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兄弟,你大哥可真不会吃人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

鲁迅先生所著短篇狂人日记,讲述一人回乡,妄想一村故人,妄吃他一人,故写下日记留给后人,望能救救孩子。

一日归乡,吃肥腻油滑的五花肉时,发现我无论把这大块猪肉放进铁锅炖煮多久,它都是又硬又紧,全然没有平日城里烹饪时的酥软鲜嫩,一问乡人才知,乡下猪肉不排酸。

排酸后就会酥软鲜嫩的原理不是很懂,但大概解释就是,杀猪时猪会紧张发抖,这时猪全身就会分泌一种特殊物质,有这种物质的肉口感不好。当地都是现宰完肥猪就拿到店里卖,买的时候猪肉都是温热的,自然也没经过排酸处理,口感不好实属正常。这也是为何屠户杀猪总是干净利索一刀解决,就怕耽误了吓到猪,破坏肉质口感。

这样想来,狂人日记倒是荒诞了,欲杀不杀,欲吃不吃,放任人的肉质变差,糟践珍馔。且日记中某君宅中大院也都是乡人,定知道排酸一事,若欲杀人入食,还不该温床烫酒好生伺候,如此又骇又吓,也只能说是吃人经验尚浅。

哎,不禁想起平日生活,虽枯燥乏味,却有一袭温床可眠,侧卧床头,学着某君兄弟,随意翻开朋友圈,眯眼仔细的看,尽也全写着吃人二字。但无奈被窝与手机的化学反应让人酥懒慵散,心里便想,若定要吃我,便拿去炖煮罢了,安详睡死,入口的肉质却也鲜美,只是辜负鲁迅先生了,到底也没救能出孩子。

又或是说,我们已经被拯救过了,只能自救?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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