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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 

设有镇抚司办案 诏狱关押,有“法外加刑”的特权。 职权独立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之外)。

官职等级: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

服饰:

蟒袍

飞鱼服

斗牛服

兵器:

绣春刀(刀鞘带穗)

诏狱

诏狱环境极度恶劣。史载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和一般建在地面上的鉴于不同,诏狱是一种半地下室的监狱,诏狱四面也不设窗户,不仅阴暗潮湿,且隔绝了一切声音和光线,能看到的仅是微弱的烛光,而听能到的就只有用刑时的惨叫声。而由于终日不见阳光,诏狱的空气质量也极差。待在这种环境中,是一种从心理到生理上的全面折磨。

直接由北镇抚司管理(洪武年间为南镇抚司),他们可以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三法司无权过问。最初,诏狱只有审讯之权,审理完成后还要送交三法司定罪,但在成化十四年(1478年),锦衣卫诏狱审理完犯人之后,直接提交皇帝,三法司连定罪之权也没了。锦衣卫这种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存在,为他们滥用刑罚提供了可能,以至于嘉靖时期的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抱怨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

刑讯手段:

据说锦衣卫酷刑刑具有多达十八套,其中的“手段”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以涮洗、站重枷、灌毒药、油煎、老虎凳、凌迟、断椎等最为出名,酷刑之最要当属“弹琵琶”。

根据明朝《刑法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弹琵琶

这种刑罚需要首先将抓来的人衣服全部脱掉,把胸膛和肋骨露出,用刀削至肋骨仅存一层薄皮,施刑者用锋利的道具在其肋骨来回划拨,受刑者受不了就会招供,如果仍然不肯屈服,就一直划拨至死。。

灌毒药

给犯人喂下一种毒药,当犯人剧烈疼痛要挂掉的时候,他们会适时给喂上解药。

吃了解药,犯人自然保命。然后,锦衣卫又给犯人喂下另一种毒药,让犯人的内脏承受另一种折磨,再次快不行的时候,会又一次被解毒。

只要犯人不认罪,锦衣卫就循环“喂药-解毒-喂药-再解”模式,让你不断体验各种毒发,直到被折磨而死。

涮洗

顾名思义就是要用水将受刑者洗个干净,但是这个水是滚烫的热水,反复数次淋浇,然后用类似铁砧一样的东西在人身上来回摩刮,要么开口说话,要么直至刮出骨头为止。这个时候,犯人也基本上就死了。

油煎刑

用火将烙铁烧红,然后往人身上烫。但是油煎要更加的痛苦,不是用烙铁,而是用人形差不多大的铁质器具烧红以后再把人抬到上面,有的犯人几乎直接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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