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太久不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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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他,是在工程实践课上。

全是汉子操作的机床旁边,突然有个女生就很引人注目。高高的个子,低低的马尾。整齐的眉毛好像刚修过一般,肤若凝脂形容也不为过。

尤其是伫立在一群糙汉之中,就更显得动人。飒爽英姿不停穿梭在各个机床之间。

"啧啧,这女的真不赖。"一回头,周围已经围了一圈被吸引过来的人。但是那女生专注着手头的工作,一点没注意到自己俨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

一个不小心,机床出了问题。她呼唤那头的伙伴寻求帮助,"哎哥们儿!看这儿!诶你特么往哪看呢!"

…果然是女中豪杰,说话也这么野性。不过这声音…声音怎么怪怪的,好像雄性激素分泌过多了似的。

正在诧异之际,一声惊呼传入耳朵,"诶他有喉结!"

立马所有的目光都向他白皙的脖颈投去,果然,伴随着他说话的声音,喉结一上一下,显得那么突兀,又那么理所应当,似乎强调着自己的性别。

是男生啊……

我讶异,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男子。

目光久久不能离去,在同学的催促之下,我看了他最后一眼,离开了那间教室。

之后的日子,我的脑海不时就会浮现出他的身影,挥之不去,也触摸不到。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终于又见到了他,在楼下的超市。

收银台前,我看见一双白皙的手,把两瓶绿茶放在收银台上,我抬头,却撞上一双清澈的眼睛,清澈得没有任何杂质。他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秀发飘飘,背着吉他的背影。

我觉得我恋爱了,像偶像剧里那样。

像他这样的人,走在哪都非常引人注目。我很快就打听到,他是吉他社的社长,并且想方设法弄到了他的微信。

我以迷妹的身份介绍了自己,他也不觉得意外。他有自己的乐队,有自己的音乐梦想,他说,他是金属大哥哥。

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每天看着他的微信头像,却又不敢打扰他,每天把他所有的动态看一遍,把他的照片存到手机里当做壁纸,偶尔找他说几句话,紧张地一句话都要反复斟酌好多遍。

我知道他经常去楼下那个超市,就干脆在那里兼职收银员,不想错过每一次见到他的机会。

他见我次数多了,也认得我了。偶尔还会跟我打个招呼。

我们聊天次数也多了,他不像刚认识时候冰山高冷的感觉,反而是个话痨,每次我都是作为听众,听他讲他过去的故事。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 低到尘埃里去 ,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那股欢喜劲,混杂着委屈。

好多次,他谈到以前失败的恋爱经历,好像在寻求我的安慰,我以为,他对我敞开心扉了。

那天,他发表动态,说自己感冒了。小小的感冒,惹得我心疼不已。我火急火燎地跑去药房,买了最好的感冒药。

提前一个小时到他的教室门口,等他下课。

下课铃一响,人们鱼贯而出,我紧张而焦灼地望着教室门口,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悠悠走出来。

我给自己鼓了鼓劲,一路小跑向他走去,他见我,显得有点吃惊。

"你不是说感冒了吗,给你药。"我紧张地心脏都快要跳出来。

见他愣在那不动,我一伸手把药塞到他手里。他这才反应过来。

紧接着他把药又塞回到我手里,"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能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馈赠。"

"这算什么馈赠?而且,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嘛……"我看着手里被退回来的东西,感觉有些委屈。

"嗯……总之谢谢你的好意。我先回去了。"说着他好像要逃离这个地方。

不知哪来的勇气,我一把拉住他,"反正都说成这样了,我就实话说吧,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他有些手足无措,他竟一把甩开我的手,"我不喜欢你。"然后逃也是的留我一个人尴尬地站在原地。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站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天回去的路很长,风吹在脸上很冷,很疼。

人生第一次失恋。好特么难过……

我意志消沉了好几天,像所有失恋的人一样萎靡不振。

但是,我只允许自己堕落一阵子,接下来的日子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等着我。

我积极投入到生活中去,我参与学校宣传片拍摄,出演微电影,并参演了几场大型话剧。我的生活风生水起,根本记不得之前那个人的存在。

直到那天,我又遇到他。

我演出完最后一场话剧,坐在后台休息,我听到报幕,下一场是吉他社的表演。眼神不自觉向舞台投去,果然看到他的身影,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如痴如醉,好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旁边有人戳戳我,"他们乐队是毕业前最后一次演出了,一会你上台给他们送一束花。"现场一位负责人对我说。

"我吗?"我显得有些不情愿。

"没办法了,这是临时想到的,也没提前安排人,帮个忙吧!"负责人有些请求的口吻。

我只好答应了。

表演结束后,台下雷鸣般的掌声。趁着热乎劲,我冲到台上,像超级粉丝一样献上手里的鲜花。台下的掌声果然更热烈了。

他还在微微喘着气,一手拿着吉他,一手接过我的鲜花。

抬头,他发现是我。他的眼神好像微微一动,拿着鲜花的手一把将我揽入怀中。

这是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许,因为是最后一场演出,所以格外动情。

演出完,他找到我,说要请我吃饭。

我和他去吃的鸡公煲。我们聊了很久,我记得,鸡公煲不好吃。

他说,他快毕业了,要去找工作,头发要剪掉了。

我替他惋惜。曾经,我也是因为他的秀发爱上他的。

虽然很伤感,但是那天没有酒。他说,有空一定得喝一杯,我只当是一句客套话。

那天以后,我们的关系显然缓和了好多。经常会聊聊天,或者一起吃个饭。

放下对他敬畏一般的爱慕之情,我也找回了自我。两个人建立起朋友之间的平等关系。

我觉得他是个不错的朋友,可以聊八卦,可以聊梦想,有困难他也会帮忙。我们在初春的寒意里吃火锅,在夏季的夜晚吃烧烤,在深秋的冷风中吃拉面。一晃快一年,匆匆又冬天。

他剪去了长发,找到了工作。他说,现实告诉我们不能有梦想。

曾经寄托在他的长发上,我对他的爱恋,随着这一剪刀下去,也彻底剪断了。

那天,学校举办十佳歌手大赛,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大赛的观众很多,我们只能坐在最边上的座位。

每一位选手上台,台下的亲友团就会欢呼尖叫。我们在这嘈杂中猜测着谁会夺冠。

又一位选手上台,台下响起欢呼"xxx!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亲友团热烈的欢呼包围着我,甚至快要淹没了我。在一片嘈杂之中,突然有一个声音凑到我的耳边,轻轻地说,"我也爱你。"

我静如湖面般的心,像突然扔进去一个小石子,荡起了一圈涟漪,随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把头扭向他,朝他绽放一个灿烂的微笑。

"等比赛完了吃什么?"我假装什么也没听见。

他好像失落了一下,低了下头,又突然释然了一样,还我一个笑容,"还是吃拉面吧!我没钱了!"

我哈哈大笑,他也笑起来,我们的笑声,很快淹没在了嘈杂之中。

曾经深爱过,怎么可能轻易就放下了。

但迟到太久,我早已忘记最初的那份悸动。

有些东西来得太晚了,并不一定没有它的意义。

只是,我不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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