能忍,我们如同初次相见的陌生人,互相不认识,互相看不见。
现在,他越发猖狂,夜不归宿,我想要找他,必须通过他的情人们。
可是半月之前,我告诉他我想离婚,他不发一言的搂着我睡了一晚上,那时候我觉得他是爱我的,我开始贪婪,想要挽回让步,酿成了昨天晚上被冷落无视的尴尬场面。
小冲冲饭后必然要去厕所,我抱他进去,看到顾延之洗脸,他流鼻血了。
嚯,这是滋补的过头了。
(三)
高中的老同学并没有像电视剧里讲的那样变化大的认不出,他们还是他们。
顾延之挨着我坐,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跟别人谈车,谈事业,谈玩,谈房子。
几个当初玩的好的女同学嬉笑着逗我:“看看你们还是这么恩爱,都快羡慕死我们了!”
我脸上堆着笑,心里却难受的厉害,我和顾延之怎么就莫名变成这样了呢,真的应了那句七年之痒吗?
我不停的喝酒,像喝水一样,我想醉的什么都不知道,最好永远不要醒过来。
顾延之拿着手机出去了,我亦步亦趋的跟着,他明目张胆的跟他的小妞谈情说爱,一张脸笑的让人恶心,我抢过他的手机扔到楼下去摔个粉碎。
顾延之终于决绝的告诉我,瑟瑟,我们离婚吧。
我缓缓滑落到地上,倚着墙壁,昏黄的灯光迷着眼睛睁不开,迷迷糊糊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远。
为什么,为什么呢?
好长时间,有一股熟悉的香味传来,有人把我扶了起来,那是顾延之身上的味道,被雪染过的花树的清香味,我拽过他的衣袖摁在眼睛上嚎啕大哭。
第二天酒劲过了我才知道,那个人不是顾延之,是莫路霖。
他站在床边递给我姜茶之后,笑盈盈的站着上下打量。
“老同学,好久不见。”我咽下姜茶,极速下床。
“是啊,好久不见。”他拿着我的手机递给我,继续道:“现在还喜欢泡桐花么?”
我接过手机,手机屏亮着,屏保是一大束紫色的泡桐,厌恶道:“喜欢,我是一个专一的人。”
莫路霖低声笑,过了一会,他说:“嗯,我送你的油画还留着吗?”
他的脸上有玻璃窗透过来斑驳的光,整张脸容光焕发。
油画,我想起家里墙壁上挂着的那一大束泡桐花,感觉心中有一根弦断了。
(四)
高中时期,我也跟校园剧女主角一样有闺蜜,不光有女闺蜜,还有男闺蜜,孙思微,莫路霖。
当一个女孩子跟一个男孩子呆着时间久了,绝对不能维持纯粹的友谊,更何况是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青春期的躁动让我喜欢他,也让孙思微喜欢他。
对女孩子我最没辙,我从来不会对她们发脾气,更不会跟她们抢东西,我只能默默的聆听孙思微告诉我莫路霖多好多好,她有多喜欢他,她立誓跟他上同一所大学。
我生日那天,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吃蛋糕,吹灭蜡烛的瞬间我默默许了一个愿,谁能给我画一幅生机勃勃的泡桐花,我就嫁给他。
现在想想这样一个滑稽的愿望,也就是十七八岁的傻孩子能想的出来。
可是这个愿望却实现了。
高三时期隔壁艺术班转来一个学生,他就是顾延之,无论名字还是长相,都像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他还会画画,从此莫路霖F校第一美男的地位岌岌可危。
如何从一段失败的感情之中走出来,那就是找到下一个你喜欢的人,无论之前多喜欢都会忘记。
高中时期的第三个生日,也就是高考结束的第一次同学聚会,那个时候莫路霖和孙思微已经携手出国,顾延之趁虚而入送给了我那副画,他自然而然就变成了我的真命天子。
但他没有告诉我,那是莫路霖托付给他交给我的。
(五)
盗取别人成果的顾延之确实够不要脸,够没有责任心,但正是因为这样,小冲冲才得以摆脱他的半吊父亲,交由我来抚养。
莫路霖对小冲冲很好,但是小冲冲就是不喜欢他,三番五次劝阻我不要跟莫路霖结婚,心里拗着跟顾延之的气,我偏偏要跟莫路霖结婚,越快越好。
我跟莫路霖修了一年半终于修成正果。
我越来越相信缘分,兜兜转转我跟莫路霖终于能在一起,顾延之拆散了我们七年又能怎么样?
也许我骨子里就不是个好女人,水性杨花,朝三暮四,见异思迁,三心二意。
我想,我是恨极了顾延之,他抛弃我,我为什么还要忠诚!
就这么恨着,顾延之被我恨死了,死于淋巴癌。
可我又哪来那么大本事将他恨死呢,是不是早就……我不敢再想!
这样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和小冲冲久久不能平息,小冲冲哭的像个泪人,我则是感觉呼吸困难,肺都要裂了。
葬礼上顾延之的小老婆们守在棺材旁边嚎啕大哭,小冲冲用脚瞪走莫路霖,啜泣着小脸过来拉我。
“妈妈,你给爸爸做肉吃好吗,他喜欢吃,他闻到香味就会醒了。”
顾延之安静的躺在棺材里,像是睡着了一样。
我呐呐道:“什么肉?”
小冲冲抽泣的上气不接下气:“上,上回,爸爸,,爸爸把冲冲接回,接回来,桌子上的肉,肉都凉了,爸爸都,都吃了,一点都不剩,他不让我跟妈妈说他喜欢吃。”
我感觉自己的头颅都要炸开,顾延之不吃剩菜的,他明明是扔了啊,都扔了不是么?
(尾声)
小冲冲最近时常的反驳我,不让我叫他冲冲,要叫他的大名顾冲,叫了一辈子了,我实在改不了,今天他要带他的女朋友来见我跟路霖,千叮咛万嘱咐,我一定不能叫他的小名。
我跟路霖一大早就收拾房子,做饭,忙的不可开交。
想想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就要变成别人老公,以后将不再听命于我,我就伤心的不想动弹。
路霖以为我累了,让我到沙发上休息。
我静静的依靠在沙发上,看墙上的那副油画,紫色饱满的大花朵,嫩绿的小果实,太阳光一照像真的一样,我嚷嚷道:“路霖啊,你真是个天才,你当年只练了几个月就能画的这么好了。”
路霖一直在擦桌子,好半晌才回我:“练了好久呢!”
我继续絮叨个不停:“你说我小时候多傻,有回我过生日许愿,谁能送我一幅这样的画,我就嫁给他。”
“这么傻的愿望居然还能实现!”
莫路霖默不作声干着手底下的活,我气愤的说:“你怎么连点态度都没有啊,你不觉得很神奇啊?”
“哼!要不是顾延之那个死东西,咱俩说不定早就修成正果了。”说到顾延之,心脏便疼的受不了。
路霖踮脚擦拭画框上的灰,不小心把画给碰落了,正巧砸中桌子上了水杯,画的一角被水浸湿了。
我哎呦的一声,拿了纸巾过去小心翼翼的擦拭,路霖急忙去拿扫把扫玻璃渣子。
我开玩笑道:“顾延之显灵了!”
然后笑的鼻涕眼泪都出来,眼睁睁的看着那湿透的画上显现出来一行字。
顾延之赠江瑟瑟
201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