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文字

致文字:

  见信好

  我热爱你们,胜过爱姑娘.

  世间真的可能存在一见钟情,就像我见到你……

  记不清楚第一次见你是在什么时候,可能是在某个某个药物的药瓶上或者谁家的墙上,因为我忘了问我妈我是在医院生的还是在家生的,我觉得应该是在家,因为我听人说我生的很顺利,但刚生下来应该少不了和药打交道,也有一种可能,我是在不知道谁家的墙上看见你的,因为我出生的年代,在我们那个地方,大多数人家里墙的装饰物都是报纸……可能那时候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你,并且爱上了这片多情的土地。

  我记得第一次认识你们是我学会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第一次大面积接触你肯定是在学堂上,第一次觉得你神奇是在学了第一首唐诗后。

  我从小就爱读读写写,儿时的课本现在翻出来都是我瞎写瞎画的,感觉有趣。

  从开始写作文起,我就从来没有对此事犯过愁,每次听到语文老师说让写作文我就莫名的兴奋,别人一周也憋不出个屁来,我三两下就能写出来一篇。

  在看过好几本书后,我更是对你爱的不可言语,我曾经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这个梦直到现在我还念念不忘。

  高中的时候看到冯唐的一本书,看到了他提出文字可以打败时间。最近由于长期闲闷,所以我决定敲敲键盘试一下,感觉挺爽,于是带着我对你的这份痴迷,加上我闲碎的时间,一天倒是可以敲不少,虽然不知道敲的效果如何,但敲的过程我是开心的。

  如果一件事可以为你带来快乐,证明这件事值得去做。姑娘也是,如果你看见一个姑娘总觉得开心,找她结婚准会长久。

  真正的爱总是很难找出理由,它没有企图也没有借口,就像和你曾经躲过雨的屋檐总觉得它最美,就像喜欢你的笑……

  风住了风又起,雨停了雨又下。世间万物走走停停变换着位置和模样,我渴望自己可以为你披一件新衣裳走出来让大家瞧瞧,不知道有没有人会觉得你美……有没有人会因此而爱上这个码字的人……

  生活是不断地重复,文字也是。但文字可以打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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