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为了更好的记录自己的日常思绪,克服写作拖延症,我参加了一个线上写作班。和我的老友红红一起,每天写一篇日记给对方。红红是我相识十余年的好友,踏过留学岁月,经历职场历练,如今,她在加拿大城市,我在美国乡村,书写我们各自精彩的海外生活2.0版。
征得她的同意,我将合写日记中5个有趣的片段在此文中摘录下来。这也是我参加写作班的初衷,通过日常的写作,为公众号累积灵感,希望读者们会喜欢。
Day 01(3.01)
加班夜杂想
红姐,说好今天是写作的第一天,我就加班了。
晚上10点,关完办公室一排排的灯,摸黑从大楼里走出来。
室外的温度在零下8度左右,不算太冷。地面踩上去滑溜溜的,看来是雪就快要融化了。出了门,就得一路小跑,因为市区的夜晚不太安全。曾经,有同事的车,停在写字楼旁的车库里,大晚上被砸了车窗。还有女同事碰到过拦路的醉汉。
还好,今天外面,一个人也没有。
在国外工作这些年,也时常加班,和想象中轻松的生活,有点不同。
工作日里,我每天7:30起床,8:30到达办公室。午休是匆匆的一餐饭,接着又继续工作到6点。这样算起来,似乎每天都要在办公室里待上9个多小时。
大部分有阳光的时间,都是在室内度过的,想来有点遗憾。
下班后,是我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
周一、三,我和健身教练有约。与这个个头和我一般高的小伙子一起,我学习了9个月的举重,现在能提起100磅的杠铃。
周二,四,你能在城里最热闹的室内自行车俱乐部里找到我。在那里骑车一小时,可以减掉近500卡路里的热量。
回到家,吃上3磅的蛋白质,两把满手的蔬菜,30克的碳水化合物,就算的上完美的一天。
红姐,你的今天是如何度过的呢?期待你的回信。
Day 02(3.02)
没人告诉过你
红红,今天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No One Tells You This,一位四十二岁的美国大龄未婚女青年,讲述自己在纽约城独立快乐的生活。
作者名叫Glynnis MacNicol 。我无意间在纽约时报上看到她的文章,打内心里喜欢她文字里的生命力,她说:
“No one had prepared me for how exhilarating life could be on my own. I was traveling all the time, doing what I wanted when I wanted, released from the fear of the clock that had dogged me through my 30s. Conversely, no one had warned me of the ways in which it would actually be difficult; my mother had been very ill, for instance, and part of the book was about caring for her.”
“没有人告诉过我,独自生活这么的来劲。我可以随时去旅行,随时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也不再担心三十多岁时脑门上挂着的那颗钟。但是,也没人警告过我,生活中真正会遇到的困难,比如我妈妈病的很严重,书中有一部分内容就是关于照料她。”
多么畅快伶俐又接地气的表达。她还提到,即便是在美国,也没有太多大龄未婚女性的模板可供参考,这样的生活,像是摸着石头过河,于是她决定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
我最近,对于女性如何才算尽情的过着一生,这件事,产生了深深的疑惑,希望从她这本书里,找到一些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我买了一本电子书。虽然一直在豆瓣上购买中文电子书,但电子版的英文书,还是头一次。感觉自己离期待中的minimalists极简人生活又近了一步。无意中也发现这个学英语的好方法:在亚马逊上够买一本电子书e-book,会得到同本的语音书audio book,然后边看书,边听书,逐字逐句,一个小段落一个小段落的去理解体会,双倍的阅读听力加深,一本书看完,就会很有收获。
Day 03(3.03)
做菜料理包
红红,刚刚结束了自行车课,买了一盒寿司饭,我回家了。这个周末过得一如往常。
周五,我去了日本铁板烧店,发现配烤肉的蘸酱居然有自己的名字,叫Yum Yum Sauce,美滋滋酱?是一种将蛋黄酱(美乃滋)和番茄酱混合后的产物,比Ranch的口感更香甜,和肉类绝搭。不过话说回来,什么食物放了蛋黄酱会不好吃呢?
周六我去了超市。在国外,做饭还是得自己来。
去年,我试着订了一个名为Hello Fresh的生鲜快递服务。每周,他们的中央厨房,把新鲜的食材洗净切好,连食谱带调料一同寄来。只需要几步操作,我也能做出堪比专业营养师搭配出的热乎饭菜。但经历了送来的食谱不合口味,天天吃类似的食物,有时做菜速度又跟不上送菜速度的种种狼狈,没过小半年,我不得不取消了该服务。
之后,我又尝试了教练推荐的熟食快递。已经烹饪好的有机菜盒,只需要微波炉加热,就能吃上。结果,又因为食物太健康,调料基本没有,肉的味道太过浓郁,难以下咽,我还是停了那个包裹。
从那以后,我就又回归自己做菜了。鸡肉炒西蓝花,鸡蛋炒洋葱,这种简易的中式炒菜,还是我最拿手的。红红,你现在都做些什么菜呢?
Day 04(3.04)
红姐的拿手菜
曾哥,红姐来啦!
我家周边合口味的餐馆不多,且这里税极高,外食一顿普通饭菜,小费15%加上15%州税,实在不划算,所以我大部分时候都是去超市买来食材,自己在家做。
要说我我现在最拿手的菜品,其实就是各种快手的中式炒菜。每周去一趟costco大采购,买来新鲜牛肉块,鸡胸肉,虾,土豆,洋葱,胡萝卜,冷冻青豆玉米西兰花等,可以搭配出3-4样不同的菜品诸如土豆咖喱牛肉,鲜虾西兰花,酸辣土豆丝,海鲜炒饭之类。
偶尔会碰到有卖不常见的食料也会买回家试试,1月份的时候有买过新鲜牡蛎,缅因州产的,19.9刀一大盒,里面有20多只,非常划算。买回家把壳撬开,把泥沙冲洗干净,沥水。同时准备酱汁: 压点大蒜末,切几颗小米椒,撒上葱花,加生抽蚝油,盐和糖,搅拌均匀,浇在牡蛎上,然后推进烤箱里烤 -- 直烤到滋滋作响,有异香飘出,就差不多可以出炉了。
我们那天吃着蚝,边喝着本地产的冰酒,边欣赏窗外的雪景,感觉棒极了!
Day 05(3.08)
异乡的朋友
红红,昨天的三八节,我过得挺不错。上个月在印度办婚礼的朋友回了美国,我们一行6人去吃一家巴基斯坦餐馆。美国的确是个大熔炉,同去的还有一位巴基斯坦朋友。虽然这两个国家在自己的领土里打得不可开交,但他们的百姓到了他乡,却成为了朋友。他们有相似的长相,说一样的语言,吃类似的食物,在异国反而成为了有默契的同伴。只是,巴基斯坦籍的朋友信穆斯林,不能吃猪肉,信印度教的朋友,不能吃牛肉。所以,穆斯林的朋友没办法吃培根,印度教的朋友没有吃过牛肉汉堡,但他俩在吃鸡肉上达成了共识,所以,肯德基成了两人共同的爱好。
话说,自从上个月去了那趟印度婚礼之旅,我真是爱上了印度菜。各种口味的香料,混合着咖喱的辛辣,好吃得简直停不下来口。
吃完饭,我们又去酒吧坐了一会。老外热衷各种酒类。他们对烹饪的热情,反而没有精心调配一杯鸡尾酒来得用心。在酒吧,我们聊天打闹,说自己的的工作生活,很是简单随性。其中一个朋友爱好养鸡,家里的12只鸡,要通过喂不同的食物,下出蓝色的蛋,好玩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