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爱情故事第7章:爱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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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爱与诚

文/X-ray (假装还在渥太华)


那天,我的项目进展很一般,因为有一道程序到没有调试成功。其实准确地说,应该是没心情继续调试,于是,我便早早回家了。进门后,我把书包扔地上,然后就躺在了客厅里的沙发上,那一刻,我多么希望张志明在家,那么我就可以和他讲讲这件事情,听听他的建议。

最近几天,我都是在沙发上看着美剧睡着的,我想这个夜晚也不会例外。我拿出了iPAD,打开了一个视频网,然后选择了《Carlifornication(加州靡情)》,并点击了播放。我想让自己笑一笑,但结果是,我发现一集《加州靡情》过后,我都没有笑过。

我还是把视频网关了,然后把iPAD放到了地毯上。随着日落的逐渐结束,整个客厅变得越来越暗,而我也没有丝毫要去开灯的打算。

在这黑暗里,我开始作自我反省。我发自内心地感觉到了对留学生活的疲倦,不对,是厌倦,在最近这临毕业的时期,我仿佛迷失了自己,我做了很多很傻帽的事情,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傻逼,尤其今日碰见周月爱和她男友的时候。

对,我终于找到了准确的形容词来形容碰见他们时候的心情了,就是傻逼,我觉得我自己非常傻逼。我都干了些什么事啊,我就不应该尝试去接近周月爱的。

明天的晚饭,我不想去了,我在心里面这样告诉自己。

这时,手机震动了,我伸手抓过来一看,是彤彤发来微信:

(雨果,我醒了,准备去上班,你的项目要加油哦,别忘了吃晚饭,爱你)

我立刻回复道:

(我也爱你)

其实,我挺想直接给彤彤打个电话的,因为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总能从她身上得到我想要的安慰,她知道如何治愈我,她太懂我了。但这次,我是因为见到了别人女生有男朋友而感到的低落,我又怎么可以去寻求彤彤的安慰呢,而我本来就不应该为这种事情而感到烦恼的。

我是有对象的人,但我也确实快一年没有面对面地见到我的对象了。

这时,我想起了出国前的那个夜晚,我想起了那上一次亲眼见到彤彤的场景。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我脑海里面从来没想过“出国就要分手”这么一说,我认为只要共同的目标一致,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彤彤在广州好好工作,我在加拿大好好读研,两年后我就可以回广州找份体面的工作或者直接创业,然后迎娶她。

没想到,才过了一年,我的信念就动摇了,我以为我是一个不同凡响的男生,但最后还是与难免世俗殊道同归。

有多少爱情,敌得过时间,打败得过距离。

幸好,我是一个快回国的人了。我开始努力地调节自己的情绪,我告诉自己其实今天碰见他们是一件好事情,因为,那可以让我及时地觉醒,让我意识到不要偏离正确的道路太远。

但这时,手机又震动了,我拿起来一看,是周月爱发来的微信:

(别忘了,明晚吃饭,那咱们几点在哪里见好呢?)

看着这条微信,我又乱了,唉,我该怎么回复好呢?于是我决定拖着不回复了,因为我需要点时间寻找一下答案。

要不就说临时没空不去了,但这样会不会唐突呢?而且显得我太没有计划性呢,既然没空为什么不主动先说呢?

要不把周月爱当朋友,好好和她吃顿饭吧?可我并不想成为她的好朋友,难道要让她在未来的某一天介绍她男友给我认识吗?

要不就冷冷淡淡地和她吃顿饭吧?然后,就再也不主动联系她了呗,这样,慢慢地,我们又可以恢复为两条平行线了。恩,这个应该可行。

(Hi,那明晚7点,直接在唐人街那里见吧,好么)

很快,她就回复了:

(好啊)


周一的傍晚,我提前15分钟就到了那家烤肉店的门口。我一直觉得,如果是约女生出去吃饭,那么提早一点点到,然后等待女生一会儿,是对女生的尊重。而我也恰好可以利用这等待的时间做好心理准备,像我来前所想的,这只是一顿极其普通的晚饭,我也要表现得冰冷一点点,我一定要冷住自己的内心。

正当我感觉自己准备好了的时候,周月爱在对面马路出现了,我看见她正在等待红绿灯,然后,她也看见我了,并向我挥了一下手。虽然我和她隔了一条马路,但我还是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她今晚的衣着:简易黑色礼服长裙、棕色细跟高跟鞋、手提暗红色钱包。

我原以为她又会是牛仔裤加T-shirt或者加小衬衣,我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穿得如此正式,这比我第一次在派对上见到的她还要美。

随着她走过斑马线,来到马路的这边,并一步步地向我靠近,我感觉我之前做的所谓心理准备都成徒劳,因为再冰冷的内心,都被她的美貌融化了。

待她走到我的面前的30公分处,我可以完全肯定穿了高跟鞋的她,确实要比我高。坦白地说,这样的她,也让我有了要征服她的欲望,这欲望里包括了爱,也包括了性。

她一边展示出微笑一边和我打招呼:“Hi,雨果先生,不对,是作家先生。”

“哇,你今天很美耶。”

听到我的称赞,她微微低了一下头,拨了一下头发后,再抬起头看着我说:“谢谢。”

那个瞬间,我真的想抓住她的手,把她当我女朋友那样领进我背后的那个烤肉店。而为了牵上她的手,我确实在日后付出了很大很大的努力。

我们踏入烤肉店的时候,几乎在场的所有顾客都转过头看我们,包括服务员也是站在原地看了我们好一会后,才决定走过来为我们服务。我猜,这是因为她确实很美,也因为她穿成这样来吃烤肉,真的是画风有点不对。

服务员热情地问道:“你们好,坐坐坐坐,请问吃自助,还是点餐?”

我和周月爱在桌子的两边分别坐下了,然后我主动问她:

“周小姐,你想吃?”

周月爱看了我一眼,然后便抬头看着服务员说:“自助吧,谢谢。”

这家店是用那种圆铁板来进行烧烤操作的,圆铁板架在一个向下凹的铜炉上,那么在烤的过程中,肉身渗出的汁就可以流到了这铜炉的壁槽上。我们点了好多盘牛肉和鸡肉,还有一些蔬菜,以及一碗石锅拌饭当主食。

说实话,我觉得这家店挺不好吃的,起码这次比我上次和张志明一起来吃的时候要难吃。他们家的肉切得很厚,所以一堆肉放在铁板上的时候非常不好熟,而且这被腌制过的肉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我能吃到的都是调味料的味道。不过,吃饭的心境在于和谁一起吃。

周小姐的口味就比我更挑了,我和她说肉好了,并夹了好几块到她的碟子上。她先用纸巾抹了一下嘴边,擦去一些唇膏,然后她拿起筷子,夹起肉放到口里面。不过,才开始咀嚼没几口,我看她就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不好吃?”我小声地问她道。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看着我快速地点了点头。

“早知道今天就不来这家了。”我继续小声地说道。

“没事,其实还行,”她放下手上筷子,然后接着说,“毕竟渥太华本来就没什么好吃的饭馆吧,不能用多伦多的标准来要求渥太华嘛。”

是的,多伦多确实是美食的天堂。作为加拿大最大最富裕、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多伦多有着超过60万的华人人口,这60万多华人,来自中国各地,也把中国各地的美食文化都带去了多伦多当地。先不说现代化的经济发展,光是中餐馆的数量,多伦多应该是渥太华的几百倍吧。因为餐馆数量多,所以他们的竞争压力也大,这就要求他们真的要做出可以刺激顾客味觉的饭菜。

和多伦多相比,只有不到5万华人的渥太华就是一个典型的安逸欧美小城镇了,而高楼林立的多伦多可以给你繁华的、充满机遇的现代化感觉,说的直白一点,多伦多和国内的北上广没有太大的区别。

如果不是因为彤彤,我想我毕业后,应该会去多伦多闯一闯。

渥太华距离多伦多五个小时的车程,说远也不算远,说近也不算近,但那个时候,作为渥太华大宅男,我还没有去过多伦多了,还是那个老原因:忙于学习嘛。不过,听周月爱的口吻,她似乎很熟悉多伦多。于是,我便接话说道:

“也是也是,多伦多是美食天堂,被周小姐这么一说,我感觉这渥太华烤肉其实还挺不错的,嘿嘿!”

“是啊,还行吧。”

虽然我们俩都表面上都说还行,但实际上,我们第一轮点的东西都没吃完,然后就双双放下筷子了。在我心目中,我已经把这家店加入黑名单了。

“周小姐,饭后,要不点个雪糕吃?”我问她道。

“不用了,嘿嘿。”她这回的笑容是失望的笑容,然后她再补充道,“那你点个雪糕呗。”

我摇了摇头,然后解释道:“我过敏,我从来不吃奶制品的,雪糕是奶制品吧。”

“真的?还有对牛奶过敏的人耶,”周月爱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继续问,“那生日蛋糕呢?你是,没吃过属于自己的生日蛋糕?”

我微笑地回答道:“对,我从来没吃过自己的生日蛋糕,我也没吃过冰淇淋。”

“天啊,这太惨了,你和这个世界50%的美食都错过了。”

“唉,人生艰难啊。”

我这句话刚说完,她的手机铃就声响了,把我们原本挺不错的对话中止了。她连忙拿起手机一看,然后就开始各种按手机键盘。恩,她是在回复短信。

过了一小会儿,在她还在敲短信的时候,铃声又响了,新的短信又到了。她发出一条短信后,又在敲新的回信。我猜,她肯定在和男朋友通短信,报平安?汇报在干嘛?坐在她对面的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等她完事。

这一等就等了十几分钟,而在这十几分钟里面,我又开始思考昨天晚上我在家里思考的事情:我不应该试图去接近周月爱,即便她是如此的吸引人。道理是这样,但现实是,此刻的周月爱,正坐在我的对面,她和我的距离,仅仅是一张饭桌的距离,我觉得我应该要和她说些东西。

最后一个短信回合结束后,她终于把手机摁成待机,然后回到我们的对话当中:

“不好意思,朋友找我有点事,所以聊了一会儿。”

见我走神了,她便再喊了我一下:

“嗨,作家,作家。”

“在,在,在。”

“你发呆了?”

“额,没有没有。”

说罢,我重新看着她的眼睛,并等待着她说一个新话题,然而,好几秒后,她也只是看着我,而没有说话,我们之间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一阵奇怪的沉默当中。

好吧,我来吧,我是有话要说。

“对了,我昨日又去了一下Rideau Center,”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然后仔细看了看她的表情,但我没有观察到我期待的细微变化,她一直用平静的眼神看着我,等待着我说下去,“我在那里吃了个肯德基,然后就赶紧回学校做项目了。”

我一说完这句话,她便微笑了起来,这算是她的表情变化吗?而且我能读出那微笑中带有几分的自信。然后,她说:

“哦,是吗?我昨日也在Rideau Center耶。”

“又去买衣服啦?”我故意问到具体的细节。

“没有啦,昨天中午,我去了那里Food Court的一家寿司店做兼职。”

“哎哟,周小姐也打工?”我采用俏皮点的语气说了这句话,为的是让她放松接着多说点。

因为平时学习的时间表过满,我倒是从来没有打过工,这也许是我留学生涯里面的一大遗憾。其实留学生打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通过当服务员、当帮厨赚得的生活费可以补贴自己的生活费或者房租了,这真的减轻不少家里负担。但我读书那会儿,打工的签证并不是太好申请,不像现在那样,只要有学生签证,貌似只需要简单地再申请一个“SIN”(Social Insurance Number 社会保险号),就可以合法打工了。

她答道:“也不算啦,就是去帮个忙,我和我朋友一起去的,累死我了,我再也不想打工了。”

这就对了,我恰恰是在中午的时候坐扶梯离开Food Court的那一层,而那会,应该是她坐扶梯下来Food Court做兼职的时候。

原来,她一直以来口中说的“朋友”就是她的男朋友,好吧,我了解了,妈的。

见我没有说话,她便接着笑说:“他们再喊我去,我也不会去的了,我今天就故意没接他们的电话,嘿嘿,真的累死我了。”

“对对对,打工确实挺累的,而且你平时还要实习了是吧。”

“对了,说起实习,我的实习快做完了,还有一周,然后就等我老板给我写实习评价了,呼呼!”她的表情尽是兴奋。

“那就是,你这个学期快要完事了?”

“对啊对啊。”

“哇,真好啊,恭喜恭喜啊!”我应和地继续说道,“如果是我的话,那我必须得去酒吧庆祝一番。”

“现在几点了,”她边说边看了看手表,“九点了,九点了,酒吧还开着吧?”

“我相信Byward Market的酒吧都开到很晚的,”我能听出她想去酒吧的意思,但我知道得由我来主动邀请,于是我便问,“要不现在去?”

“额,”她迟疑了一下,作出了思考状,然后她接着说,“九点还是有点晚了,你不需要回家陪人吗?”

她这句话应该是在试探我有没有女朋友。我笑了一笑,然后答道:

“没人可以让我陪,除了你。”

忽然之间,我发现我和周月爱都是一流的演技派。这个夜晚,我没有给彤彤打电话,连微信也忘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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