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已经抓了,翟欣欣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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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    (图片来自网络)


文/千君

最近,宋喆被抓,除极少数人外,关注此事的绝大多数公众无不高声叫好,大呼过瘾,千君同样不能免俗。

别以为本人是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之人。宋喆,作为一个“居间”的男人,靠别人吃饭,还睡别人的老婆,夺别人的钱财,可谓处心积虑、掘地三尺,这样卑鄙无耻、阴险狠毒、毫无底线的男人,天上难觅,人间少有,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所以,在北京警方爆出抓捕宋喆的第一时间,本人立即为北京警方点了一个大大的赞。当然,我们也要冷静地看到,在这背后,王宝强的诉讼团队,特别是其中的张起准、余婧律师,功不可没,法内法外没少下功夫。

既然宋喆可以抓,那最近声名遐迩的翟欣欣呢?

据报道,9月13日,苏享茂家属通过苏享茂的校友(同学)找到王宝强离婚一案的代理律师余婧,寻求帮助。了解到苏享茂自杀案概况后,余婧已和张起淮律师一起,再度联手接手苏享茂一案。也就是说,在有初步为王宝强成功维权的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出面接手本案的情况下,那些同情苏享茂的公众,或许可以看到正义得以伸张的希望。

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翟欣欣以婚姻为名骗取钱财,在短暂婚姻后耍尽心机迅速离婚,且在离婚过程中,以掌握苏享茂所谓灰色经营、偷税漏税的事实为由进行敲诈勒索,致使苏享茂不堪重负自杀身亡,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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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与苏享茂    (图片来自网络)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媒体甚至包括苏享茂本人,在报道或提到翟欣欣时,都用了“苏享茂前妻”或“前妻”一词。这是一个怎样的“前妻”啊?这种处心积虑、直奔钱财而去的女人,也配称之为“妻”?假如因为他们睡了几日,就冠以翟欣欣这种有名无实,外衣法定的温情词汇,这让天底下的“妻”和“前妻”们如何直面人生?倘若将“妻”和“前妻”二词赋予生命,想必它们也会活生生羞愧而死!

应该说,自始至终,翟欣欣对于苏享茂的“感情”是虚伪的,对于苏享茂是带有恶意的,她和苏享茂的婚姻行为,并非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这是本案的关键。因此,她在苏享茂处于婚前婚后所取得的财产,理应退还苏享茂,由苏享茂的的亲属继承。有律师认为,翟欣欣从苏享茂处所取得的财产,属于赠予行为,可不予以返还。这倒未必。

中国民间有订婚、退婚一说,在并不遥远的过去犹为盛行。订婚后,如果男女双方成功步入婚姻殿堂,女方收受男方的财物不予返还;如果男方提出退婚,女方收受的财物也可以不予返还;但假如是女方提出退婚,则女方收受男方的财物应该返还男方。这种约定俗成是民间智慧的结晶,是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物资条件较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对“婚姻市场”上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的一种保护。

这种现象从侧面说明,恋爱婚姻关系中的赠予行为,是一种当然的附有条件的赠予行为,这个条件就是:以真实的、善意的结婚为目的,且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应该达到一定的量级。否则,这种赠予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要么无效,要么属于可以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

还有律师认为,翟欣欣对苏享茂的敲诈勒索,属于夫妻之间的“感情”、财产纠纷,未必构成敲诈勒索罪,翟欣欣也不必对苏享茂的死亡负责。这就奇怪了!在一个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都算强奸,一个网上幽默单身男人到县政府去领老婆都算造谣,一个怀抱幼儿的妇女轻微推搡几下交警都算暴力袭警的国度,“结婚”一个月,勒索上千万,逼死一个人的行为,居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无需有人对死者负责,甚至作恶者可以“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不也太TM潇洒了!?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里,有法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敲诈勒索就不构成犯罪的表述吗?

当然,有人帮翟欣欣说“公道话”,有律师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案情进行分析,这很正常,也是好事,毕竟“一花独放不是春”。一个人,无论立场是否公正,无论动机如何、目的如何,让他说话,足以彰显言论自由,天也不会塌下来。比如,翟欣欣的母亲就托人发声,说“翟欣欣出生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肯定不是骗婚集团成员,之所以索要1000万,是因为不想再婚,要把这1000万“拿回去和父母生活、养老”,得知苏享茂自杀身亡后,翟欣欣“非常悲痛,整个人都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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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敲诈苏享茂的微信截图    (图片来自网络)

你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吗?所谓苏享茂对她构成的“伤害”,并不值1000万,翟欣欣之所以要这1000万,就是赤裸裸的“要”,是要拿回去,和父母生活、养老。逮住这一个月所谓的婚姻,必须捞够她一生的开支,或许其中还包括她父母的,这就是她的目的。所以,还是窦文涛先生说得好,让人说话,你仔细听,有时候很能听出一些别样的内幕来。一想到这,我不禁又怀念起《锵锵三人行》来了。

至于翟欣欣的悲痛,我倒认为未必,惊恐倒是真的。毕竟弄出人命了,想再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有些困难。

我想,绝大部分公众和翟欣欣的母亲一样——“我们相信法律”,我也是。我还隐约觉得:宋喆已经抓了,翟欣欣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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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准律师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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