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真的只是一次买卖吗?

早上微信群里收到一条消息,是一段笑话,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一女士询问,我已婚,在京有房,想把房送给弟弟一家,过户费太高,怎么才能减少费用?

     答:

     1.与老公离婚,房给老公,房证去掉你的名字。

     2.弟弟也离婚。

     3.老公和弟媳结婚,房证加上弟媳名。

     4.老公再和弟媳离婚,房给弟媳,去掉老公名。

     5.然后再各自复婚,房证加上弟弟名。

结论:省过户费,且获首套房优惠。共离婚结婚6次,工本费每次9元,共计54元。这样省去了各种税费87万。

     前几天,一则《上海中介小伙为卖房结婚4次,包括70岁老太太》的新闻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房产中介小王为了帮助客户买到限购的楼房,利用了结婚可以转过房产的法律漏洞,每次净身出户均可得到6万–8万元不等的报酬。

     小王坦言,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都认识他。这也就是说,这些负责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其中的猫腻,不但不加阻止,还依旧是路灯放行,任由这些钻政策和法律漏洞的人在巨额的利益面前践踏法律的尊严。

     作为一名公务员,你在负责公民的终身大事啊,多么神圣的职业啊,可以见证多少美好的爱情啊,你怎么能够就这么不负责任地只是盖个章,签个字啊?面对这样的社会风气,真的需要一些政府部门能想想办法,动动真格,而不是任由他们践踏婚姻的神圣。

     我曾经算过一笔时间账,除去少年读书的那20年你和父母住在一起,往后很长一段时间是谁生活呢?当然你不可能单身一辈子咯。没错,你的另一半。你们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我认为婚姻更是爱情的升华,前提是慎重的结婚。

     两个人从相识,然后相知,再相恋,这归咎于一种缘分。是爱情,从陌生走向熟悉,互相倾诉,包容和体谅;是爱情,将友情变为亲情,从两个家变成了一个家;是爱情,繁衍了下一代,将精神传承下去。

     爱情如此地自由神圣,而从古至今却被“童养媳”,“催婚逼婚”,“借婚买房”等字眼所玷污。爱情的选择权应该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而且要慎重地选择,因为外在因素而仓促完婚的行为是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任。

     其实两个人如果是真心相爱,又何必需要结婚证这张书面协议呢?但在如今这个社会,纯真的爱情微乎其微,多多少少被外在因素给影响。这就需要结婚证这张纸质凭证,关系到一些财产等相关问题。

     但显然这些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没有对这份工作引起重视,这才有了“借婚买房”这种行为。正是他们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对待他人婚姻的不负责任,这才使得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漏洞,失去了道德底线。

     如果婚前能够为两个人提供双方的婚史记录,能够让双方有个了解再结婚,这才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除非你的另一半也和你一样不拿婚姻当回事,或者你以后单身一辈子,否则你不敢轻易地借婚买房。

我是曾狗仔,程序员屌丝一枚。每天写点对时事新闻的看法,分享点有限的经验,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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