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楼市最大杀器来袭!这次房价泡沫真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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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封杀令


刚刚,中国楼市疯狂上涨的休止符,从天而降!

压倒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临!

4月6日,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调控房价的联合声明。

这份文件可谓字字珠玑,简单解读如下:(建议大家通览全文,文章末尾我会附上)

➤一:凡是库存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土地供应,还必须加快供地的节奏;6-12个月的,必须增加供地;18-36个月的,减少供地;36个月以上的,直接停止供地。

➤ 二:不管是区域性总价,还是土地单价,或是楼面价,一律不得出现新高,属于严重扰乱市场预期。

➤ 三: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建房不仅要开启快速审批通道,对拖延上市,捂盘一定要严处。

➤ 四: 地级以上城市,包括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在2017年6月前,一定要向社会公布你的3年土地供应计划和5年供应计划。并且实施情况每半年就要向中央汇报,数据弄虚作假,一律严办。

➤ 五:对工作不力,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

O M G !

出现地王就是扰乱市场,捂盘惜售就得严处,弄虚作假就要严办,调控不力就要问责。

中央这是要干嘛?

分明字字句句都在埋怨地方政府不作为,阳奉阴违,不好好供应土地嘛。

所以中央才火急火燎的出了土地供应的量化指标,还必须每半年汇报一次,并且数据造假,一律严办。

这样一来,还有哪个地方政府敢胡作非为,敢奇货可居,否则就得提帽来见。

可以预见,如果房价再控制不住,下次抓的就不是投资客,也不是开发商,而是地方官员了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次,中央可不仅只是说说而已,而是掌掌生风、招招见血,有目标、有措施、有问责!

天下苦于房价久矣

哈哈,楼市最大杀器来袭!这次房价泡沫真要破了!_第1张图片

天下苦于高房价久矣!

中国房价之所以涨得一骑绝尘、丧心病狂,主要是因为两方面力量一起推起来的:

1、货币市场上的流动性太多。钱多了,资产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2、土地市场上的土地供应少了。这不得不说,很大程度上,得归诸于部分地方政府的“饥饿营销术”——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其实并不缺地。但为了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宽裕点,地方政府经常刻意减少土地供应,好将自己手里的一某三分地卖贵点。

为什么中央这次一定要限房价呢?

雄安最近的疯狂就是最好的说明。

当1979年,深圳特区成立时,全国人民想的是怎么去大干一场;

上海浦东成立时,全国人民想的是怎么去下海经商;

而今天雄安新区成立后,全国人民想的都是怎么去炒房。

由此可见,炒房思维早已深入骨髓。

刚刚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这份文件,最管用和最要害的一招,就是中央将地方政府调节地价的权利直接没收了!

中央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必须显著加大供应,不仅量要增加,而且不能像挤牙膏一样吞吞吐吐,必须加快节奏!

土地供应多了,自然就不那么金贵了,地价随之也将下降,然后传导到房价,也会下跌。同时加大棚户区改造,提高基层住户的普及率

这轮疯涨,到此结束

哈哈,楼市最大杀器来袭!这次房价泡沫真要破了!_第2张图片

今年,烈火烹油、狂飙突进的楼市,简直已成为国人眼中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打向高房价的组合拳,也一招比一招来得更威武!

一手是堵:限购、限购、再限购,最后北京连平房都限购了,而雄安周边,已经彻底形成了一个限购圈,把雄安围得水泄不通!

一手是疏:中央出手,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措辞,责成地方政府加大当地市场土地供应量,多搞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否则,提帽来见!

一手是釜底抽薪:开始渐进式地收紧货币政策!

一手是预期转移雄安新区的横空出世,已经将人们的注意力,从北京一把扳到了150公里之遥的白洋淀。

炒房需求严控,货币供应退潮,土地供应加码,预期巧妙管理,这四者合起来一发力,再加上房地产税的择机出台,这轮房价上涨周期,可以正式宣告结束了!

内参君相信,过一段时间之后,诸位或将发现,2017年这个清明节前后,将是中国楼市和股市的一个历史性转折点!

脱虚向实,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同意的点赞!

附: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声明

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声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对本地区市县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将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的计划实施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报国土资源部。

(二)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尽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中期(五年)和近三年的住房建设所需用地。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二、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

(四)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五)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六)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七)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各地要落实好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确保完成2017年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统筹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避免重复建设。

(八)继续发展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各地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分配。

四、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九)落实房地产工作责任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房地产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各市县主管部门的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级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本地区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的目标、路径、步骤和责任人,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鼓励各地在中央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

(十)强化约谈问责。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对虚假编造、采用技术性手段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7年4月1日

【盒子创投】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同意的点赞!

千万不要用过去思维看待本次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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