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间进屋作案"杀"错人 无辜串门邻居被割颈

有一句话常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近日,一个串门邻居就遭此一劫。

7月10日7时许,派出所接到报警,凌晨0时40分许,伊春市居民王某某在恭六乡乾二村村民贾某家串门熟睡时,被人持刀割伤颈部,现被送往绥化市人民医院抢救。

男子夜间进屋作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侦查。

这时候,家属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贾某的妹妹离婚后于2015年12月份与肇东市居民李某某在一起同居生活,2017年2月分手。李某某不同意分手并多次到贾某家纠缠,声称女友与其分手系贾某挑拔,多次打电话、发短信扬言进行报复。

警方得此线索后,出动抓捕李某某。

经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51岁,肇东市宋站镇人)交代了犯罪事实,7月10日凌晨,持刀潜入贾某家室内后,将王某某误认作是贾某后杀人未遂。

法律科普

根据我国《刑法》,只有“杀人动机”没有行动,都不构成犯罪。如果说是杀人未遂就另当别论了。杀人未遂,顾名思义,就是有了杀人行为但行为的结果是被害人未死亡。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杀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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