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0-3岁托育行业迎来全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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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 | 木木

  编辑 | 初见

  5月9日,国务 院办公 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重大利好政策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迎来全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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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激动啊!以前政策不明朗,商业风险很大。」一位身在北京的托育服务创业者看到《意见》激动地对传习邦说,「0-3(岁托育)北京政策一直不明朗,办 证(营业执照)都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行业标准也都没有,万一(新出台政策)规定500平以上合规,我投资了300平,这些都是风险。」

  《意见》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托育机构的登记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解决了此前0-3托育的办 证尴尬——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 政部门注册登记;

  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 管部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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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意见》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为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意见》提出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水平,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便捷服务。

  这是上述创业者最关注的一条,她告诉传习邦,除了政策风险,市场不成熟、难以获得市场认同是她在投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过程中最大的困扰。「痛点确实存在,但是靠老人带孩子也能克服,没有形成真正的刚需市场。很多人觉得0-3岁孩子吃好睡好就行了,不理解为什么要交给你们(专业机构)照顾培养。」

  在她看来,《意见》的出台不仅让从业者能够放心地规范化经营,更会刺激整个市场繁荣,「政策出来以后会有更多投资者进来,很多托育机构出现,一起来培育这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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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和2025目标

  当然《意见》中并没有细化指导行业具体运营的内容,但对于此前处于政策空白期的0-3岁托育行业而言,依然是个令人激动的突破。可操作的行业规范也已不远。

  《意见》提出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为原则——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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