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究竟拆给谁看?

文|魏思年(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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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柜满了,你家里没人吗?”

“都在上班,帮我放柯达吧。”

“那一片都被拆了,你在这边住还不知道?”

快递小哥的一通电话,才让我想起自己有好一段时间没去小区南门了。上午跟爸妈出去,才发现快递员说得果然一点都不夸张。面馆、理发店、小卖部、洗衣店……绝大部分店面都被砖头混凝土封得死死的,看上去还没干透,是最近才完工的。

这一带多年来都没多大变化,一条平静的街道上安然做着小生意的店铺,又怎么能说拆就拆呢?转念想到,上海的拆违早就已经全面铺开,小区不是法外之地,有这样的结局也是意料之中。不过,当拆违运动滚滚前进,碾压到身边时,才惊觉其威力巨大,给居民带来的实惠如何,就更加难以评说。

不过,快递代收点柯达仍在营业,看样子它在第一轮攻势中存活下来了。小店的玻璃门旁边醒目地张贴着营业执照复印件,黑白的色彩似乎焕发着某种威严的光芒。我进了店里,跟老板聊上几句。言语中,他对这件事情很是乐观:“我们有营业执照,他不会随便拆我的。”

下午睡好午觉,去老地方理发。这家理发店开在小区里,我一边走一边想,既然街边的店都被封堵了,小区里住宅性质无法经商,恐怕在劫难逃。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安然无恙。我跟理发阿姨聊起最近的变化,才知道前段时间也有人来店里检查过。阿姨表示,营业执照是十年前办下来的,当时并未严格要求房屋性质,政策朝令夕改,持照人并无过错,不应由我们来承担损失。

“官司有得打了。”我轻叹一声。阿姨手中的牙剪稍作停顿:“能打赢吗?”我没正面回答她,只是暗自回想起来一段往事。我在另一间律所工作时,经历了一场有关拆违的诉讼,原告是闵行的饭店老板,他经营的饭店有营业执照,在当地算是小有名气,突然被告知该处建筑没有经过政府审批,属于违章建筑。经过多次谈判,这家饭店最终在一个清晨被强制拆除。

这个案子一审败诉,二审撤回上诉,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取得营业执照……并非认定涉案建筑合法性的依据”。从公开的信息看来,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始终没有被否定。虽然这只是个案,但只要建筑本身不合法,要想抬出“法不溯及既往”的挡箭牌来说事,在现实中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当然也不是说拆违就不好。城市的发展不能任由资本横冲直撞,需要有所规划,否则不可能在十分紧张的用地中实现最大价值。违章建筑、违法搭建不仅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还影响了市容市貌,更有甚者可能涉及非法经营。从这个角度来说,拆违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更有利于整顿经营市场,提升规划效率。

然而,有趣的是,这次“五违四必”拆违运动只是将店铺的招牌揭去,其他建筑不拆除,反而将门洞填而补之。禁止“开门”经营,不管“开窗”经营。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划建成的地区和规划保留的旧区居住街坊、里弄、花园住宅、公寓,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拆除、插建、扩建(含加层)各类建筑。”这意味着这场运动波及的建筑物本身并不违章,但业主未经审批,私自破墙开门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可非难性。

虽然从居民的角度来看,街道有小店经营反而更方便生活,但严格依法办事,从长远上、大局上来看,总归是利大于弊的。唯独需要担心的是,拆违的目的是为了堂而皇之的“更有序,更安全”,还是为了表面上的政绩、表面上的“更干净”,又或者是为了居民们颇有微词的“赶人走”。

我曾经看到有篇报道,一名投身于拆违前线的基层官员以身作则,从自己亲戚家拆起,获得了群众认可,也让拆违工作推进得更加顺利。但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是,这篇报道一开头就说他们完成了目标任务量的百分之多少,成绩名列前茅,似乎是实现了多么重大的科学技术革新。文章开宗明义谈指标,我更希望把这种做法理解为一种讽刺,而不想深究他是否真心实意地认为完成指标利国利民,那样就太可怕了。

拆违应该是做给谁看?不是给上级领导交卷,也不是给外地人杀鸡儆猴,我认为更应该是为了城市建设发展得更美好。这个美好不一定是整齐划一、异口同声,而是法度严明、包容大度,真正做到宣传中的“海纳百川”、“大气谦和”。经济发达、地位显赫,并非一座城市所能高傲的资本,那需要归功于历史、地理和政治因素,然而光靠这些还远远达不到“美好”的标准。冰冷还是温情,粗暴还是睿智,取决于政策制定和执行中最具体的、最生动的人的因素,也只有这个因素,才足以超越利益关系,成为影响深远、感人至深的城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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