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风化雨

尘风化雨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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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说,那个DVD机太老了,找不到相应的零件更换。

我很难过,难过全世界遗忘了它,只有我还在喋喋不休地擦拭它、整理好、打包封存于纸箱里,期待以后时光里的契机,再次聆听它播放出轻质悦耳的旋律。


1.

第一份工作头一个月,公司发了一千元的工资。我走进一家常去的音响店,用九百元买了一台先前试听了多遍的CD机,剩下的一百元拿了两张碟片。过了两个月,辞掉工作,换了一家只有黑夜没有白天的酒吧Waiter。

经理说我像个学生:来店里的时侯,总是斜跨个单肩包,左耳塞着CD耳机,嘴里咀嚼着口香糖,手里拿着百事可乐;不时店里还会有遥远陌生人寄来的厚厚信件。

主管说我整天一张别人欠你钱的脸,而后他教我学微笑。于是,我碰见每一个客人都笑一笑,他们就会给我小费。然后,我和他成了熟悉的同事。

大年三十的前一天,他骑着心爱的雅马哈,一路飙回老家。他对速度轰鸣的热衷,和我对音质唱机的钟情,有着一样的执拗。

但他娶妻后,再也没有触碰多年的摩托;而唱机慢慢地也从我颠簸的生活里散落了。

2.

踩着单车,转悠在大街小巷里。一人高、黝黑色的杰伦音乐新专辑宣传海报——《依然范特西》立在音响店门前,一下子喜欢上了专辑名。我停好单车,走进店里,拿了两张《依然范特西》给老板。

他问我,为什么要两张同样的CD?

我说,这张专辑名我特别喜欢,可能里面会有一两首歌如专辑名一样招我喜欢吧,另一张准备送人。

他说我是买CD理由最有意思的一个人,我笑了笑付了八十块钱。

听完整张专辑,《菊花台》最让我动容——悲凉逆着湖水而上,站在湖面的人与倒影成双,纠缠交织的剪不断。

我收到了远方人的信件,看完内容,才知晓遗失了一封厚重的信件。那是一封全是介绍她所在大学的信件,厚厚的好多页的信件。错过了那段人生,也错过了那封书信,无法稀释心里的黯然。她想用那封书信弥补我错失的学生时代。

我包裹好CD和字迹风干的信件,一并邮寄给她。

再后来,一天晚上,多年不用的QQ滴滴作响,点开一个个长条语音,发出一串串稚嫩有点像小女孩音——喊叫“舅舅,舅舅……”

她有一子,她嫁于北方一个男子;她的孩子,叫唤我舅舅!

我不维护人与人之间的情感,随着风自然生长、发酵。所以身边没有向外人说的那般铁的哥们儿,和要好的闺蜜。

或许年少时的情谊变改的稀薄,或许只是我一人自想。但我不会忘怀,因为它曾经存留过纸间,随风划过山川,伴我长大。

3.

那人请我吃爱吃的鸡公煲。初冬,餐桌上的雾气萦绕。我们天南海北的聊着,有时尴尬地停顿,我喝着开水,她喝着饮料。吃完饭,她邀我去她新搬的家看看。

不相干四人合租的房子。她的小单间,极致的简约——一张床,一个简易的塑料衣柜,还有环绕在她身旁的小泰迪。床上的棉被单薄,空调暖风呼呼直响。我不适的坐在她床一边,长久后,站起身走向窗边,眺望远处二十层楼霓虹的夜色,忽然发觉素然无味。我便与她告辞。

没过几日,她找我借了五百元。

她早于我进公司,我新人时她或多或少的帮助过我。她真实的像面镜子。那些她难于言表的困苦,我能用些许的金钱填平,也不往公事一场。

后来,我离开了公司。她依旧依偎在那里。

再后来,她的消息杳无踪迹。

人总会说,失去一些钱财,识得一人心性。

如今有“借钱识人”的游戏,我只觉太过无聊。

我连试你的心情都没有。

4.

相隔一阵子,我会花上一个上午的时间把釉面地板擦拭干净。阳光照在上面,可以看见自身倒影。

光着脚,踩着厚实有点温热的四方地板。累了,便摊坐在大衣柜镜前,望着镜里与我一样留着长发的自己,竟自出神。《时光·漫步》一直在唱机里旋转,那些舒心的音包裹全身,我无力的躺下。在空旷的屋子里,兀自睡着。

……蓝莲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睡梦里,两行清泪沿着眼角滑落。

暮色微降,夏季的凉风穿过开着的窗,吹醒了我。

我拾起衣服,走进暮色。

那是一段没有白天只有黑夜的日子。

5.

无聊的日子,让人发慌。

我们站在风口争吵。

我像一个卑鄙的背叛者,站在路口破口大骂,引来路人侧目、聚集。

而娇小的你隐没在明与暗的交接处,只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不合适”,而后无耻地一语不发,伫立在高处。你完美的全胜,唯一的赢家。

我开始讨厌自己,开始憎恶自己,看见了自己狰狞的面孔。我像一个丑陋的小人。

原来掩饰喜新厌旧才是你的自信。这样的游戏,你乐此不彼。

你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喜欢新人吗?你能高贵的让我看你离开吗?

那首《再见》,你说给我听的。你从一人身上取得温暖,从另一人那里享受愉悦,然后开始短暂的逃离。我该可怜你,还是同情你——不诚实的人,我只想做一个缄默者。

我还像站在十九岁的原处,相信每一个走近的来者,以诚而待!

可以为一人笑,可以为一人哭。

6.

北京的三月,严寒的像个冬季。我穿着单薄的南方初春的衣物,下了长途客车,活动了两下,自视没有说的那么冷。可呼出的白气,模糊了远处清晨环卫工人工作的身影。

苦寒的天气,磨灭不了我心中怀揣于北京的梦想。

小宇带我住进了一件破旧的民房里,我上铺他下铺,对面还有两个同年的人住在一起。这样的住宿条件,是老板(他的亲戚)提供的。

我们每天在北京中环的衣服批发市场上班。那里都是他亲戚、熟人开的门面。我和他想,等我们学会了,一人筹点钱也开一间店面。

我们回住的地方,要穿过一个天桥地道。周末总能看见一两个卖唱的人,唱着流行歌。我听到好听的歌时,就会放些零碎的钱在他跟前的帽子或铁罐里。那人也不说谢谢,接着唱自己的歌。

他如我一样来自各地,漂浮在北京城里。或许他们在休息时,像个落寞的异乡者。但他指尖划过琴弦、双唇轻唱喜爱的歌时,他在自信的取悦自己。我会停靠在他对面的墙角,听他弹唱一首又一首的歌。很晚很晚我才会起身回家,丢下十块钱纸币。无人的时候,他回我一笑。

寒冷延续到四月初。我等待回去的公车,站牌的广告不知何时换上新内容——水木年华《启程·十年》演唱会,北京站。

他们的歌:《一生有你》《在他乡》《中学时代》《单车岁月》《爱上你我很快乐》《生命的尊严》《启程》《琥珀》……从中学陪伴我至今。

真想近距离的聆听他们的歌声,歌颂我们过去的青春时光。

广告语下段,写着演唱会票价:最前排一张票一千多块,最远的也得好几百。我握着兜里的几十块钱,不舍得走上公车。

《一生有你》——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的容颜

《在他乡》——你以为那里有你的理想

《启程》——你寻求的幸福,其实不在远处

《琥珀》——我只想感谢上天,让我与你相识;一生不悔的执着,只因这世间有你

当我可以随心地“挥霍”口袋的钱时,已无那般强烈的欲望以那样的仪式证明在自己生命里绽放过的青春。

7.

当国歌响起前奏,我伫立在一面红色的旗子下,握紧拳头举起右手,与周围的人喊着相同的誓言。我只想把生命献给她,只有那么一刻。

三个月后,一个五年的老兵来询问我,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去后勤。

我反问他,当初为何留下。

“枪,枪膛发热滚烫,才是她的使命。我要把她紧握手中。”

他的回答,另类,激进。彼此骨子里的血性,不言而喻。身体里的血液有着原始的野性。那种不安分、躁动的天性决定了我们会做出相同明确坚毅的选择。

虽是相似的人,而我不单纯。我选择留下,这样才能有参与战事的机会。

安逸的年代,直面死亡,亲身经历,我总这么想。

末尾时日,战事落空。

以后的人生,再也不会释然。

8.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次对毫无认知的轻音乐,听后,猜中了名子。

我穿梭在一排排唱片架之间,浏览世界上不同音乐风格的唱片,触摸它们的盒脊。音响店背景音乐忽然换成没有言语的音符。

幻显的我好似走在晨雾的森林里,没有方向,却未迷失。白蔼蔼的雾,围绕着我,身上的衣物没有潮湿。

万籁俱寂的宁静,脚下柔弱的绿草,每一步,都没有声响。

浓郁的森林,我是一不小心的闯入者,更是一名偷窥者:窥视那些浓的化不开的绿,树连着藤,藤挨着草,草拥着根。

那些充满朦胧深邃的森林,幻化成流动的音乐,窜入我的脑海,侵蚀我的四肢,流进我的血液。

我跑到收银台,问老板音乐名是不是“迷雾森林”。

他惊奇地说我是不是之前听过。我猜中的是专辑名——《迷雾森林》,里面有14首轻音乐。

他说是瑞士Bandari其中的一张专辑。

我一下子买了他店里十张Bandari碟片。

9.

跟随着传唱,我来到西湖边,没见到撑着油纸伞的许仙和青城山下的白素贞,也无缘得见“断桥残雪”,因为那是八月的盛夏。

身边的他,为我在这里寻着工作。我觉得杭州是一个舒心轻缓的城市,便由他做主。

夜晚他约我一同爬北高峰。我们迎着亮着的市政路灯来到山脚。仰视着山顶的亮光,我们开始踩踏石阶。在城市里的灯火合着夏季的月光下,我们隐约可见脚下石阶破碎的模样。一个老头快步的穿过我身旁,待我走到山腰时,他与我再次重逢。绕折的山路,有几对零散的中年夫妇在树林里窃窃私语。

我习惯了长年穿着长裤,他的沙滩裤在前头晃动。我们之间没有对话。男人之间对话稀少,默契自然。

山顶的空气更佳清新,山风里含有细微的水汽。我和他伏着安全石栏,目视着西湖周围城市夜景和万家灯火。

我对他说,山下夜色像极了倒过来的星河。

转过身,满眼的木料和水泥堆放在寺庙的门前,院内漆黑。这座寺庙,好像在修缮。

“一生以佛灯作伴……”那样的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

我喊他赶紧下山,夏天山间清凉的夜风吹进我们汗湿的衣服里,太容易着凉了。

爬上山顶,我细数完北高峰的石阶:一千六百四十二个台阶。

一步一台阶,一步一声语,一阶一人生

一千六百阶,阶阶在眼里

一千六百步,步步在心底

过了这一遭

踏了千万阶,回身忘了来时路

走了千万步,脑中模糊初心时

一身皆虚无

其实我讨厌这座城市——上海,在初来的那几年里。

十六岁的我坐了五个小时的长途客车,下车时昏昏沉沉。我背着洗过的单肩包,走走停停寻着纸上的去处,我迷失在上海宽大交错的街路之间。

发廊里的气味太过浓烈,如同男人、女人身上扑鼻而来的香水味,我始终无法喜欢。那是我对上海认知的味道。

出租房的阿婆用着我听不懂的上海话,讲了半天。在她手指比划下,我才领悟她是让我出门前,锁好门和窗户,拔下挂在锁孔里的钥匙。

在酒吧里,不熟的同事在我的饭盒里埋下两支鸡腿,悄无声息。她说,我是一个不错的人。

我总能看错人,所以我的双眼毫无用处。起初热络的人,半途中开始狰狞;第一眼差劲的人,到最后却喜欢至极。

喜欢上一座陌生的城市,要花费十多年的时光,那怕是断断续续、兜兜绕绕,却也在不自不觉的情形下走回了原来的出发点。

好似单纯、天真是幼稚和无知的褒义词,那时的我信奉着,但我不开心。

单纯是历经千帆、洗尽铅华后,明辨是非执着的初心。

天真是历经了世间种种苦难,依旧纯善良知。

看不见大树在小树苗时受伤的样子:树枝折断处碗口成疤,谁在它身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刀痕。然而,路过的人依偎着它停靠、纳凉,抬头看着绿油油的嫩叶,闭目养神;树老了,那些粗壮的枝干由人拿去造房子、做家具……

十年尘风,十年化雨。

十年,尘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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